评分5.0

丹道至尊

导演:贾樟柯

年代:2018 

地区:欧美 

类型:穿越 香港 其它 美国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2:04

原标题:赓续中华文脉,让历史文化焕发新活力

高层建筑体量大、功能复杂,存在的火灾隐患不容忽视。该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处长陈文杰介绍,应为超高层建设项目配套建设消防救援站,满足超高层建设项目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需求。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处处长戴登军介绍,住建部门将强化高层建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如加大对防火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验收质量的抽查抽测等。

《管控意见》提及,各地应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常住人口规模、消防救援能力、改善型住宅需求等因素封萍,编制覆盖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等的消防专项规划,明确具体地块建筑高度、容积率等上限指标,并细化新增人口100万城市建筑高度控制线要求,明确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00米以上建筑和80米以上住宅。

同时,严格高层建筑规划许可管理。《管控意见》明确,自然资源部门应当根据详细规划出具规划条件、实施规划许可,重点加强对建筑高度、容积率等规划指标,出入口及消防、救护等特殊交通流线,建筑物间距及建筑单体设计中涉及职责范围内安全要素的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就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建筑间距,以及外连廊、内天井、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征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消防救援等主管部门意见。

原标题:《芝加哥》:很极致很爵士很百老汇的音乐剧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该案中,原告魏某为开展经营活动在某社交购物平台上申请企业认证并提交材料,但之后发现材料被他人盗用遂起诉平台和盗用资料者。法院认为,信息处理者未尽到个人信息安全保障义务致他人个人信息权益被侵害的,应与侵权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最终判决盗用者赔礼道歉并赔偿,平台方承担连带责任。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原告魏某是一家工艺品销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便于开展经营活动,魏某于2020年1月在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某社交购物平台申请了企业认证,提交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照片、营业执照照片等材料,并支付了相应费用。2020年12月魏某支付了续认证费用。2021年1月,魏某发现在该平台上还存在另一个“蓝V企业号”的认证主体为其公司。经投诉披露,魏某发现自己之前用于企业认证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等材料被不认识的郭某某用于了账号认证。魏某认为是平台故意泄露了其上传的认证材料,便将郭某某和平台起诉到法院。原告魏某诉称,郭某某和平台侵害了其姓名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共同赔偿魏某的经济损失、维权合理支出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被告郭某某未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其未实施任何直接的侵权行为,且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已履行相关法定义务,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郭某某未经许可使用了原告魏某的身份证件材料用于平台账号认证封萍,构成对原告魏某姓名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九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负责,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本案中,原告魏某和被告郭某某的认证材料高度一致,经法院多次释明,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均未能举证证明其在侵权行为发生期间采取了必要措施用以确保认证资料的安全。同时,由于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认证属于有偿服务,其注意义务亦应当有所加重。因此,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就侵权行为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与被告郭某某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郭某某承担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及维权合理开支的责任封萍,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对赔偿款承担连带责任。一审裁判作出后封萍,原告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封萍,维持原判。法官表示,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封萍,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如未能采取必要措施导致权利人个人信息权益遭到他人侵害的封萍,信息处理者亦构成侵权,应当就此承担连带责任。个人信息收集常态化背景下,为确保个人信息安全,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规定了信息处理者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定义务。本案判决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平台责任,有利于促使网络服务提供者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做好自然人个人信息安全的“守门人”。本案判决亦明确,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公平、诚信原则,利用他人个人信息混淆主体身份“搭便车”的行为构成对他人个人信息权益、姓名权等权利(益)的侵害,需承担侵权责任。编辑 甘浩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