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4.0

丹道至尊

导演:管虎

年代:2010 

地区:大陆 

类型:香港 重生 虐恋 甜宠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30日 18:31

原标题:摩洛哥文化交流活动在京举办

王中江:正如事物常常可从共时性和历时性两种尺度衡量,作为政治哲学同时又有伦理属性的“人权”观念及实践,从共时性看,“二战”以来已经达成一些基本共识,不管它以什么形式体现和以什么方式实践。从历时性看,人的权利意识和观念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历史上不同地方的文明和传统中。中华文明和传统,长度很长,宽度很宽,高度也很高,可用悠久性、丰富性、多样性、深刻性等词汇描述。中国的人文古典学,特别是哲学和宗教传统也具有人的权利意识和观念。

中国哲人相信人天生具有平等的人性,这是一种人性天生平等论,人天生不平等的“性三品论”不是主流;中国哲人相信人都有自主选择和行动的意志自由(“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人都有完善自我和成就自我的理性和道德能力,所谓君子小人、贤与不肖之分,所谓劳心劳力(士农工商)之分,都是人后天造成的(“习相远”),也是一种社会分工;中国哲人主张,社会秩序的安排及合理性根本上是要满足人的偏好和需求,要使人享有尊严和价值,要使人“所好好之”,“所恶恶之”(《礼记·大学》)。

政治秩序基于正义和利益的双重基础。正义保证人的平等和分配公平,利益保证人能够获得物质生存条件和享有社会福祉。儒家的“义利之辨”设定了好的政治生活同时要满足这两个条件。注重人的道德价值和道德权利的儒家,不是简单地否定人们对利益的追求,更不是否定人的生存权,而只是强调人对利益的追求要符合道德规范,要“见利思义”,只是反对人们只顾利益不看道义(“放于利而行”)。

事实上,孔子不反对人们追求物质利益和富裕,认为君王为政就是要“因民之所利而利之”。他和冉有到卫国,途中孔子发现卫国人口众多。显然兔侠,这是一个国家发展难得的人力资源。冉有问人力既然不缺了,接下来应如何发展?孔子回答,让人们富裕。冉有再问,如果人们富有了,接下来应如何做。孔子说,让人们受到良好的教育和教化。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在这一简短的问答中一目了然。

在儒家传统中,人的生存权主要体现在国家的“利用”和“厚生”(《左传·文公七年》)上。“厚生”的“厚”有伸缩性,下限是人们不能忍饥挨饿,要达到衣食无忧,上限可以是富裕一些。孟子提出保证人民生活条件的标准也是这个标准,这是孟子“仁政”的主要内容,落实在具体的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上就是“制民之产”,保证百姓的土地权、自主种植权和享有权;同时让百姓享有山林的经济权,最后,社会还能使“老而无妻”“老而无夫”“老而无子”和“幼而无父”等四种人,也能得到基本生活保障。

上博简有一篇叫《凡物流形》,其中有一段话叫“百姓之所贵唯主,君之所贵唯心,心之所贵唯一”。它的第一句强调君王建制在政治秩序中的重要性,但这不等于就是贵君论。因为在一层一层的关系中,君主重视的只能是自己的良知,良知重视的只能是最高的道,而道就是邦国和百姓的最高利益和福祉,表现在出土的《黄帝四经》中,就是“吾畏天爱地亲民”和“优惠爱民,与天同道”。

王中江,河南大学黄河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特聘教授,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华孔子学会会长、老子学研究会会长。新近出版有《简帛文明与古代思想世界》《儒家的精神之道和社会角色》《道家学说的观念史研究》《根源、制度和秩序:从老子到黄老》《自然和人:近代中国两个观念的谱系探微》等;主编有“中国哲学前沿丛书”“出土文献与早期中国思想新知论丛”、《新哲学》《中国儒学》(合作)、《老子学集刊》等。

原标题:防疫下的春运:如何消除这些隐患?

防治野猪泛滥“撒野”,首先要破除“野猪不能打”的旧观念。当前,野猪这一物种已不存在生存威胁,种群增速远远超过豺、狼、虎、豹等天敌的繁衍速度。国家林草局2023年公布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将野猪调出目录,使其不再属于国家野生动物保护物种,是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的举措。然而,由于前些年来野猪“三有保护动物”的身份,“野猪不能打”的观念在一些人脑海里根深蒂固,亟需加大宣传予以破除。

防治野猪泛滥“撒野”,还要突破“野猪只能专人打”的旧框框。在许多农村地区,野猪泛滥成灾已成农民的最大困扰。好好的庄稼,往往一夜之间就被野猪糟蹋殆尽,农民一年的辛劳付诸东流。有的村庄每年损失的瓜果蔬菜及粮食就有数万斤,有的农民损失达数亿元。面对猪患猖獗,受害的农民往往只能“望猪兴叹”。尽管针对野猪的捕猎手续已进一步简化,但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看到野猪糟蹋庄稼只能“驱赶”,大街上遇到野猪的最佳处置方式仍是“躲避”,等待专业人士处理。一些地方也探索通过组建专业狩猎队、建设控制阻隔设施等综合防治手段缓解野猪致害问题,但面对快速增长的野猪数量仍显力不从心。一些专业人士呼吁,除了专业猎捕和无害化处理之外,鼓励公众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参与打野猪,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了将野猪数量控制在正常合理水平,一些欧美国家通过制定猎捕计划、用箱子或畜栏设置陷阱捕获等方式增加捕杀数量,还通过搜捕野猪后对其进行绝育等方式延缓野猪种群数量增长。拿欧洲来说,二战后欧洲开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因工业革命而数量剧减的各种野生动物逐渐回归,到本世纪初德国首都柏林地区就有野猪上万头,野猪扰民、伤民事件频发。柏林市政当局允许猎杀野猪,有时一年猎杀超过1700头,而野猪肉在德国也是一道颇受欢迎的佳肴。再举例来说,日本环境省前不久宣布,鉴于熊的数量猛增,去年全日本被熊所伤的人数创10余年来最高纪录,日本政府决定将熊列入指定管理鸟兽名单,这意味着民众捕熊可获得政府补贴。此种与时俱进的做法亦值得借鉴。

总之,防治野猪泛滥“撒野”,要多一些百姓视角,设身处地为民众着想,办法总比困难多。早在2017年,原国家林业局就曾印发《关于切实做好调控野猪种群和防控野猪危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组织对野猪种群开展调控工作,但受资金保障不足、猎捕效率低、队伍不专业等因素制约,相关工作开展并不顺利。不妨多倾听一线猪患受害者的呼声,及时对与现状不匹配的法律法规进行适当调整,放宽民众捕猎野猪的限制,探索允许食用经检疫合格的猎捕野猪,避免野猪数量野蛮生长,恢复生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