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9.0

丹道至尊

导演:冯小刚

年代:2020 

地区:香港 

类型:韩国 其它 印度 美国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07日 03:41

原标题:考研报名禁海马体照片

新京报讯(记者彭镜陶)11月1日,北京房山区窦店镇一住户家中发生一场火灾老电影南征北战,消防部门深入调查发现,这起火灾是由违法电焊作业引发。事后,涉案的董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火灾现场。图源:房山区消防救援支队11月1日8时26分,房山区消防救援支队接辖区群众报警,称房山区窦店镇一住户家中起火,现场冒出滚滚浓烟。消防部门接警后迅速出动6部消防车,到场进行扑救。经核实发现,住户屋里的桌子和屋外堆放的杂物等起火。经过消防救援人员一番扑救,火势最终得到控制,但火灾现场已是一片狼藉。经查,董某在未取得相关电焊作业资质、未清理周边可燃物等情况下,违法进行电焊操作,电焊产生的火花不慎引燃了周边可燃物,从而导致火灾。火灾不仅造成了该住户的财产损失,还对周边群众的生活和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影响。所幸,此次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董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消防部门提示,违法进行电焊作业是极其危险的行为。电焊作业属于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在电焊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老电影南征北战,切勿心存侥幸。编辑 甘浩校对 刘军

公司老板请他人当“法定代表人”,并承诺签订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协议书,这可行吗?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关于“挂名法定代表人”的案件,判决涉案法定代表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挂名法定代表人”成为被告 11月4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老电影南征北战,2021年7月,原告A文化传播公司(下称:A公司)与B咨询公司(下称:B公司)签订《活动服务合同》,约定A公司按照B公司的要求,在某活动中提供展览运营服务,合同金额5823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全部服务,但B公司并未按约支付服务费。 此前,2021年4月,孙某成为B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并与李某签订《法人不承担责任协议书》,约定:李某投资成立B公司,孙某是挂名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不承担股东义务;公司盈利或亏损及一切债权债务,孙某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等内容。B公司于2023年7月注销,注销时B公司股东为本案孙某(孙某持股比例100%)。 A公司认为,B公司未根据法律规定履行清算义务便注销公司,孙某作为该公司股东,应对B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故原告诉至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要求孙某赔偿损失并支付利息。 A公司诉称,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活动服务合同》,约定A公司按照B公司的要求提供服务内容,约定服务费为58230元。A公司已提供了全部服务,B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服务费,且B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恶意注销公司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A公司的合法权益,要求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孙某承担全部责任。 孙某辩称,孙某与B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某已经签订《法人不承担责任协议书》,并约定B公司由李某投资设立,李某是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孙某被告仅作为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与被告无关。 法院:《法人不承担责任协议书》不能约束A公司 平谷法院经审理认为,A公司按照《活动服务合同》真实有效,A公司依约提供服务后,B公司应当依约支付服务费及利息。B公司在解散清算过程中,应当通知A公司申报债权,并以公司财产偿付相应债务,但其未依法通知债权人,也未对A公司进行债务清偿,即注销公司,其行为直接导致A公司遭受了无法向B公司主张债权的损失,故作为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孙某,应当对该公司的前述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孙某和李某之间的协议不能约束A公司,故孙某当对B公司的前述债务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该案在平谷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判决支持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目前该案已经生效。 法官提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 法官认为,本案中,注销公司拿到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不能成为逃避责任者的护身符。公司解散和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进行,在清算过程中,公司应当依法告知债权人公司清算事宜,以便于债权人申报债权,若公司未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现实生活中,受人请托挂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的现象屡见不鲜,也由此产生众多纠纷。挂名协议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名义法定代表人之间的内部协议,约束协议签订的双方,并不能以此作为免责事由来规避责任。 法官提示,受人请托担任挂名法定代表人尤其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时,要充分了解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谨慎对待,避免自己承担过多责任,陷入无法预估的巨大风险中。 新京报记者 吴淋姝 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

原标题:在东北,每年只“工作”五个月的供暖工|吴楠专栏

答: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有序扩大我国商品市场、服务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等对外开放”“提高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便利性”。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商务部会同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深入研究推进修订《办法》。

战略投资是特定外国投资者直接取得并中长期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2005年老电影南征北战,商务部、中国证监会、税务总局、原工商总局、国家外汇局等五部门发布《办法》,为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提供了制度保障。据统计,《办法》实施以来,外国投资者累计战略投资600多家上市公司,为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证券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产生了引进更多优质外资的需求。并且,随着外商投资法、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出台或修订,相关监管制度发生了重大调整,亟须根据新形势对《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引导更多优质外资投向上市公司,既能够促进利用外资扩总量、提质量,也有助于推动我国产业升级、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同时,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制度日益完善,为有效防范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在修订过程中,我们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并通过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有关机构、专家学者等意见。总体上,各方普遍欢迎修订《办法》,并提出了具体修改建议。我们对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修订并发布了新的《办法》。

答:商务部会同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以坚持进一步扩大开放,支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防范化解风险为原则,深入研究修订优化《办法》。修订后的《办法》主要是从五方面降低了投资门槛,旨在进一步拓宽外资投资证券市场渠道,发挥战略投资渠道引资潜力,鼓励外资开展长期投资、价值投资:

二是放宽外国投资者的资产要求。原《办法》要求外国投资者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为便利和促进上市公司引入更多长期资金,本次修订适当降低了对非控股股东外国投资者的资产要求。如外国投资者实施战略投资后不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则对其资产要求降低为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或者管理的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3亿美元;如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则依然要求其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者管理的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

四是以定向发行、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允许以境外非上市公司股份作为支付对价。原《办法》并无涉及跨境换股的相关规定,战略投资作为并购的一种特殊情形,适用《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相关要求。《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规定,以跨境换股形式并购境内企业的,作为支付手段的股权应当是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本次修订,为吸引外国投资者综合运用现金、股权等多种方式战略投资上市公司,也便利境内上市公司通过跨境换股收购境外资产,同时考虑到定向发行、要约收购已有监管规则保障交易公允,我们对跨境换股实施分类管理。对于以定向发行、要约收购方式实施的战略投资老电影南征北战,允许以境外非上市公司股权实施跨境换股。

五是适当降低持股比例和持股锁定期要求。原《办法》规定,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首次战略投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应当在10%以上,并且取得的股份在三年内不得转让。本次修订,结合证券市场监管规则老电影南征北战,我们取消以定向发行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持股比例要求,将以协议转让、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持股比例要求从10%降低至5%;适当放宽持股锁定期要求,同时坚持战略投资的中长期投资属性,将外国投资者的持股锁定期由不低于3年调整为不低于12个月,如果其他规定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五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相关要求),则需要符合相关规定。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筹发展和安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防风险、强监管,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我们在新的《办法》中着力构建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同时加强与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等制度的衔接,在稳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切实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化解风险,守住国家安全底线。

一是压实中介机构责任。要求聘请中介机构就战略投资是否合规出具专业意见,中介机构经尽职调查认为不合规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中国证监会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定处罚不尽责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应说明外国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各种方式(含QFII/RQFII、沪深港通等机制)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防范多方式持股超出股比限制或取得控制权。违反负面清单的,由有关部门予以处理。二是规定投资者在信息披露时可以作出合规承诺。外国投资者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当对战略投资是否符合《办法》一并进行披露,并可以应相关方要求对合规战略投资作出承诺,若违规则自愿在一定期间不行使表决权、不质押股份等。三是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衔接。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依照《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安全审查。四是与反垄断审查规则衔接。战略投资达到经营者集中标准的,应当申报反垄断审查。构成经营者集中,且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五是增加商务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规定。除各联发部门依法履行监督处罚职责外老电影南征北战,商务主管部门还可以对违反《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