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重点聚焦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这一主责主业,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这“四大检察”工作作出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法律监督重点。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意见》专门部署“完善刑事指控体系”“健全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机制”,提出落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要求,依法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完善立案监督办案规范葛晓洁,依法监督纠正非法取证、违法适用强制措施等侦查活动违法行为;依法加强对涉及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监督;规范刑事案件指定管辖工作;加强对涉案财物处置的法律监督。更好发挥刑事检察在追诉犯罪、维护稳定、保障人权、守护公正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