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吴梦真)11月以来,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联动西城、丰台、通州公安分局,对以散发“代开发票”小广告方式虚开发票的犯罪活动开展专项打击,截至目前,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5名,涉案金额超3.9亿元。据办案民警介绍,11月以来,警方在丰台、西城、大兴、通州等区发现路边出现多个代开发票的小广告。循线追踪,发现张某某等涉嫌职业虚开发票的犯罪团伙,利用中介雇佣兼职人员在街头散发“代开发票”小广告招揽客户,后通过“空壳公司”虚构业务向“客户”虚开发票。“他们有一个群,不同的团伙会在群里面互相串,有些票他们自己开不了,就会在群里面问谁能开,再抬高一手价格,自己吃个差价或者赚取介绍费。”民警表示,虚开发票的类目一般是餐饮、住宿较多,金额一般在几千到一万。在收网过程中,公安机关在现场查获了大量的公司印章、工商手续及印有“代开发票”的小卡片。目前,张某某等2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提示: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是企业经营的基本准则。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发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介绍他人虚开发票等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广大企业和个人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务必远离街头“代开发票”小广告,从正规渠道获取发票,一旦发现涉税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税务部门举报。编辑 甘浩校对 杨利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杨青介绍,对电信网络诈骗相关单位、个人实施金融相关惩戒是联合惩戒的重要措施之一。联合惩戒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对公安机关认定的惩戒对象实施以下措施:一是限制被惩戒对象名下银行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非柜面出金功能;二是限制被惩戒对象名下支付账户业务;三是暂停为被惩戒对象新开立支付账户、实名数字人民币钱包。此外新警察的故事,有关被惩戒对象信息将被移送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