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8.0

丹道至尊

导演:田沁鑫

年代:2018 

地区:内地 

类型:韩国 泰国 其他 古装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05日 10:47

原标题:自行车棚效应:我们为什么在小事上纠结,却对大事视而不见?

企业社会责任(CSR)指的是企业对一系列利益相关方负有的责任,这些利益相关方包括客户、员工、供应商、股东、政府、企业所在社区以外范围更广的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及周围的环境。企业社会责任又可称为企业的公民身份,在联合国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引领下以及ESG责任投资机制的影响下,企业的公民身份已经不再是可有可无的附加项,越来越多的企业将其作为自身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

本期周刊(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4日)期间,企业在环境保护、公卫健康和教育公益等多个领域展现了积极的社会责任实践。华润饮料通过将废弃塑料瓶转化为时尚潮品,将可持续消费理念融入市民生活。比亚迪在庆祝其30年成就的同时,设立30亿慈善基金回馈社会,彰显了其对社会责任的重视和承诺。从北上广地铁的肥胖症公益科普,到晨光在COP29的绿色创新实践,到贝壳在杭州的老年防跌倒项目,每个行动都彰显着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担当与践行。公益项目的多样性也反映了社会对不同领域需求的关注与回应。从儿童健康到老年关怀,从环境保护到教育公平,每一个项目都聚焦了社会的痛点与需求。未来李政颖,期待更多企业能够加入到公益与可持续发展的行列中来,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让公益之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近日,由北京医卫健康公益基金会发起、诺和诺德公益支持,主题为“防治肥胖症,只为更健康”的“肥胖防治及健康生活促进行动公益项目”,在北京、上海和广州三地的地铁站同步开展。该科普公益项目以城市生活的核心场景——地铁为平台,旨在打破过往的认知局限,向公众科普肥胖症及其危害,倡导从体重管理开始,提升全民健康意识,特别是在肥胖症的早期干预和治疗方面。据悉,今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6个部门开展为期三年的全国体重管理年活动并制定《“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强调加强科学普及,动员社会和群众广泛参与。

11月15日,华润饮料的“怡宝宝贝重塑计划”全国巡展上海站在上海万象城启动,将可持续消费理念融入生活场景,吸引沪上市民打卡体验。活动现场,“再生树”和“重塑等式墙”等展品向市民展示了塑料瓶如何转化为时尚潮品。据了解,华润饮料“怡宝宝贝重塑计划”自2023年启动后获得广泛支持。2024年,华润饮料携手华润万象生活,开启“怡宝宝贝重塑计划”全国巡展,在城市场景、重塑链条、社会力量等方面全面升级,推动产业链绿色发展。

11月11日-22日,第二十九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9)在阿塞拜疆首都巴库盛大举行。晨光携可持续产品连续两年亮相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并分享了绿色创新实践案例。作为国内文具行业首个发布ESG报告的上市企业,晨光致力于通过可持续产品、应对气候变化、可持续供应链、赋能员工和社区四大战略支柱,引领行业可持续发展。

荷兰皇家菲仕兰与中国绿化基金会合作,在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举办了亲子公益自然探索营活动。活动吸引了40余名亲子志愿者,以“探索大自然 守护多样性”为主题,旨在提升公众对湿地生物多样性的认识和保护意识。在中国,菲仕兰持续践行企业社会责任,聚焦儿童关爱、女性赋能、乳业支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通过自然滋养成长营、线下研学活动等项目,提升儿童健康和环保素养。

11月18日,全球气候创新联盟(GCIC)携手宁德时代(CATL),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共同开展植树活动。这是对承诺的践行,每一棵树,都是为绿色地球可持续未来的种下希望。此次活动背后,蕴含着全球合作与行动的力量。作为全球领先的新能源企业,宁德时代同GCIC联合行动,既是绿色科技与环保行动的结合李政颖,也彰显了中国企业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责任与担当。

长安汽车旗下新能源品牌长安启源,在甘肃武威文旅局、民勤林草局以及甘肃青梭公益发展中心的支持下,发起了“我在沙漠种棵树——启源车主大漠绿洲守护行动”,旨在激发车主参与生态治理的热情与行动力,并将绿色出行理念与公益行动紧密结合,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长安启源作为近年来表现优异的新能源,始终致力于深度践行“双碳”目标,在汽车制造领域引领变革,倡导绿色发展。同时,在公益事业上,长安启源通过一系列持续且多样的公益活动,传递着启源车主追求美好生活的理念。

在2024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CIIE)上,固特异推出了全新的e锐乘绿色版电动汽车轮胎,该轮胎采用高于70%的可持续材料制成,具有卓越的湿地刹车性能、操控性、降噪效果,是中国首款获得ISCC标识的零售轮胎。固特异亚太区总裁黄锦松在进博会论坛上重申了公司到2030年推出业内首款100%可持续材料轮胎的目标。

2023年,户外品牌始祖鸟推出了以梅里雪山为灵感的「卡瓦格博」系列产品,并承诺将部分利润用于支持阿青布的环保工作,组建了「始祖鸟净山队」。据了解,2021年,始祖鸟首次发起ReBIRD™可持续计划,以倡导循环、尊重自然为品牌使命。始祖鸟希望将可持续从一件衣服设计制作的开始,贯彻到它生命的最后一刻,以终结过去旧物只能被填埋进废弃物的垃圾场的惯例。而打造「始祖鸟净山队」,将垃圾回收利用以替代焚烧和就地掩埋,正是始祖鸟ReBIRD™可持续计划的实地践行,为环保事业贡献出巨大力量。

2024年11月20日,正值世界儿童日,由大自然家居与碧心公益联合发起的“自然健康 守护童心”——白血病儿童关爱计划启动仪式在佛山隆重举行。此次活动汇聚了多方力量,共同关注白血病患儿的健康与未来。在此次公益计划中,大自然家居和碧心公益将重点关注白血病患儿的心理健康和治疗支持,包括通过音乐疗法为患儿减轻治疗过程中的痛苦。

11月17日,Solid Gold素力高携手华南农业大学共同举办“交个萌友 被爱绒化”公益活动,本着“关爱流浪动物,激发爱宠人群共情”的宗旨,邀请携宠而来的参与者与他们的爱宠默契协作李政颖,共同演绎一系列活泼有趣的动作。据了解,Solid Gold素力高作为健合集团旗下高端科学宠物营养品牌,通过举办“宠爱有家,助力成长”宠物公益活动和“素力高杯”宠物健康营养科普大赛,推广养宠新理念,提升宠物健康意识,并与院校合作,共建宠物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环境。

11月14日,“我来教您防跌倒”公益项目在杭州启动。据悉,“我来教您防跌倒”公益项目由北京贝壳公益基金会和北京白求恩公益基金会联合发起,北京协和医院老年医学科提供专业支持,开发《老人防跌倒手册》和系列科普视频。同时,依托贝壳在全国各地的社区、门店链接,联合多方力量针对老年群体开展各种通俗易懂、便捷可达、老年人喜闻乐见的防跌倒健康公益课堂和社区防跌倒宣传倡导活动,提高老年人及其照料者防跌倒的意识和能力,鼓励和支持家居环境适老化改造,加强老年友好社区共建。

11月18日,比亚迪成立30周年暨第1000万辆新能源汽车下线发布会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比亚迪小漠工业园举办。公司董事长王传福分享了比亚迪的发展历程,强调技术创新和工程师文化的重要性。比亚迪计划投入1000亿元发展智能化技术,以实现整车全面智能化。同时,比亚迪设立30亿慈善基金,聚焦教育慈善,包括在高校设立奖学金和捐赠新能源解剖车作为科普展具。此外,比亚迪还抽取90位“超级锦鲤”送出新车使用权,以感谢用户和员工的支持。

11月22日,由人民日报文化传媒与度小满共同发起的“闪耀的小店”公益推广计划圆满收官。该项目自2023年9月正式开启,历时1年多,在全国范围内招募并筛选了100多家小店,运用融媒体手段帮助小店进行推广宣传,旨在帮助小店解决线下关注度获取难、推广支持少、营销预算低等经营难题李政颖,助力小微企业获取更大的客流。

11月20日,作为动力电池行业领军企业,LG新能源发布了《LG新能源(中国)2024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展示了公司在技术创新、市场竞争力以及社会责任方面的成就。报告围绕六大议题,包括气候变化风险、废物管理、可持续价值链等,强调了LG新能源在全球电池生态系统中积极践行ESG的承诺。公司制定了“负碳”战略,目标是到2050年实现整个价值链的碳中和。LG新能源还强化了能源和温室气体管理,推动废物减量化和循环经济,构建可持续价值链,并加强产品质量与安全控制。通过这些措施,LG新能源为全球能源转型贡献力量,并在社会责任领域树立行业典范。

原标题:50位大学校长共商知识全球化 探讨教育未来方向

顾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刘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刘某及其搭乘人颜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顾某、刘某负事故同等责任,颜某无事故责任。顾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颜某诉至法院,请求刘某、顾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合计22万余元。

审理法院认为,刘某无偿搭载颜某属于“好意同乘”行为。刘某作为车辆驾驶人,对搭乘人颜某负有安全方面的注意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据此,由于并无证据证明刘某对事故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本案中,颜某的损失共计159899元,先由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颜某140965元;其余18934元,由某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保险范围内按照事故责任比例(50%)赔偿9467元;刘某应按照事故责任比例(50%)赔偿9467元,但因其系无偿搭载颜某且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当减轻刘某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酌定刘某承担其中30%部分的赔偿责任,赔偿颜某5680元。

“好意同乘”,即日常生活中的“搭便车”,是指驾驶人出于善意无偿地邀请或允许他人搭乘自己车辆的非营运行为。“好意同乘”作为助人为乐的善意利他行为,对于促进形成互助友爱社会风尚具有积极意义,也符合绿色低碳出行方式的要求,还有利于缓解公共交通压力,降低出行成本。本案判决依法合理认定“好意同乘”情形下车辆驾驶人的责任,既合理分配搭乘人损失,也有助于督促驾驶人切实负起责任和安全驾驶车辆。

谭某驾驶小型轿车与金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金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公安交管部门认定,谭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金某无责任。谭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事故发生时,金某已年满70周岁。金某诉至法院,请求谭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包括误工费在内的各项损失合计9.4万余元。某保险公司抗辩称,金某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权请求赔偿误工费。

审理法院认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除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外李政颖,还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本案事故发生时,金某虽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根据其提交的送货单、记账本、企业负责人出庭陈述等证据,可以证实金某受伤前不仅具备相应劳动能力,且持续为多家企业提供运货服务,有较为稳定的收入。故人民法院结合误工时间等事实,认定应当赔偿金某误工费损失4.5万余元。最终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金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约8万元。

当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继续工作、劳动的情形较为常见,其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后是否有权请求赔偿误工费,应根据其是否存在因误工导致收入减少进行判断,而不能简单地以法定退休年龄来确定是否支持误工费。本案中,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仍依靠自身劳动获取收入的被侵权人请求赔偿误工费损失,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充分体现了对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尊重和维护,有利于充分发挥老年人作用,推动实现老有所为。

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逆行,与李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王某死亡和车辆损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李某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是造成此事故的原因之一;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李某驾驶的机动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王某近亲属诉至法院,请求李某、某保险公司承担死亡赔偿金等损失120万余元。

审理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一般而言,由于机动车行驶速度快、危险程度高,机动车一方在道路通行中应当负有较高注意义务。本案中,王某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逆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其对自身的损害存在较大过错,应当依法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同时李政颖,考虑到事发时路况、视野良好,李某如充分注意,一定程度上也能够避免发生严重事故。李某疏于观察,存在过错。最终判决:李某对超出交强险赔偿部分的损失承担40%的赔偿责任,该部分赔偿责任由某保险公司承担。

非机动车驾驶人作为交通参与人,应当与机动车驾驶人同样遵守交通规则。现实生活中,一些非机动车逆行、超速、闯红灯等违章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隐患。本案中,在非机动车一方具有较大过错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既合理地确定了双方责任,也警示了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共同构建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李某驾驶机动车在公路上掉头时,因疏于观察,与周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周某受伤和车辆损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周某无责任。案涉机动车登记车主为张某,事故发生时,车辆未投保交强险。周某受伤住院治疗,后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周某诉至法院,请求驾驶人李某、车主张某赔偿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14万余元。

审理法院认为李政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李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周某受伤,李某系侵权人,依法应对周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张某作为投保义务人未依法投保交强险,导致周某不能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得到保险赔付,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因周某的损失未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最终判决:由张某、李某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共同赔偿周某损失14万余元。

交强险以救济损害为主要功能,其先予赔付的制度设计对交通事故被侵权人及时获得救济具有重要意义。投保交强险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法定义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履行该义务将导致被侵权人无法获得交强险赔付进而利益受损,故投保义务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人民法院判决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与交通事故侵权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体现了法律对投保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的否定评价和对被侵权人权益的维护,也警示了投保义务人要依法履行为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义务,维护好自身与其他道路交通参与人的合法利益。

王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李某相撞。事故造成李某颅脑损伤,经司法鉴定构成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公安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将王某及承保王某车辆的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王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4.5万元。一审法院根据案涉事故责任划分及保险情况,判令某保险公司赔偿李某74万余元,由王某赔偿约1000元。一审宣判后,某保险公司提起上诉。

二审中,人民法院了解到,某保险公司对一审判决结果实际上并无异议,提起上诉的原因是为了跨过年底理赔率考核时点,进而提升当年的考核绩效。为避免程序空转,保障被侵权人及时获得赔偿,人民法院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建议该保险公司客观面对事故事实和被侵权人损失,积极依照合同进行理赔;同时,综合相关情况与某保险公司积极沟通,促推树立正确的业绩导向,合理设置、规范优化考核指标。某保险公司对人民法院的工作表示认可,及时进行整改,撤回了对该案的上诉,立即向李某足额支付了赔偿款。

交通事故往往造成被侵权人直接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很大程度上讲,尽快得到损害赔偿,避免再度增加解纷负担和成本,是群众的“急难愁盼”。人民法院坚持实质解纷理念,坚决杜绝程序空转,在个案诉讼中“以案见事”,充分关注到纠纷成诉的核心原因和实质理由,因事施策、对症下药。纠纷解决中,人民法院不拘于“就案办案”,而是全面分析案件情况和相关背景,查摆诉讼关键原因,找准息诉着力点,加大工作力度,促进了纠纷高质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