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彭镜陶 王飞)11月5日上午,北京经开区2024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启动仪式在北京亦创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行。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经开区管委会、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经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企业出席启动仪式。2024年自防自救力量比武竞赛获奖单位代表、“关注消防 安全童行”消防主题绘画作文大赛获奖学生代表也来到现场,共计约500人参加本次启动仪式。现场群众争相给经开区消防卡通IP形象拍照。新京报记者 王飞 摄启动仪式上,经开区消防救援支队与百度萝卜运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自动驾驶网约车消防宣传协议,标志着自动驾驶网约车在内的共享交通工具正式变身流动“消防宣传员”,通过网约车、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客运人流量大、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地传播消防安全理念年代秀2014,实现消防宣传重点类别全覆盖,填补常规社会化消防宣传难以企及的盲区。本次活动还揭幕了经开区消防卡通IP形象,一只小鹿身穿消防服饰。它将以更加活泼亲和的方式,走进千家万户,传播消防安全知识。启动仪式上提到,经开区消防救援支队通过与共享单车企业合作,在辖区5000余辆共享电动车、自行车上设置扫码开锁消防语音提示,车身张贴安全提示标语,开展流动宣传。同时,经开区消防救援支队为智能驾驶网约车、无人车、智能无人巴士等车身张贴安全提示,车内屏幕滚动播放消防科普视频。活动现场,设置了“关注消防 安全童行”消防主题绘画作文大赛获奖作品展示区、消防文创产品展示区、消防产品知识普及宣传区、消防安全科普展板区、自动驾驶网约车消防宣传展示区、灭火机器人等,现场群众通过亲身体验,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下一步,经开区消防救援支队将在119消防宣传月期间,围绕“全民消防 生命至上”这一活动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疏散逃生演练等活动,全方位提升辖区公众消防安全素质,为经开区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
" />
正值第八个全国消防宣传月,11月1日下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杨浦区人民法院)会同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社会工作部,选取了一则因电动车电池充电起火引发的邻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走进殷行街道开展第四场杨浦区社区巡回审判活动年代秀2014,进一步发挥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的机制作用,把消防安全普法知识真正送到“家门口”,以期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事故发生在某小区一栋居民住宅楼内。2023年8月初的一天,该楼501室的租客李某(以下提到人物均为化名)将电动车的锂电池拿回住处,放在卧室阳台地面充电。次日凌晨,因锂电池在充电过程中热失控起火,从而引发火灾。在消防救援灭火过程中,消防用水从5楼流到4楼,又流到3楼,导致401室、301室房屋遭到消防水浸泡,屋内家具、家电、门套等遭到严重损坏。
301室业主梁某认为,李某的行为造成其房屋受损应承担赔偿责任。另外,501室业主吴某及二房东顾某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加之小区物业公司未在楼道、宣传栏等进行防火安全宣传,也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故梁某将501室的租客李某、业主吴某、二房东顾某及小区物业公司均告上了法庭,主张要求四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近14万元。
按照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违反电动车充电管理规范而引发火灾,属于过错方,由此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受损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外,电动车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等主体是否构成共同侵权,要从是否具备侵权合意、分别或共同实施侵权行为、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综合予以考虑。
房屋出租有风险,合理使用需谨慎。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时,承租人应当合理使用租赁物,因承租人未合理使用房屋导致房屋受损的,出租人不仅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还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在转租的情形下,即便二房东未实际使用房屋,但其仍然负有向大房东返还完好房屋的义务。符合条件的小区应当设置电动车充电专用区域,物业公司应加强充电区域的管理和设备的维护,并积极宣传充电用电安全,防患于未然。
“自己家里就有一辆电动车,虽然小区里有专门充电的地方,但是我觉得太麻烦,就每天晚上停在楼下,把电瓶取出来拿回家充电,跟案件中的李某一样,现在想想也后怕,一旦发生火灾不堪设想。就算运气好,没有出人命,但造成的其它破坏的处理,也费钱费时又费力,邻居之间还伤感情,实在是得不偿失!今后还是要规范停放和充电,共同维护良好、安全的居住环境。”
“电动车在我们国家已经非常普及了,但是大家对于电动车规范使用的安全意识还是没有到位,特别是充电问题。今天的庭审正好给大家提了醒,让大家知道平常社区里宣传的那些安全规范都不是空话,而是现实中多次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深刻教训。这起案件从使用人、房东、物业公司等多个角度阐释责任的承担范围,法官释法说理清楚有据,这才是真正有效的普法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