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2024驻华使节夫人文化交流嘉年华系列“美好生活·世界共赏”主题活动在北京圆满落下帷幕。本次活动由中国国务外事国宾礼管理中心指导,大使夫人俱乐部、丝路国际文化艺术节组委会、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联合主办。来自安哥拉、巴西、埃及、厄瓜多尔、德国、日本、哈萨克斯坦、韩国、墨西哥、摩洛哥、马拉维、莫桑比克、巴基斯坦、纳米比亚、俄罗斯、秘鲁、泰国、乌兹别克斯坦、津巴布韦等30余国驻华使节及夫人齐聚一堂,共同见证中国与世界各国文化的和谐共生,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共同追求与向往。

安哥拉驻华大使夫人若昂内图,墨西哥使馆商务参赞Hector,拉丁裔联邦众议员夫人协会主席、厄瓜多尔驻华使节夫人吉娜·罗德里格斯,中国国务外事国宾礼管理中心秘书长芦焱,大使夫人俱乐部主席魏欢,丝路国际文化艺术节组委会执行主席陈山、副主席李波、艺术总监何锦耕、秘书长杨海乾,副秘书长郑丽娟、东风风行星海产品总监潘晖等中外嘉宾出席本次活动,让本场文化交流活动熠熠生辉。

大使夫人俱乐部主席魏欢在致辞中表示,“美好生活·世界共赏”不仅是今天活动的主题,更是每一个人内心深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虽然大家身处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拥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和风俗习惯向山进发,但对美好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却是相同的。她同时还特别提到对即将在2025年春节前夕举办的“华彩共融·春启新章——驻华使节夫人新春主题盛会”的期待,这也将拉开2025驻华使节夫人文化交流嘉年华系列活动的序幕,并诚邀更多的驻华使节及夫人和各界人士加入,共同为增进中外友谊、促进相互间了解贡献力量。

东风风行星海产品总监潘晖在致辞中说,美好生活,自古以来便是人类共同的向往与追求,从古丝绸之路的驼铃声声,到如今世界命运共同体的紧密相连,我们见证了东西方文明的交融互鉴,也目睹了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蓬勃进程;中国,作为世界经济的重要一员,正以开放的姿态和坚定的步伐,与世界共享发展机遇,共创美好未来,作为中国中央企业的一员,东风柳州汽车肩负着树立民族汽车品牌及发展新能源汽车的使命向山进发,正聚力实现东风集团“三个跃迁、一个向新”的目标,加速向新能源化、智能化、国际化迈进;在东风风行看来,美好生活是赏心悦目的设计,是满载欢声笑语的空间,是便捷生活的科技,汇聚成为动人的生活场景,为此,东风推出全新新能源序列——风行星海向山进发,旗下星海V9与星海S7两款车型,正是东风风行对这一美好愿景的诠释。

在本次“美好生活·世界共赏”活动中,一场别开生面的主题分享沙发论坛成为了亮点之一,大家共同探讨如何在全球化的今天,共同创造并享受更加美好的生活。主办方邀请到东风风行星海产品总监潘晖、丝路国际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副主席李波、北京市节能低碳环保产业服务协会副秘书长邱辰三位不同领域的嘉宾,从科技、艺术、低碳不同视角出发,进行了深入而精彩的分享。潘晖代表风行星海汽车展示了科技如何驱动出行变革,引领绿色智能生活;李波描述了丝路文化交融与创新的重要意义;邱辰强调了绿色环保生活的重要性,呼吁大家共同努力,为地球的未来贡献力量。

音乐无国界,艺术共欣赏。驻华使节夫人们在活动中不仅欣赏了中国传统舞蹈《霓裳羽衣》和民乐演奏《花好月圆》、《难忘今宵》等曲目,还沉浸于魔术《精彩纷呈》和杂技《领先》的精彩演绎。歌手Violetta带来的歌曲《如愿》、《The power of love》更是将活动现场氛围推向了高潮。安哥拉驻华大使夫人若昂内图还现场体验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抖空竹。

活动现场还举行了“华彩共融·春启新章——2025驻华使节夫人新春主题活动”的启动仪式。此主题旨在融合中国传统文化节日与丝路沿线各国的文化艺术的美美与共,展现中国与世界各国文化的和谐共生,同时也将展示使节夫人们在“女性力量和国际交流影响力”方面的独特视角。期待在2025年的1月,大家再次相聚,共享中国传统春节文化的主题盛宴,活动将以“论坛+展示+展演”的方式立体呈现,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高规格、高标准展示世界文化多样性。主办方期待有更多的驻华使节及夫人们能加入这场盛宴,带来不同文化和艺术的呈现,也希望社会各界能给与活动的支持,共襄盛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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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1.0

丹道至尊

导演:王新民

年代:2018 

地区:港台 

类型:神豪 古装 穿越 香港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06日 11:25

原标题:河北实施河湖生态补水超300亿立方米

若在装修过程中遇到商家拖延工期、环保不达标、损坏房屋设施等情况,应当如何维权?10月3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三起涉及装修纠纷的案例,以案说法。其中一起案例显示,装修工人为粉刷墙体,擅自将屋内暖气片拆下,未及时修复,后小区进行供暖试水,导致房间浸水,同时影响到楼下住户。屋主诉至法院,法院按照实际损失金额判决装修公司赔偿屋主损失71078元。 装修中拆卸暖气片导致房间被淹 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李甲与A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A公司装修房屋,合同约定工期为2个月。2021年6月,李甲到装修现场查看,发现主卧的暖气片被拆卸下来,而李甲并未要求A公司对该房间进行暖气改造。经询问,该工程负责人答复称,装修工人是为了对主卧房间进行整体粉刷而拆卸暖气,将会安排工人在2日内对暖气进行安装修复。 2021年10月,房屋所在的小区进行供暖试水,因主卧房间的暖气片没有装上,且排水阀门未按照施工标准堵死,大量水从暖气管中流出,造成整个房间全部被淹,水位达到10厘米,新装好的木门和地板被泡毁,楼下住户的房顶墙皮及壁纸也被大量浸泡。浸水事件发生后,李甲多次找A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对方只同意赔偿5000元,李甲认为其所受的损失将近10万元。因双方协商未果,李甲将A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各项损失共计92765元、违约金15000元。 庭审中,A公司辩称,双方的装饰装修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漏水事件发生时房屋在李甲的控制之下,其行为与房屋损失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如确因暖气安装导致漏水,侵权主体应为暖气厂家或供暖公司,而不是A公司。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甲与A公司签订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遵守履行。根据合同约定,A公司在施工中应当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改动暖气等管道设施,负责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根据李甲与A公司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认定,主卧房间暖气片的拆卸是A公司为了完成墙面翻新的施工内容,故A公司应对此予以注意和保护,且李甲曾通过微信要求A公司修复暖气向山进发,但A公司仍未采取保护或恢复措施,导致漏水的发生,造成李甲的财产损失,A公司对此应予以赔偿。李甲主张的违约金15000元,缺乏合同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按照实际损失金额判决A公司赔偿李甲损失71078元,驳回李甲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及,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向山进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八百零二条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时应当对装修的范围、交付标准、装修公司对房屋的保护义务进行明确约定;在装修过程中应及时对装修进度、房屋状态进行检查,如发现房屋的主体结构、设施、家具等被损坏,应及时与装修公司沟通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并通过拍照、录像、保留聊天记录等方式固定证据,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应及时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 装修工程逾期竣工 第二起案例显示,卢乙与B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合同》,约定B公司为卢乙的房屋进行装修,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预定工期为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合同的总价款为240000元,开工当天卢乙支付合同价款的60%,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40%。 开工当天,卢乙依约支付了合同款,B公司进场施工。装修过程中,由于B公司人员管理混乱,不停更换项目负责人,施工工人资质欠缺,导致施工进度非常缓慢,且一直未能按图纸正确施工,总是返工,严重拖延工期。2020年3月31日,工程仍未竣工。在卢乙的反复催促下,对方承诺4月5日完工。但直至5月15日,工程仍未竣工。一直到5月30日,在双方未进行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卢乙开始实际使用房屋。后卢乙诉至法院,要求B公司支付违约金120000元,赔偿经济损失120000元。 庭审中,B公司辩称,工期延期是因卢乙在施工过程中增项,并在施工期间多次变更设计,工期理应顺延。公司已按合同履行了合同义务,将房屋交付使用,但卢乙未按约定支付工程剩余费用,故提出反诉,要求卢乙支付剩余工程款96000元,并支付违约金23675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卢乙与B公司签订的《装饰装修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国家效力性强制性法律规定,系有效。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B公司为卢乙提供了装饰装修服务,卢乙虽称未进行验收,但其实际已进行了使用,故法院确认工程已竣工交付,卢乙应当支付剩余装修款。 因B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延误工期,违约在先,故其要求卢乙承担违约责任一节,法院不予支持。对于卢乙主张的违约金一节,双方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因工期延误问题进行协商,B公司承诺在2020年4月5日完工,卢乙同意,但到约定期限后仍未能交付使用,故B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卢乙主张的损失部分,未提交充分证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B公司支付卢乙2020年4月6日至2020年5月29日逾期竣工违约金85000元,卢乙向B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96000元。 法官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法官提醒,对施工工期的约定是装饰装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装修过程中,如出现增项、变项、隐蔽工程等情况需要延长工期时,双方应及时沟通对新的工期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如装修公司无故拖延工期,则构成违约,业主可起诉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装修后发现甲醛超标 第三起案例显示,刘丙委托C公司对其房屋进行装修,双方签订《装饰装修合同》。合同签订后,刘丙如期支付了装修合同款78999元及主材款14万元,后装修工程于2019年12月竣工验收。2021年6月,刘丙委托检测机构对室内空气进行检测,结论是各居室甲醛均不达标。C公司接到通知进行了甲醛治理,但8月和9月的检测仍不达标。刘丙认为C公司的装修不合格,要求对方赔偿。 因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刘丙向法院起诉,要求C公司返还装修合同款78999元及主材款14万元,赔偿房屋闲置损失15万元,赔偿鉴定费用2034元。 庭审中,C公司辩称,公司对刘丙房屋的装修是在2019年,同年12月交付,刘丙签字验收合格,故双方签署的涉案合同已履行完毕。2020年10月、11月,公司对装修房屋进行了空气质量检测向山进发,均合格,不存在空气污染和甲醛超标。刘丙提出存在空气污染是在2021年6月,距离装修已一年半,其进行的三次空气质量检测均是在公司未参与的情况下单方委托,故应以公司的检测报告为准。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丙与C公司签订的《装饰装修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属有效。根据双方签署的合同,C公司负有完成装修项目并保证刘丙安全入住的义务。现刘丙已履行了支付对价款的义务,在其首次检测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后,C公司对装修房屋进行了空气治理向山进发,但迟至2021年9月双方在场进行第三次检测时,装修房屋仍存在甲醛超标问题,故按照《装饰装修合同》约定,刘丙有权要求C公司退还装修款78999元。 主材款不应属于装修款,且已添附至装修房屋,刘丙对此做扩大解释显然不妥,故法院不予支持。由于装修房屋空气质量未达到国家环保标准,造成刘丙无法入住使用,刘丙要求赔偿装修房屋闲置损失,于法有据,应参照租金市场价予以赔偿。刘丙支出的检测费用,C公司无异议,法院支持。最终,法院判决C公司返还刘丙装修款78999元,赔偿刘丙房屋空置损失97674元及鉴定费2034元。 法官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法官提醒,装修后的室内环境质量事关业主的身体健康和居住品质,切不可掉以轻心。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对装修后房屋的空气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要素进行明确约定。竣工验收后入住之前,可在装修公司人员在场情况下,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房屋的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如发现空气质量不达标情况,可要求装修公司进行整改或按合同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 (文中人物、公司为化名) 新京报记者 吴淋姝 编辑 杨海 校对 张彦君

原标题:“富有富啃、穷有穷啃”,部分农村啃老现象抬头

11月上半月,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北部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中南部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东北、西北、西南、长三角和华南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局地部分时段可能出现轻度污染。其中,汾渭平原东部局地、四川南部、辽宁中部、吉林中部和黑龙江南部部分时段可能出现中度污染,河北中南部、河南大部可能出现重度污染。受沙尘天气影响,新疆东部及南部地区可能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

京津冀及周边区域:11月上半月,气象条件总体一般,其中4—5日有较强冷空气,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局地轻度污染;其他时段扩散条件一般或不利,区域北部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中南部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河北中南部和河南大部可能出现重度污染。其中,1—2日,地面风场辐合,扩散条件不利,区域北部以优良为主,山东西部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京津冀中南部和河南大部可能出现重度污染;3日,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逐步改善,区域北部以优良为主,中部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河北中南部、山东西部、河南大部在改善过程中仍可能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4—5日,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有利,区域大部以优良为主,局地可能出现轻度污染;6—7日,扩散条件一般,区域中南部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其他地区以优良为主;8—10日,地面以偏南风为主,有利于污染物积累,区域中部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山前地区个别城市可能出现中度污染,其他地区以优良为主;11—15日,扩散条件一般,污染物积累,区域北部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中南部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

北京市:11月上半月,冷空气活动较弱,扩散条件整体一般。其中,1—2日,受低压作用及逆温影响,湿度较高,扩散条件不利,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3—7日,高压作用为主,整体扩散条件较有利,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8—12日,低压作用为主,期间有弱高压扰动,整体升温、偏南风,预计发生一次轻度污染过程;13—15日,受冷空气活动影响,偏北风,扩散条件有利,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

长三角区域:11月上半月,前期受台风过境和冷空气南下影响,预计出现一次自北向南的污染传输过程;中期气压场偏弱转偏东气流影响,预计出现一次污染累积过程;后期受高压控制,扩散条件较弱。其中,1—2日,受台风“康妮”外围影响,有明显降水,风力增大,北部以良为主,中南部以优良为主;3—6日,受西北风和冷空气南下影响,区域整体良至轻度污染,北部内陆地区3—4日出现短时中至重度污染;7—15日,受偏东气流影响,沿海地区以优良为主,内陆地区良至轻度污染,局地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O₃、PM2.5。

汾渭平原:11月上半月,区域大部扩散条件整体一般,3日、10日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有所好转,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11—15日,气压场持续较弱,污染进一步累积加重,局地可能出现中度污染。其中,1—2日,区域大部气压场持续转弱,湿度较大,扩散条件一般,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3日,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较好,区域大部以良为主,陕西关中东部地区可能出现轻度污染;4—9日,区域大部地面风场较弱,扩散条件逐渐转差,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10日,区域西部受冷涡东移影响,地面风速有所增大,扩散条件逐渐好转,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向山进发,东部地面气压场持续较弱向山进发,扩散条件一般,以轻度污染为主;11—15日,区域大部气压场持续较弱,湿度较大,扩散条件较差,以轻度污染为主,局地可能出现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主要为PM2.5和PM10。

东北区域:11月上半月,东北区域冷暖空气转换频繁,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在冷空气活动间歇期,可能出现2次轻度及以上污染过程。其中向山进发,1—3日,空中受暖脊控制,气温升高,地面静稳转西南风,总体扩散条件不利,黑龙江南部、吉林中部、辽宁大部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辽宁中部、吉林中部、黑龙江西南部部分城市2日可能出现中度污染;7—11日,区域空中暖脊加强,地面高压转弱低压前,扩散条件不利,黑龙江西南部、吉林中部、辽宁中西部为良至轻度污染,辽宁局地可能达到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主要为PM2.5和PM10。

西南区域:11月上半月,区域大部气象条件一般,川渝地区有一次PM2.5污染过程,贵州黔西及黔东地区有两次PM2.5污染过程,其余大部以优良为主。其中,1—2日,重庆、贵州黔西部分地区转静稳,可能出现PM2.5轻度污染,其余大部以优良为主;3日,川渝地区气温回升,转为静稳天气,可能出现PM2.5污染;其余大部以优良为主;4—5日,区域大部气象条件较好,以优良为主;6—7日,贵州黔西地区有PM2.5污染过程,其余大部以优良为主;8—14日,贵州黔东、四川盆地湿度增大,有PM2.5污染过程,其余大部以优良为主;15日,区域大部气象条件较好,以优良为主。首要污染物为PM2.5或PM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