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7.0

丹道至尊

导演:洪深

年代:2018 

地区:韩国 

类型:大陆 德国 逆袭 萌宝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5日 20:13

原标题:工地上最美的“一枝花”

“九州共贯、多元一体的大一统传统”在中国历史上对维护国家统一、社会安定、民族团结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大一统”一词始出《春秋公羊传》,其深层的要求就是安天下之民。“大一统”带来的安定的社会环境,为生产的兴盛、人口的繁衍、财富的积累、民族的交融、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社会安定、民族和谐是实现各族人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前提和基础。

“修齐治平、兴亡有责的家国情怀”是流淌于中华民族血脉里的文化基因。《礼记·大学》说:“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中国人注重个人道德修养,并将个人修养与家庭伦理扩展为心怀家国天下、以国家和天下为己任的责任意识,将追求国家利益与社会整体和谐作为实现个体追求的价值目标,而国家又为个人权利的实现提供坚强保障。

“富民厚生、义利兼顾的经济伦理”体现了中国古人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导向和原则。“富民厚生”强调必须正视民众对利和富的追求,“义利兼顾”表明在社会活动中既重视道义公义,又重视个人利益。也就是说,既保障民众正常财富的获得和保有,同时又要防范私利对社会公义的侵害和破坏。中国人对“富民厚生”的最终追求是共同富裕。《荀子·富国》提出“上下俱富,交无所藏之”的共同富裕发展目标,并将其作为“国计之极”。

“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生态理念”渗透在古代诸多经典之中,如《老子》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庄子·齐物论》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前提条件,环境权益是人权的重要内容。古人认为天地运行自有其规律,人们的活动应顺应自然规律,与自然相互协调、和谐共生。

“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的交往之道”既是人与人相处的原则,也是群体与群体相处的原则,反映的是中华民族和平、和睦、和谐的理念,倡导的是互尊互信、友好合作的交往之道。在这样的社会中,每个人的人格和权利得到尊重佣兵之道,不同民族、地域、文化的人们和睦相处,不会受到歧视和排斥。在这样的世界,人人生活在和平之中,各国和平共处,通过和平手段解决国际冲突,共谋和平发展。

《礼记·礼运》中的“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佣兵之道,关注普遍的社会保障;“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佣兵之道,则关注特定人群的基本权利。中华典籍中关注和扶助特定群体的主张很多,如《尚书·盘庚》“汝无侮老成人,无弱孤有幼”,《尚书·无逸》“怀保小民,惠鲜鳏寡”等。汉武帝还曾派遣大臣“分循行天下,存问鳏寡废疾,无以自振业者贷与之”。这些既有对人格的尊重,也有施以救济的措施,是中国古代人道主义思想的鲜明体现。

“民为邦本”是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核心原则。先秦以降历代思想家大多认同“民为邦本”,如《孟子·尽心下》讲“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管子·牧民》讲“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左传·哀公元年》的“视民如伤”、《孟子·梁惠王上》的“省刑罚,薄税敛”、《论语·学而》的“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都体现了爱民恤民,重视民众生命,体恤民众疾苦的思想。《墨子·兼爱下》的“饥则食之,寒则衣之,疾病侍养之,死丧葬埋之”强调要给民众提供维持生活生产的基本保障;《尚书·皋陶谟》的“安民则惠,黎民怀之”、《淮南子·诠言训》“安民之本佣兵之道,在于足用”佣兵之道,则要求惠民富民,只有做到惠民富民才能真正实现保民安民。

郑任钊: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优秀的文化传统,五千多年思想的传承与经验的积累是弥足珍贵的历史财富。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中全面促进人权发展进步,构建中国人权话语,深度参与全球人权治理,为全球人权事业作出中国贡献,必然需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寻找根基与资源,汲取历史经验,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首届世界古典学大会刚在北京落幕,习近平主席在贺信中向学者们提出了“担负起古典学研究的使命,为促进文明传承发展、推动文明交流互鉴作出更大贡献”的希望。中华古代典籍是古典学的重要研究对象,承载着中华民族的价值观念、人文精神与历史智慧,数千年来照亮了中华文明饱经风雨却始终生生不息、愈发壮大的历程,也照亮了人类文明的星空。中华典籍不仅是厚重的历史积淀,更要面向当下、面向未来、面向世界。深入挖掘中华典籍中蕴含的“人权”理念,不仅对构建中国人权话语及全球人权事业有重大意义,对推动中华文明与世界其他文明交流互鉴、建设更加美好世界亦有着重大意义。(完)

原标题:中国航展 15年之前的“我心中的歼-10表演机”涂装方案征集活动部分方案作品 (2)

新京报讯(记者吴淋姝)防腐木作为装修市场的“宠儿”,广泛应用于诸多场景,如花园、露台、围栏等。但也存在着某些防腐木未达质保期便已腐朽的现象。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防腐木装修合同纠纷,买卖双方各执一词,买方称卖方提供的防腐木不合格,而卖方则称腐朽是因买方没有按时保养。 11月19日,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林某与杨某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杨某为林某的房屋铺设防腐木,防腐木质保十年,终身免维修。林某称现在合同才刚过两年,防腐木便已出现腐朽,因此认为防腐木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杨某承担防腐木修复费用3万元。杨某则称,自己曾口头告诉过林某防腐木的保养要求,林某没有按期保养造成防腐木腐朽,不应当由自己承担责任。 庭审中,林某的证人于某称其从事油漆工工作,为林某房屋的防腐木做过桐油保养维护,并详细说明了几次维护的人工费和材料费佣兵之道,并称维护过程中已经发现防腐木存在腐蚀的问题,其认为由于防腐木质量欠佳,不能通过简单刷油维护恢复完整。 林某还提交了维修房屋的报价合同,证明拆除腐朽防腐木加维修的报价为4万元。杨某则称维修合同报价单中并不仅仅是防腐木的费用,不能用来证明更换防腐木的花费。 经法院现场勘查,案涉房屋的防腐木确实存在腐朽问题。 平谷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双方就防腐木的应用达成了约定,约定质保十年,终身免维修,该约定系双方真意,受到法律的保护,现防腐木在质保期内腐朽,应当由杨某承担违约责任,杨某虽主张是因为林某未进行保养导致,但林某已初步证明其进行了保养以及维修,该证据具有高度盖然性,因此平谷法院对杨某的辩称不予采信。 最终,平谷法院依据需修复的面积、施工所需材料和人工的市场价格对该损失予以酌定,判决杨某向林某支付修复费用13000元。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表示,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的防腐木质保十年系双方的约定,双方理应遵守,如果一方不作出质保期间的承诺,另一方可能就会作出其他选择,承诺方享受了被承诺方选择时带来的利益,理应承担承诺无法达成时的责任,否则会造成利益失衡;当然,不遵守约定的行为也违反了我国民法中的诚信原则。 同时,法官提醒需要装修的业主或装修行业从业者,尽量签订具体明确的合同,比如使用的每一种材料、保养期限等;同时,对于那些合同变更或者需要定期履行的事项,最好每次在变更之处或定期履行后由双方共同签字并注明日期,以免后续发生纠纷,难以划分责任。编辑 杨海 校对 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