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内容,要求深化“四个合作”,即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推进“五金”建设,即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建设。同时,配套出台《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标准(试行)》,设置基础性指标、实质性指标、否定性指标3个一级指标,细分为16个二级指标、44个三级指标,各指标设置观测点。
《通知》首次提出将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纳入部省会商内容,教育部将与部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县)政府、牵头学校和企业进行会商生命因你而美丽,通过评估、调研、监测等形式,精准分批培育建设新设国家市域产教联合体。《通知》公布了第二批共6家国家市域产教联合体,分别为江苏太仓、浙江宁波、浙江义乌、广西南宁、四川宜宾、新疆昌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