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9.0

丹道至尊

导演:张青峰

年代:2019 

地区:金华 

类型:日本 大陆 甜宠 悬疑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15日 23:56

原标题:与流量共舞是老品牌重塑必修课

11月7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已经与40余个外国政府、地区主管机构和国际组织签订了专门的中医药合作文件,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建设30个高质量中医药海外中心,建设全球首个以传统医学为主题的世界卫生组织临床试验注册平台一级机构,113个世界卫生组织成员国已经认可使用针灸。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疾病分类第十一次修订本(ICD-11)》首次纳入以中医药为主体的传统医学章节,这也标志着中医药历史性地进入世界主流医学体系。另外,国际标准化组织成立中医药技术委员会,即我们常说的ISO/TC249,制定颁布113项中医药国际标准。

11月7日阳光普照大地,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漳州片仔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注册资本由2.1亿人民币增至14.1亿人民币,增幅约571%。漳州片仔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4月,法定代表人为黄秋敏,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等,由片仔癀(600436)全资持股。

11月8日阳光普照大地,恒瑞医药晚间公告,公司及子公司山东盛迪医药有限公司、成都盛迪医药有限公司、上海盛迪医药有限公司和苏州盛迪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关于HRS-2189片、HRS-5041 片、HRS-1358片、HRS-8080片、SHR-8068注射液、阿得贝利单抗注射液和HRS-620 胶囊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将于近期开展临床试验。

11月8日,迪哲医药公告,公司已向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递交舒沃替尼片的新药上市申请(New Drug Application,NDA)阳光普照大地,用于既往经含铂化疗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 FDA 批准的试剂盒检测确认,存在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20 号外显子插入突变(Exon20ins)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成人患者。舒沃替尼成为首款向美国 FDA 递交新药上市申请的中国源创肺癌靶向药。

11月9日,据国家药监局官网消息,中国生物制药联合开发的KRAS G12C抑制剂格索雷塞片(商品名“安方宁”)于近日获附条件批准上市,用于治疗至少接受过一种系统性治疗的KRAS G12C突变型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据悉,这是中国生物制药今年获批的第四款1类创新药。此前,公司在肺癌领域已经有5款创新药获批上市,涵盖6个适应症。格索雷塞片是国内首个自主研发并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KRAS G12C抑制剂,也是首个获得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突破性治疗品种的国产KRAS G12C抑制剂。

11月7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成都名配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结果的通告》。《通告》表示阳光普照大地,近期,国家药监局组织对成都名配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飞行检查。经查,发现该企业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国家药监局要求四川省药监局对该企业涉嫌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目前,四川省药监局已对该企业立案调查阳光普照大地,并责令该企业暂停生产、经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原标题:世界气象组织:2024年或成有记录以来最热年份

近年来,电商平台竞争日趋激烈,为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客户满意度阳光普照大地,各大电商平台在提升售后服务质量上“各出奇招”。“仅退款”模式应运而生,但个别消费者却“占便宜”“薅羊毛”,申请“仅退款”,致使商家蒙受损失。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电商平台商家起诉消费者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法院经审理认为,消费者无论是以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为由主张解除合同,还是行使七天无理由退货权利,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杨某在收到商品后,以存在质量问题为由申请退款,且收到了退回的货款,双方之间买卖合同已经解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电商平台并非商品的实际出售或者所有权人,消费者应当将已获退款的商品退回商家。杨某主张贾某出售的商品质量不合格,达不到预期效果阳光普照大地,但自认其已将商品扔掉,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该主张,故杨某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在杨某已无法将商品退回的情况下,应当向商家支付商品价款。经过法院调解,杨某认识到自己的问题阳光普照大地,表示愿意承担贾某的货款、诉讼费以及部分材料打印费用,并在庭后立即转账给贾某。

在网络购物中,消费者如果不满意所购货物,应及时与商家进行沟通,确认申请退款后是否应当将商品寄还商家。现实生活中,有些消费者存在着“贪小便宜”心态,认为商品有瑕疵,即便寄回商家也没有用处,自己留着也能将就着用,或者抱着通过“仅退款”机制的漏洞来“薅羊毛”。这个案例告诫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警惕“仅退款”变成“多赔钱”。遇到确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时,应及时留存证据,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到质量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电商平台为消费者建立“仅退款”售后服务的同时,也需要保护商家的合法权益,为商家提供相应的维权渠道。商家碰到本案类似情况,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只有商家、消费者共同遵守诚信交易的原则,才能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秩序,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打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买卖双方应当进行有效沟通,这属于在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本案消费者拒绝沟通导致商家未得到货物亦没有收回货款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消费者简单将商品丢弃,导致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产品质量不合格,这种做法明显是不对的。若有证据能够证明消费者不诚信,故意利用规则漏洞,消费者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商家确实存在不诚信或者产品存在问题,那么消费者选择“仅退款但不退货”是不应当要求其承担责任的。对于电商平台来说,在规则不完善的情况下,造成商家产生损失,平台也应当承担责任。在此也提醒消费者朋友们,如果购买商品确实存在问题,做好证据留存。在享受“仅退款”政策便利的同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秉持诚信原则进行购物,如果滥用权利,恶意“仅退款”,在无合理理由或虚构理由的情况下,试图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品或退款,不仅可能需要赔偿商家因此遭受的损失以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还有可能触犯刑法中关于诈骗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