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9.0

丹道至尊

导演: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

年代:2021 

地区:大陆 

类型:合集 甜宠 其他 合集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9:43

原标题:中国式创新发展:价值创造活动与发展目标系统耦合

贺荣向德卡瓦略一行介绍了中国共产党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司法部相关工作职能,表示中巴建交半个世纪以来,两国关系稳定发展,各领域务实合作成果丰硕。中国司法部愿同巴方一道未婚女子,落实两国元首重要共识,以中巴建交50周年为契机,积极拓展法治领域交流渠道,加强司法协助、反腐败领域立法、人员培训等方面经验交流和务实合作,立足职能促进中巴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不断深化。

11月1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三起案例,以案说法,对于临时用工、实习生,用工单位也应承担安全保障责任。 实习生工作受伤,用工单位要负责 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了解到,郝帅(化名)是某工商学校在读学生。他与工商学校、某冷机公司签订了《学生实习协议书》,约定郝帅到冷机公司实习,冷机公司支付郝帅实习津贴。协议中也明确了郝帅的加班待遇,以及公司在实习生上岗前应对其进行操作规范、安全生产等多项培训教育,为实习生安排指派带教老师,提供劳动保护措施等内容。 一天上午,郝帅在公司加班操作机器,更换模具时不慎踩到开关,致使右手手指受伤。郝帅出院后,将冷机公司、工商学校诉至法院未婚女子,主张除公司已垫付的治疗费用外,公司、学校还应共同赔偿各类损失合计22万余元。经审理,法院判决冷机公司赔偿郝帅因本次受伤造成的损失14万余元,工商学校赔偿郝帅因本次受伤造成的损失5万余元。 法官提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者具有安全保障义务。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该案中,冷机公司系郝帅实习期间的直接管理人,郝帅所从事的劳动客观上为冷机公司创造经济利益,郝帅享有劳动保护的权利。公司应对郝帅所受损害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工商学校在知晓实习单位不得安排实习生加班的情况下,放任实习生加班,未尽到督促职责,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法官认为,实习生虽不一定与实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实习单位仍然对实习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工作期间,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基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即使自身存在一般性过错,亦不能减轻实习单位的赔偿责任。另外,学校也应就实习生在实习中的安全防范和权益依法提供必要的保障。学校未对实习单位尽到必要督促义务的,根据过错程度对实习生的伤害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临时工受工伤,用工单位难“甩锅” 第二起案例显示,原告李小妹(化名)之母吴某系被告某公司职工。原告经常利用寒、暑假及休息日,到被告单位和母亲一起工作,工作量均记录在吴某的工账单上。一天在工作时,由于天气因素未婚女子,工棚倒塌,造成李小妹受伤。李小妹因赔偿问题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公司赔偿原告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9万余元。 法官提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被告公司是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的法人,有义务在合理限度内为在其生产经营场所内的人员提供安全保障。根据本案事实,被告对于原告利用寒、暑假及休息日到被告工厂和其母,也是被告正式职工吴某一起从事产品包装工作这一事实是明知的,被告对原告的行为采取了默许的态度未婚女子,否则作为工作区域的实际控制人,被告完全有权、也完全能够拒绝原告的行为。 因此,用工单位与临时工之间虽然没有形成正式的劳动法律关系,但仍对临时工负有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在明知危险的情况下,用工单位组织临时工从事劳动,没有尽到其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宿舍有隐患,用工单位要负责 第三起案例显示,张丽(化名)受聘于某公司,公司为张丽及其他同事提供了宿舍。某日,张丽在宿舍因一氧化碳中毒昏迷。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丽居住在正对厨房、由客厅改造的宿舍未婚女子,废气积聚是导致中毒的直接原因。热水器卖家明知在不安装排气管道的情况下,长时间使用热水器会使得废气积聚,导致人身损害,仍未按国家规定安装排气管道,热水器卖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提供住房时应保证员工使用安全,由于工作人员未尽到监督和管理义务,公司存在过错,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热水器卖家赔偿张丽65万余元,公司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 法官提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未婚女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燃气装置的安装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用工单位之所以不可免责,是因为用工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宿舍,负有保障居住环境安全、防范危险发生的安全保障义务。用工单位如果因过错未能排除安全隐患,就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吴淋姝编辑 彭冲 校对 张彦君

原标题:今日聚焦:3罪犯,同一天被执行死刑!强奸未成年人,严惩!

中新网太原11月13日电(任丽娜)“‘标准地’改革至今,山西省共出让‘标准地’1796宗,面积13.27万亩。山西省工业类开发区全部实现了以‘标准地’形式出让工业用地,改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位列全国第一方阵。”11月13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山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姚青林在全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交流会上如是说。

“标准地”改革之前,企业面临投入成本较大、评价事项繁杂等问题,比如工业项目在拿地后才依据相关政策着手开展区域评价和设定控制性指标,且具体审批事项涉及部门多、流程复杂、耗时较长,企业需要投入的人力、财力和时间等成本极大,严重影响到市场主体投资项目的信心和营商环境的优化,一度成为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

姚青林表示,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注重“标准地”改革的创新。引导在“标准地”上建设标准化厂房,项目主体可通过长期租赁或定期回购两种方式实现企业“拎包入住”、即刻投产。把“标准地”出让与“弹性出让”紧密挂钩,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标准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将“标准地”改革融入“地证同交”服务模式,交付用地同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此次会议,与会人员走进太原市中北高新区,就投产达效、施工建设、净地储备等三个阶段的“标准地”进行了现场观摩。同时,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青岛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就“标准地”出让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