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2.0

丹道至尊

导演:吴宇森

年代:2024 

地区:印度 

类型:悬疑 台湾 美国 印度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17日 03:40

原标题:分析|一揽子增量政策效应显现,10月股市楼市改善幅度之大为今年首次

泾源县官方人士日前向澎湃新闻发来的材料显示,泾源县栽植发展黑果花楸产业,累计种植2.8万亩,目前留存面积约1.9万亩,面积减少9000亩。8月15日,农业农村部、宁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工作组到泾源核实情况问题、了解处置措施、研究下一步工作举措,共同推动泾源县黑果花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顺利完成了调查工作。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起,泾源县将黑果花楸种植作为一项扶贫产业大力推广,陈世富经招商引资到当地开展种植,协议约定政府承担5年租地费用。然而,5年租地合同期满,因财政困难,政府拖欠百余万租金,引起村民不满。合同到期1个多月后,因政府拖欠地租,陈世富也未及时续租天与地26,陈世富所种2060亩黑果花楸,一大半被村民毁林复耕。

近日,泾源县官方人士提供给澎湃新闻的泾源县委、县政府《关于泾源县黑果花楸有关问题处置情况的汇报》(下简称:汇报材料)显示天与地26,7月29日,澎湃新闻报道引发广泛关注。泾源县委和政府成立由县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全面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研究推动解决有关问题。8月15日,农业农村部、宁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工作组到泾源核实情况问题、了解处置措施。

汇报材料称,为推进黑果花楸发展,泾源县在苗木购置、土地流转、车间装修等方面累计投资3309万元。其中,购买苗木2654万元。协议签订以来,泾源县逐年栽植黑果花楸,累计种植2.8万亩。目前留存面积约1.9万亩,其中:农户1360亩(400株/亩)、村集体6780亩(300株/亩)、富康源860亩(600株/亩)、国有林地林间间作10000亩(40株/亩)。黑果花楸面积减少9000亩主要原因为:富康源的技术人员受新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到现场指导、管护不到位和鼠害侵害等因素,导致苗木成活率不及预期,加之黑果花楸挂果需要5-6年,部分农民等不及收益,套种或毁苗改种农作物,黑果花楸面积减少7800亩。材料还称,这减少的9000亩,其中包含因富康源未及时续租,导致村民改种青贮玉米的1200亩。

双方协议约定,泾源县推广种植黑果花楸,“优先采购富康源培育的同类型优质黑果花楸种苗”。陈世富表示,泾源县2021年3月招标采购100万棵六年生黑果花楸(合同总价1480万),并未采购他的苗木。中标企业是从东北收购的当时种植户因疫情不愿继续种植的成年树(编辑注:不需要六年后挂果)。以前,确实提过县里推广种植,企业做技术指导。相关材料显示,陈世富是技术副组长。不过,在前述招标事件后,自己连相关部门负责人都见不到,遑论技术指导。此外,黑果花楸管护每亩/年需要数百到一千元,县里采购、推广种植的黑果花楸,产权是乡镇、村集体或村民的,管护是他们的责任。

前述汇报材料称,2021年5月,泾源县支持辽宁富康源公司进驻工业园区,引导扶持企业建成了日产150吨浓缩汁的黑果花楸加工车间1处,2021年9月企业进行了试生产。试生产前后,富康源按照每公斤6元价格收购农户黑果花楸鲜果50吨,支付农户收购资金30万元。此后,由于富康源资金链断裂,被多地法院列入失信名单,账户被冻结,未再收购和加工。

前述汇报材料称,按照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泾源县对富康源给予黑果花楸生产线80万元补贴,但因企业和提供生产线设备的厂家存在争议,加之企业未正式投产,不符合兑付要求,导致补贴资金无法正常拨付给企业,后又被设备厂家起诉到法院账户被冻结天与地26,补贴款无法划拨。截至目前,企业与设备厂家纠纷仍未得到解决,资金无法兑付,一旦富康源账户解封,将按程序及时兑付补贴款。

汇报材料中介绍,泾源县将全力做好黑果花楸后续事宜,对于富康源留存的860亩黑果花楸,将协调农户做好续租事宜,如富康源无法续租,将由所在村集体进行续租,收益归村集体。下一步,泾源县将针对种植黑果花楸过程中存在的技术支撑薄弱、群众参与度不高、产业尚未形成规模、经济效益不明显等问题,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参与的模式天与地26,稳面积、强管护、提单产、延链条、增效益,提高生态质量和效益。

原标题:今日辟谣(2024年10月31日)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该案中,原告魏某为开展经营活动在某社交购物平台上申请企业认证并提交材料,但之后发现材料被他人盗用遂起诉平台和盗用资料者。法院认为,信息处理者未尽到个人信息安全保障义务致他人个人信息权益被侵害的,应与侵权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最终判决盗用者赔礼道歉并赔偿,平台方承担连带责任。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原告魏某是一家工艺品销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便于开展经营活动,魏某于2020年1月在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某社交购物平台申请了企业认证,提交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照片、营业执照照片等材料,并支付了相应费用。2020年12月魏某支付了续认证费用。2021年1月,魏某发现在该平台上还存在另一个“蓝V企业号”的认证主体为其公司。经投诉披露,魏某发现自己之前用于企业认证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等材料被不认识的郭某某用于了账号认证。魏某认为是平台故意泄露了其上传的认证材料,便将郭某某和平台起诉到法院。原告魏某诉称,郭某某和平台侵害了其姓名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天与地26,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天与地26,共同赔偿魏某的经济损失、维权合理支出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被告郭某某未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天与地26,其未实施任何直接的侵权行为,且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已履行相关法定义务,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郭某某未经许可使用了原告魏某的身份证件材料用于平台账号认证,构成对原告魏某姓名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九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负责,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本案中,原告魏某和被告郭某某的认证材料高度一致,经法院多次释明,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均未能举证证明其在侵权行为发生期间采取了必要措施用以确保认证资料的安全。同时,由于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认证属于有偿服务,其注意义务亦应当有所加重。因此,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就侵权行为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与被告郭某某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郭某某承担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及维权合理开支的责任,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对赔偿款承担连带责任。一审裁判作出后,原告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官表示,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如未能采取必要措施导致权利人个人信息权益遭到他人侵害的,信息处理者亦构成侵权,应当就此承担连带责任。个人信息收集常态化背景下,为确保个人信息安全,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规定了信息处理者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定义务。本案判决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平台责任,有利于促使网络服务提供者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做好自然人个人信息安全的“守门人”。本案判决亦明确,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公平、诚信原则,利用他人个人信息混淆主体身份“搭便车”的行为构成对他人个人信息权益、姓名权等权利(益)的侵害,需承担侵权责任。编辑 甘浩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