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扬州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扬州市老年人优待条例》,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以老年人优待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鼓励用人单位为老年人子女或者其他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员提供时间、工作安排等方面的便利和支持”“子女每年享受累计不少于5天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晋升或者晋级”。
目前,带薪护理假政策由地方自行立法,各地正在执行的护理假政策标准不一。部分省份已经将“非独生子女”纳入享有护理假的对象范围。有的地方独生子女每年最多可享受20天带薪护理假,而非独生子女每年最多可享受10天带薪护理假。此外,不少网友还关心,“独生子女护理假是否适用于岳父母或公婆”。有关部门的回复是,照顾公婆、岳父母,不能享受护理假。
" />辽宁省残联创新采用“残健融合”服务模式,结合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六进”活动,推动“文艺轻骑兵”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将优质文化产品及服务送到残疾人身边。联合辽宁省图书馆、辽宁省市群众文化馆、残疾人艺术团等多家单位赴铁岭、抚顺、锦州、辽阳、朝阳等区市开展10余场“残健融合文艺轻骑兵走基层”活动,真正实现优质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提升各种资源综合使用效能,形成“文明实践搭台、各方都来唱戏”的生动局面。
辽宁省残联以“文艺轻骑兵”活动为切入口,以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聚焦助力打造高品质文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地,实施残疾人文化共享,探索“下沉式”服务、参与式服务等创新服务模式,强化与公共文化服务部门交流合作,加快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打造更多“小而精”的文化空间,不断推动文化惠残活动常态化开展,为残疾人融入社会、实现价值、展示风采搭建平台,持续提升文化惠残工作成效,拓展残疾人参与社会文化生活的广度和深度,以高质量文化供给提升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