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9.0

丹道至尊

导演:洪深

年代:2020 

地区:日韩 

类型:穿越 印度 悬疑 逆袭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16日 22:39

原标题:数字化转型,让城市更美好

“小时候,父亲经常会在家播放音乐磁带,美妙优雅的音乐旋律总是在我的脑海中萦绕不去,就像是我世界的一部分。”李昊冉说。6岁那年,在父母的引导下,李昊冉开始学习钢琴。从小受到音乐旋律的熏陶,学习乐器对李昊冉来说,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然而,音乐并非李昊冉童年时期的唯一追求。除了音乐,他还有另一个几乎达到专业水平的爱好——足球。

2003年,17岁的李昊冉在北京保利剧院聆听俄罗斯国家交响乐团演奏的《柴可夫斯基第五交响曲》,执棒的是俄罗斯国宝级音乐指挥大师普雷特涅夫。“当时我感觉旋律就如同潮水一般扑面而来,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给我带来的震撼是无法形容的。”李昊冉说天堂马帮,一场20年前观看的音乐会,如今仍觉得发生在昨日,“也是从那时起,我便下定决心要成为一名音乐指挥家”。

带着对音乐的热爱,李昊冉开始了他的音乐之旅。他先在中央音乐学院学习,随后远赴德国,进入柏林汉斯·艾斯勒音乐学院深造。“在德国的学习经历不仅拓宽了我的音乐视野,也让我更深入地理解了西方音乐文化。”在欧洲生活的10多年里,李昊冉不断吸收着各种音乐养分。“每一个城市、每一个音乐厅都有其独特的气质,这些经历让我对音乐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李昊冉回忆说,他在柏林汉斯·艾斯勒音乐学院求学时找到了自己的路,“要当好一名音乐指挥,最重要的就是‘不要过分关注指挥本身,而是要全身心投入音乐和文化的理解中’。真正的指挥艺术,源于对音乐的深刻感悟和对文化的广泛认知。”

在一段音乐中,作曲者往往因为当时的时代背景和历史环境,将自己的情感或清晰或隐晦地记录在乐谱中。阅读乐谱,感受音乐中蕴含的文化,其实就是阅读一段历史和人物的一生。“在演奏前,不仅要熟悉乐谱音符,更重要的是让自己以作者的身份深度沉浸在历史大背景下,去感受他们身上发生的事情,从而感受他们蕴含其中的感情。”

为了更好地让自己沉浸在作曲家的世界里,李昊冉不仅要熟悉音乐、乐谱,还要了解作曲家的经历、心情,以及同时期的其他作品。同时,音乐指挥呈现的是一种自然的情绪,要把情绪表达出来,就必然要深入挖掘作曲家想表达什么。为此,他不仅学习作曲家所在国家的文化、语言和历史,还专程前往古典音乐作曲家的故居,以第一人称视角去品味作曲家的一生。“有的时候,我甚至感觉我就是作曲家本人,我会因他的经历或喜或悲,或恨或爱。”

“当天下午,我突然接到通知,说捷杰耶夫大师身体不适,让我代替他指挥上半场的《彼得鲁什卡》。我当时答应了,虽然从未指挥过这部作品,但至少是熟悉的。然而天堂马帮,到了剧院才发现,演出的不是大家熟知的1947年版本,而是1911年的原版。”李昊冉只有两个小时来熟悉总谱,没有任何排练的机会,只有一次走台。李昊冉说,那是自己职业生涯中最紧张的时刻,“但我告诉自己,必须非常专注和冷静”。

从2014年在布加勒斯特国际指挥大赛上一举夺魁,到现在成为马林斯基剧院的终身客座指挥,李昊冉用了10年时间。他的足迹遍布世界各地的顶级乐团:柏林交响乐团、俄罗斯国家交响乐团、莫斯科爱乐乐团、德意志广播爱乐乐团等。在国内,他是北京交响乐团的常任指挥,也与中国爱乐乐团、国家大剧院管弦乐团等多个乐团有密切合作。

“每一次登台,每一次与不同文化背景的音乐家合作,都是一次全新的体验和挑战。音乐指挥是将情感传递给音乐家,再反馈给观众的角色。对文化的钻研,必须让熟悉本国文化的人认可,他们才会进一步认可你的音乐指挥能力。”李昊冉说,音乐是一种无国界的语言,“希望通过我的指挥,能够让更多人感受到音乐的魅力,感受到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这是我作为一名音乐指挥家的使命,也是我毕生的追求。”

原标题:人民网三评“短视频之困”之三:完善算法,强化担当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了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该案中,原告祁某某的手机号弃用后未解除手机号与社交软件账号的绑定天堂马帮,导致其社交账号被他人“盗用”,祁某某起诉平台及盗用者要求对方注销账号并赔偿,最终法院判决盗用者注销账号,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原告祁某某诉称,其于2015年在被告北京某网络公司运营的某社交平台注册了账号,输入个人认证信息,并且与诸多同学朋友互相关注天堂马帮,发布大量个人日常。2019年,祁某某发现该社交平台账号被他人“盗用”并转载了包括怀孕、妇科疾病等信息,却保留了原告在使用该账号中形成的个人信息。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北京某网络公司披露实际侵权人信息,均未得到回复。经审理查明,目前该社交软件账号由原告使用手机号“188XXXX6768”注册,后原告停止使用该手机号,但未及时解除该手机号与账号的绑定,后该手机号机主变更为被告姚某。原告认为,二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个人信息权益,请求判令姚某注销账号、赔偿损失,判令北京某网络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北京某网络公司辩称,其运营的社交平台上某个账号的实际注册使用人须根据账号绑定身份信息和注册手机号机主信息综合确定。涉案账号的注册手机号为“188XXXX6768”,原告未提供其是注册手机号机主的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被告姚某辩称,其于2017年实名购得涉案手机号“188XXXX6768”,并通过官方短信验证码登录涉案微博账号,而非采取非法途径,不应承担责任。法院审理认为,结合原告提供的短信验证截图、涉案社交平台内容截图、实名认证信息等证据,可以认定涉案社交平台账号为原告实名注册且长期使用。被告姚某虽然使用购买的涉案手机号码采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并使用了涉案社交平台账号,但未因此获得该账号的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原告作为涉案社交平台账号的初始申请注册人,虽然对账号注册及使用中形成的个人信息享有权益,但自身应该妥善保管其账号及注册信息,在明确不使用涉案社交平台账号后应及时注销,避免个人信息的泄露。法院认为,被告姚某登录案涉社交账户后未对祁某某发布内容进行任何使用、处理,且在收到本案材料后及时与法院、原告进行沟通,将祁某某发布的内容予以删除,尽到了谨慎的注意义务,未侵犯祁某某的个人信息权益等合法权益。被告北京某网络公司因履行审核义务的必要要求原告提交证明材料,原告并未提供,不利后果应由原告承担,并且,被告北京某网络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不构成对原告个人信息权益等合法权益的侵害。法院判决被告姚某注销涉案社交平台账号,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作出后,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法官表示,用户注册及使用社交平台账号过程中形成的个人信息权益受法律保护。行为人不应通过购买手机号码登录他人社交平台账号并有使用行为,而获得该账号的使用权。编辑 甘浩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