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4.0

丹道至尊

导演:王新民

年代:2016 

地区:西安 

类型:萌宝 虐恋 泰国 印度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05日 00:24

原标题:第二届CCF数字医学大会在沈阳市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一快餐店老板与持刀敲诈行凶的歹徒对砍,致其死亡,检察机关认定正当防卫,该案也被称为北海版《第二十条》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事后,快餐店老板因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在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的多方努力下,对快餐店老板一家实施多元司法救助,帮助其走出困境。

陈某与妻子薛某在北海市银海区经营一家快餐店。2020年10月15日,食客黄某在店内用餐时,与邻桌男子发生争执并动手,陈某上前劝架。黄某以在店内被打、陈某负有责任为由索要赔偿。在多次索赔未果后,黄某持刀入店砍伤薛某头面部,并持刀冲向陈某。陈某从洗菜间拿起两把菜刀和黄某对砍天天有喜66,并呼叫店外群众报警。最终,黄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一辆二手车在多次交易中未按规定过户,一年时间内竟“积攒”了603次违章,引发历任车主的连环诉讼。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涉及多人多次转卖机动车的所有权纠纷案件,经调解,案涉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按照各自占有使用案涉车辆的时间节点确认所有权,对各自占有期间的违章等行为负法律责任。 案涉车辆经过多次转卖 12月4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21年4月,张某通过中介李某从外地购买一辆二手机动车,同年8月张某将车辆卖给王某,2022年1月王某将车辆卖给中介赵某,中介赵某转手将车辆卖给中介孙某,孙某隔天将车辆卖给周某,2022年4月周某将车辆卖给吴某,上述车辆买卖均未签订合同,且均未办理过户手续。 2023年3月,因案涉车辆有太多违章,原车主起诉了中介李某,外地法院判决将车辆过户给中介李某。因此,中介李某起诉张某,要求将车辆过户至小张名下。 平谷法院经审理认为,虽张某主张车辆早已卖出,但张某未提供买方信息,法院判决将车辆过户给张某。之后,张某又以周某为被告,以王某、赵某、孙某为第三人,起诉至平谷法院,要求将车辆过户给周某。 平谷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经调查取证,确定自2022年4月以后案涉车辆共计有603条违章未处理,周某主张其将车辆卖给吴某后,吴某又将车辆卖出,但其无法找到并提供吴某的信息。 经法院调解,张某、王某、赵某、孙某、周某均认可自己买卖案涉车辆的事实,均同意在各自的时间节点确定自己的所有权,因周某未能找到并提供吴某的信息,其同意先行确定其购买及之前所有权时间节点,其与吴某等人的纠纷另行处理。 最终,案涉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根据调解协议最终按照张某、王某、赵某、孙某、周某各自占有使用案涉车辆的时间节点,确认了各自的所有权。这意味着,案涉当事人各自对案涉车辆所有期间的违章等行为负法律责任。 法官:买卖二手车应按规定办理过户 法官认为,这起案件中,案涉车辆经过多次买卖及交付,虽未签订车辆买卖合同,但买卖双方已各自履行合同项下的给付义务,双方成立合同关系,车辆买卖合同已实际履行完毕,案涉车辆产生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法律效力。对于本案中案涉车辆的违章,交通管理部门管理该车辆是依据车辆的登记信息,一旦发生违章,交通管理部门只能依据该车辆登记的信息进行违章处理。 法官提及,在买卖二手机动车时,一些人为了手续简便快捷、节省费用等原因不办理过户手续,但买卖二手机动车不过户存在极大隐患。对买方来说天天有喜66,车辆所有权仍登记在原车主名下,原车主如果涉及债务纠纷等情况,车辆可能会被法院等依法查封、扣押;后续办理车辆年检、保险理赔等事务时,可能因缺少合法过户手续而遇到阻碍,导致无法正常进行相关业务办理。对卖方来说,车辆一旦发生违章、交通事故等情况,若新的实际使用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时,原车主可能会被牵连,要承担相应的赔偿等法律责任。“因此,从合法合规及保障权益角度出发,买卖二手机动车时,双方应该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以免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法官表示。 新京报记者 吴淋姝 编辑 甘浩 校对 李立军

原标题:银杏正当季!活动全免费!带孩子来拍大片!

据媒体报道,从2024年4月18日开诊至5月31日停业,曾于湖北武当山药王谷中医馆就诊的患者共392人。据病友或家属提供的信息显示,就诊的患者中已有15人去世,20人病情加重。12月2日,湖北武当山特区卫健局、市监局、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称,相关部门对此事前期已依法立案,正在开展全面调查,调查和处置结果将及时向社会通报。

因为久病、重病,濒于绝望的病人和家属愿意抓住任何一棵可能的稻草,这或许是其中一个原因。毕竟,生之渴望过于强烈,会让人丧失一定的理性能力。更何况,“药王谷”在宣推时表现出超强的包装能力,什么医生都是“中医抗癌专家组成员”,什么中心总顾问、民间抗癌大师侯元祥有绝门医术,是“全中国中医治癌第一人”,什么“3000多名患者经侯元祥治疗后肿瘤不见了”云云,颇具迷惑性。

只是,这些手段、话术对一般患者及家属来说可能颇具“杀伤力”,但对于当地监管部门而言,似乎不该不闻不问。例如,“抗癌治愈率超80%”“全中国中医治癌第一人”等显然缺乏科学依据的说法竟能公开宣传,为何不见当地卫健部门的调查干预?一个地方出现了现象级的中医火爆现象,大量外地人蜂拥而来,即便是出于了解业务的考虑,也应该纳入监管视野,医师们有没有行医资格?这种“抗癌中心”是否涉嫌虚假宣传?这些问题,当地相关部门都应提前查实查清,而不是无动于衷,非等到患者去世、家属反映了才出面,这显然属于工作滞后。

还有,目前已查实,这个“抗癌中心”的总顾问侯某祥此前曾涉刑事犯罪,尽管这个中心开办时案件仍在诉讼期,但大肆吹捧一个刑事犯罪嫌疑人为大师,亦属不妥。不知当地为什么没能及时掌握这一情况。其实,如果当地相关部门认真查验,在该“抗癌中心”挂在门口的“十不治”第一条——“青岛市黄岛区公检法在职人员患癌不治”即已透露端倪。当地完全可以顺藤摸瓜,调查清楚事由。

这些年来,涉中医的各路大师来来去去,每每掀起浪花,又归于尘埃,但总是难以消停,不断蚕食鲸吞老百姓的信赖,甚至会加剧病人的症状,造成不可逆的生命损害。这也提醒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部门,理应守土有责,真正把守护一方平安当作使命,把好准入关,落实常态化监管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力争把问题解决在早期,尽最大可能减少民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