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8.0

丹道至尊

导演:郭光俊

年代:2019 

地区:大陆 

类型:韩国 萌宝 悬疑 其他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06日 20:42

原标题:德克萨斯州的风暴云

“这个平台会员产品太多了,包括各种放款特权、提额特权、加速特权,看得我眼花缭乱。”根据李萌向北京商报记者提供的页面截图来看,除了月花卡外,省呗平台还给她推荐了其他不同类型的会员权益,其中包括省呗VIP狮语者,售价199元;拿钱卡,金额49.9元;VIP加速卡,金额69.9元;省钱卡,售价39.9元;车主省钱卡,连续包月29.9元;其中大多开通方式为连续包月。

对此,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指出,仅点击“立即领取”或“我知道了”就被扣款,存在潜在误导性消费的情况。平台通过默认开通或隐性设计进行扣费,未给予用户充分的选择,表明平台在用户授权和同意方面存在问题。金融消费者应享有明确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服务条款和费用扣除需得到用户清晰的确认。这种设计未能有效保障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李亚进一步指出,首先权益本身要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此外为保障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平台应当在用户操作页面中设计明显的确认按钮,如“确认开通VIP服务”或“我同意扣费”,并展示服务条款和费用说明。同时对于增值服务或会员开通,平台应增加支付确认环节,让用户在扣费前再次支付确认,以确保用户的选择是真实自愿的。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同样告诉北京商报记者,通过“立即领取”或“我知道了”即实施扣款,这一操作显然侵犯了金融消费者的多项合法权益,不仅在营销话术中存在诱导,而且还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权益。正规流程应当是先展示产品服务详情,然后由消费者点击下单、购买等按钮后跳转到收银台,输入对应支付方式的支付密码后才能支付。

例如,平台宣称,开通省呗VIP享更快审核、更高额度、更低利息,可以享受优先审核、放款加速、优先提额、每月减息等服务狮语者,价格199元。根据增值服务协议,为消费者提供各类增值服务和生活权益服务的相关公司,包括深圳倍升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与其合作的“上海付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齐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茗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北京星链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及与其合作的北京航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VIP会员服务,主要是平台为了增加盈利渠道。但李亚进一步指出,审核、放款、提额等服务本属于平台的基本义务,提高服务效率也是平台应尽之事,不应把相关的服务成本转移到金融消费者身上。金融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平台收取相关费用须有醒目提醒和告知,确保信息告知清晰透明,并在推送前明确提醒用户该服务的性质、费用以及相关权益,并经过金融消费者确认,否则就是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

截至10月31日,除了李萌等在内的消费者反馈之外,北京商报记者还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搜索发现,仅在该平台上提及到“省呗会员”的投诉量就高达2030条,其中有消费者称“平台跳出会员,诱导用户购买,但买完后发现并没有加速”,也有消费者直言“省呗借款自动开通会员,存在恶意扣费问题”,还有消费者投诉“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省呗扣了两个月会员费,要求全额退款398元”。

为何未使用权益却不能退款?针对退款协议与消费者实际体验不符这一问题,李亚指出,“在权益购买成功之日起7天内,且未使用任何权益,可申请退款”,但是未使用标准很难量化,这是导致退费难的原因。“退费难”现象不仅不符合消费者的合理预期,还可能构成侵害消费者权益。针对这种退费难的问题,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平台应将退款流程和条件公开透明化,特别是需要简化退款流程,避免设置过多限制性条件。

苏筱芮则进一步直言此举涉嫌“套路”消费者。在她看来,此类乱象背后由两类问题交织而成,一方面,包括省呗在内的此类助贷平台,部分业务仍处于监管模糊地带狮语者,尤其是涉及到权益类这种非持牌业务,平台肆意作乱却没有对应的惩罚举措;另一方面则是背后的支付乱象,仅仅点击“我知道了”便被扣款,反映出支付机构在特约商户的风控存在问题,且未合规取得消费者扣款授权,在支付交易的真实性、准确性等方面存有很大瑕疵。

不仅是省呗,北京商报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还有多家助贷平台同样在贷款申请过程中向消费者推荐了会员权益,目前在贷款市场上,出现了各类形形色色的所谓会员制,并打包上一系列包括借款权益、生活权益、消费权益于一体的此类会员费,其以此作为吸引用户、营销促活、创收利润的工具,虽然看似小额,但有中部助贷平台已做出了月度千万元的规模。

对此,苏筱芮认为,针对上述乱象,一方面应当推动助贷新规尽快落地,在规范条款中直接对助贷机构而非金融机构施加监管举措,通过监管通报、评级、罚单等方式,大幅提升助贷机构的违法违规成本;另一方面也需要强化对第三方支付代扣类业务的监管,督促支付机构强化特约商户管理。此外,还需要针对助贷、支付这两类机构从源头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定期披露客诉率及解决情况。

李亚则告诉北京商报记者,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应对权益本身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查,避免通过这种方式变相提高借款人的借款成本。平台应当规范服务条款:包括服务内容、权益使用条件和退款政策。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可以要求平台以显眼方式展示条款,确保金融平台的会员推广和退费过程公开透明,提供消费者投诉渠道。同时,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应对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以遏制滥用现象。

巴基斯坦国家工程服务公司工程师代表齐亚丁·萨勒曼高度赞扬中国工程团队的工作成果。经过几天检查和评估,萨勒曼在验收时表示,新机场建筑设计和施工质量十分出色,达到国际标准,几乎没有任何需要提出异议的地方。墙面和地面整齐度以及表面处理等细节令人满意。“新机场项目可以成为巴基斯坦建筑行业的典范,提高巴基斯坦的行业标准。”萨勒曼说。

原标题:前三季度以工代赈政策已吸纳带动245万低收入群众就近就业增收

新京报讯(记者彭镜陶)11月1日,北京房山区窦店镇一住户家中发生一场火灾,消防部门深入调查发现,这起火灾是由违法电焊作业引发。事后,涉案的董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火灾现场。图源:房山区消防救援支队11月1日8时26分,房山区消防救援支队接辖区群众报警,称房山区窦店镇一住户家中起火狮语者,现场冒出滚滚浓烟。消防部门接警后迅速出动6部消防车,到场进行扑救。经核实发现,住户屋里的桌子和屋外堆放的杂物等起火。经过消防救援人员一番扑救,火势最终得到控制,但火灾现场已是一片狼藉。经查,董某在未取得相关电焊作业资质、未清理周边可燃物等情况下,违法进行电焊操作,电焊产生的火花不慎引燃了周边可燃物,从而导致火灾。火灾不仅造成了该住户的财产损失,还对周边群众的生活和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影响。所幸,此次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狮语者,董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消防部门提示,违法进行电焊作业是极其危险的行为。电焊作业属于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在电焊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切勿心存侥幸。编辑 甘浩校对 刘军

公司老板请他人当“法定代表人”,并承诺签订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协议书,这可行吗?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关于“挂名法定代表人”的案件狮语者,判决涉案法定代表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挂名法定代表人”成为被告 11月4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21年7月,原告A文化传播公司(下称:A公司)与B咨询公司(下称:B公司)签订《活动服务合同》,约定A公司按照B公司的要求,在某活动中提供展览运营服务,合同金额5823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全部服务,但B公司并未按约支付服务费。 此前,2021年4月,孙某成为B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并与李某签订《法人不承担责任协议书》,约定:李某投资成立B公司,孙某是挂名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不承担股东义务;公司盈利或亏损及一切债权债务,孙某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等内容。B公司于2023年7月注销,注销时B公司股东为本案孙某(孙某持股比例100%)。 A公司认为,B公司未根据法律规定履行清算义务便注销公司,孙某作为该公司股东,应对B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故原告诉至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要求孙某赔偿损失并支付利息。 A公司诉称,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活动服务合同》,约定A公司按照B公司的要求提供服务内容,约定服务费为58230元。A公司已提供了全部服务,B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服务费,且B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恶意注销公司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A公司的合法权益,要求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孙某承担全部责任。 孙某辩称,孙某与B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某已经签订《法人不承担责任协议书》,并约定B公司由李某投资设立,李某是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孙某被告仅作为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与被告无关。 法院:《法人不承担责任协议书》不能约束A公司 平谷法院经审理认为狮语者,A公司按照《活动服务合同》真实有效,A公司依约提供服务后,B公司应当依约支付服务费及利息。B公司在解散清算过程中,应当通知A公司申报债权,并以公司财产偿付相应债务,但其未依法通知债权人,也未对A公司进行债务清偿,即注销公司,其行为直接导致A公司遭受了无法向B公司主张债权的损失,故作为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孙某,应当对该公司的前述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孙某和李某之间的协议不能约束A公司,故孙某当对B公司的前述债务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该案在平谷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判决支持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目前该案已经生效。 法官提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 法官认为,本案中,注销公司拿到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不能成为逃避责任者的护身符。公司解散和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进行,在清算过程中,公司应当依法告知债权人公司清算事宜,以便于债权人申报债权,若公司未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现实生活中狮语者,受人请托挂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的现象屡见不鲜,也由此产生众多纠纷。挂名协议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名义法定代表人之间的内部协议,约束协议签订的双方,并不能以此作为免责事由来规避责任。 法官提示,受人请托担任挂名法定代表人尤其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时,要充分了解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谨慎对待,避免自己承担过多责任,陷入无法预估的巨大风险中。 新京报记者 吴淋姝 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