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6.0

丹道至尊

导演:陈凯歌

年代:2023 

地区:日本 

类型:神豪 甜宠 甜宠 强者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30日 15:05

原标题:联易融科技-W现涨超6% 机构料供应链金融科技行业具备长期增长潜力

新京报讯(记者彭镜陶)新京报记者从密云区消防救援支队获悉,近日,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使用“北京市消防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系统”随机对密云区一住宅小区的消防控制室进行抽点时,该单位超时应答。监督执法人员核实后发现,该单位消防控制室只有1人值班,因此该单位被处以1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监督执法人员发现,该小区的消防控制室内有1人值班,但值班登记本上是2人在岗,经核实得知1人在值班期间回家,存在擅离职守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据了解,消防控制室设有火灾自动报警控制设备和消防控制设备,是用于接收、显示、处理火灾报警信号,控制相关消防设施的专门处所,被形象地称为建筑消防设施的“心脏”。当发生火灾和其他紧急情况时,消防控制室是紧急信息的汇集、显示和处理中心,可及时准确地反馈火情发展过程,值班人员迅速启动相关消防设施,正确地引导被困人员疏散。“24小时值守的消防控制室不是摆设,一旦发生险情,值班人员没有第一时间发现灾情的话,可能失去处置火灾的最佳时机,后果不堪设想。”监督执法人员对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根据《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监督执法人员责令该小区的物业单位立即改正,并处以1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密云消防部门提示: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应该高度重视消防控制室的作用,通过建立明确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每天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有效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

原标题:台湾“名嘴”周玉蔻造谣,被重判一年半

朱某蕙介绍,母亲去世后,自己与父亲就母亲的遗产问题发生争执,自己提起诉讼要求分割遗产。经过一审、二审以及撤销重审、再审,法院认定朱某蕙母亲的遗产由父女二人继承,父亲继承60%,女儿继承40%,因此朱某蕙可以分得761万余元财产。朱某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电影24小时,但在审理期间朱某死亡,上诉人变更为朱某的非婚生女朱某博。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在遗产分配上,法院提到,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根据朱某遗嘱意愿,朱某博可以分得遗产的50%。而“黄某之所以成为涉诉遗嘱的受遗赠人与非婚生女朱某博具有密不可分的因果关系,有违公序良俗”,法院认定该部分遗产应按法定继承进行分配电影24小时,结合扶养义务情况,该部分朱某博继承60%,朱某蕙继承40%。综合下来,朱某博继承朱某遗产的80%,朱某蕙继承20%。

朱某蕙的律师、江苏永衡(宿迁)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洪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们目前最不能接受的点就是朱某蕙母亲的遗产最终流向了朱某蕙父亲的私生女,这个结果是违背公序良俗的。王洪娟认为,朱某博本身没有过错,但她和其母亲是一体的,最终结果就是朱某蕙母亲的财产流向伤害她的人。朱某蕙的母亲2008年确诊精神分裂,之后又瘫痪在床,不具备立遗嘱的能力。如果她能立遗嘱的话,肯定不愿意把自己的财产给到第三者。王洪娟表示,他们将向高院申请再审。

红星新闻记者搜索发现,该案件当年曾被众多媒体报道,黄某彬立下公证遗嘱将遗产赠与婚外情对象张某英。在诉讼中,法院以“公民的民事行为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黄某彬与张某英在非法同居关系下所立遗嘱是一种违反公序良俗、破坏社会风气的违法行为,且该遗嘱虽是黄某彬的真实意思表示,虽形式上合法但实质上在赠与财物的内容上存在违法”为由,认定遗嘱无效。

杨燚解释,从遗赠法律关系角度,法律没有明文禁止任何受遗赠人因身份问题而发生继承的阻断,且从保护私产角度,处分权作为遗赠人出于自由意志而进行的赠与也是私法领域保护的重点事项之一。但遗赠人与受遗赠人的婚外情严重破坏了遗赠人与配偶之间的婚姻和家庭,违反了基础的婚姻道德,也就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由此应当认定遗赠人的这一遗赠行为无效。这项法律的适用,是符合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方向的。相反,如果法院支持了本案的遗赠行为,会对我国倡导的正确价值观带来重大负面影响。

炜衡律师事务所婚家委主任张静律师同样提到,过往也有过以违反公序良俗为由调整遗嘱内容的案件。该案中,朱某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显然违反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婚姻忠诚的义务,将遗产赠与第三者的部分认定无效是合法合理的。“如果朱某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又不愿意将遗产留给大女儿的话电影24小时,遗嘱完全可以采取留给其他人的方法,比如全部留给小女儿朱某博。”

张静解释,现实中很多人可能并不能接受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地位等同,朱某蕙的观点也明显是对这一原则有所抗拒,但民法典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从非婚生子女的角度来讲,其是没有任何过错的,不会因为法律上不认可父母的这种关系或者父母存在过错而导致其权益受损。

对于遗嘱的有效性,张静表示,民法典继承编中明确了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只要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是否写在草稿纸上、是否经过公证不影响其效力。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比如受到胁迫或者不是真实意思表达,笔迹鉴定等角度证明遗嘱伪造等,那么法院自然要依法认可遗嘱有效性。案件中朱某蕙提到的遗嘱的一些问题,都只是推理和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