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0.0

丹道至尊

导演:管虎

年代:2022 

地区:日本 

类型:悬疑 重生 萌宝 英国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1:03

原标题:中铁七局相关负责人回应记者遇袭

融360数字科技研究院高级分析师艾亚文表示,大额存单是银行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虽然与普通存款相比,其起购金额较高,但期限多样,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等,而且部分大额存单可以在二级市场进行转让,这意味着投资者在持有期间如果需要提前变现,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将存单卖出,产品的流动性较高。

融360数字科技研究院数据显示,2024年8月份,发行的大额存单3个月期平均利率为1.615%,6个月期平均利率为1.805%,1年期平均利率为1.911%,2年期平均利率为2.119%,3年期平均利率为2.427%。和7月相比,大额存单各期限平均利率均下跌,3个月跌幅为4.8个基点,6个月跌幅为6.5个基点,1年期跌幅为9.9个基点,2年期跌幅为14.9个基点,3年期跌幅为9.3个基点。

目前,大额存单利率与去年相比普遍下行。比如,工商银行在售的2024年大额存单产品县令黄马褂,起存20万元,6个月、1年期、2年期、3年期利率分别为1.35%、1.45%、1.45%、1.9%,支持部分提前支取和转让。建设银行在售的起存20万元的大额存单,6个月和1年期的利率分别为1.35%和1.45%,销售日期截止到今年年底,且没有利率高于2%的存单。

商业银行应该如何优化揽储举措?专家表示,在低利率时代的市场竞争中,商业银行一味提高实际利率不可持续,需要采取其他激励措施来吸引和保留存款。因此,在负债端,要规范存款定价,避免无序竞争,合理控制高息存款产品,减少负债成本,通过提供个性化产品和优质服务,增强客户黏性,减少存款流失;在资产端,可通过调整资产配置增加高收益资产比重,比如增加优质信贷资产以提高资产端收益率。

投资者应如何优化资产配置?许泽玮表示,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投资者风险意识的增强,投资者对大额存单的需求也在发生变化。一些投资者不再盲目追求高收益,而是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财务状况以及生活目标来制定合理的理财规划。他们可能更倾向于选择流动性更好、收益率相对较高的其他投资产品,如互联网金融产品等。

董希淼建议投资者降低对投资收益的预期,平衡好风险和收益的关系来综合进行资产配置。如果希望获得较高收益,应承担更高的风险;如果不希望承担较高的风险,则应接受较低的收益。投资者如果追求稳健收益,可以在存款之外适当配置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货币基金以及国债等产品;如果具有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可以适当增配股票、偏股型基金和黄金等投资产品。

原标题:韩美日举行年内第二次“自由之刃”多域联演

“投入越大,打下来之后获得的收益也就越大。”小丘发来一份名为《打假基本知识流程》的介绍:“按照《消费者保护法》,一般(问题)产品的售后为退一赔三,不足500按500元算;食品依《食品安全法》退一赔十,不足1000按1000元来算。产品金额小的比较好打,商家也能够赔付得下来,具体赔偿多少,根据买家与卖家协商而定。”

“在法律层面上,现行法律未对职业打假人作出定义,且普遍支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损害消费安全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监督。”上海润申律师事务所律师石彬和陈诗告诉澎湃新闻,如《食品安全法》第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此外,在司法解释、行政法规、政策和部门规章层面,相关部门也出台了政策指导应对职业打假行为,但如若前述培训教授的内容包括如何恶意伪造产品质量问题来威胁商家索取赔偿,那么传授的内容明显就属于敲诈勒索犯罪行为。

石彬称,再如职业打假培训传授学员如何恶意制造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的假象,勒索赔偿金,或者依据恶意制造的假象起诉请求支付赔偿金等违法索赔行为,则该行为可能涉嫌虚假诉讼罪。该类职业打假培训机构如被举报将会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更有甚者,一旦学员实施职业打假培训所传授的行为触及到刑法的红线,那么该类职业打假培训机构将会被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教唆犯、帮助犯,同样也会面临刑事追究的法律风险。

石彬告诉澎湃新闻,这部司法解释明确针对“知假买假”的案件,要“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惩罚性赔偿请求。无论是普通消费者,还是“知假买假”者,都应当以“生活消费需要范围”作为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要件。这既能发挥“知假买假”者打击和遏制违法行为的作用,又能防止其恶意高额索赔,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总之,此次《解释》出台一方面对“知假买假”行为“扬其长避其短”,排除恶意索赔天价惩罚性赔偿金的可能性,发挥其打击和遏制违法行为作用,另一方面又能有效抑制恶意高额索赔扰乱生产经营秩序的‘副作用’。”

例如,2023年上海市职业类索赔类投诉数量达到24.6万件,其中年投诉量超过10件的投诉者有近8000人。更早的数据是,2014年,原上海市工商局12315系统共接到职业打假类诉求867件,占当年投诉举报总量的1.9%;2018年上半年职业打假类诉求达到61939件,占同期投诉举报总量的30.6%。

“职业打假作为民间私力救济方式之一,只要在合理合法范围内,揭露黑心商家、维护消费者权益,倒逼商家主动遵守法律法规,那便是功不可没的。”石彬告诉澎湃新闻,但部分“打假人”在追求正义之路时却偏离正轨,利用敲诈勒索等非法手段敛财,填满自己的欲望沟壑。像“铁头”“狂飙兄弟”等部分博主激进维权,甚至不择手段,明目张胆收取“保护费”。这样非但不利于解决市场矛盾,反而会激化社会负面情绪,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也与打假初衷不符。

石彬认为,职业打假人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支特殊力量,其存在具有双刃剑的效应,为发挥职业打假人的积极作用并减少其负面影响,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进行规范:首先,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支持。明确职业打假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保护范围,同时规定其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和禁止行为。其次,应提高职业打假人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通过培训和考核等方式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同时加强对其职业道德的监管和引导。此外,还应建立职业打假人的信用体系和奖惩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职业打假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法违规的职业打假人则依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