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2.0

丹道至尊

导演:贾樟柯

年代:2020 

地区:杭州 

类型:英国 台湾 合集 印度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1:37

原标题:东方人工智能主题混合C净值下跌6.42%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专家服务中心副主任郭涛表示,直播带货问题频发,主要源于多方面因素。首先,为了高额佣金,部分网红和明星不惜夸大或虚假宣传产品。其次,直播带货作为新兴销售模式,监管体系和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给不良商家和带货者提供了可乘之机。在产品质量把控上,带货者缺乏严格选品和流程,难以从源头上保证产品质量。此外,许多消费者容易冲动消费,来不及甄别产品信息,给了不良带货者售卖问题产品的机会。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目前,虚假宣传成为直播带货的突出问题。原因主要是,一方面宣传推荐在直播带货中起到重要作用。有别于线下实体店的货架销售可以自主选择,或者电商购物的搜索选择,直播带货主要依据主播的宣传推荐。另一方面,对于直播间的虚假宣传,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监管,虽然直播间里的宣传,同样可以起到广告宣传效果,但并没有纳入更严格的广告监管范畴,所以有些主播或商家抱有侥幸心理。

在网红主播张博看来,网红带货“翻车”具有多种原因。一是部分网红可能一夜之间“红起来”,本身文化底蕴不足,缺乏对企业的认知和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在利益驱使下,可能会铤而走险,有着“捞一把就不干了”的心态,这种现象较为普遍。二是商家告知主播某批产品有问题,但佣金较高,有些网红也可能铤而走险。三是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门在选品时,倾向于带来好处的产品,可能牵涉公司内部腐败问题。四是一些直播带货公司规模壮大后,每天有很多货要带,但却无检验检测部门,导致产品把关不严。五是有些小主播看到大主播带货某产品,认为没问题,也跟着带货,轮到小主播时,货就有问题了。对于一些影响力不够的新主播、小主播,商家有时会发一些残次品。

俞军是一名食品类网红带货主播。以他的经验来看,在选品中,一定要求自己所带货的产品是自己亲自用过的,二是协议条款应明确包含商品质量条款、售后条款、主播个人形象、双方义务和责任、活动时长等细节事项,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带货的产品在质量、信誉、口碑、价格等方面必须真实,即甲乙双方必须保障第三方消费者的权益,并非甲方无条件要求乙方为甲方直播,“不是你给我报酬,我去做就完了”。

俞军表示,如果主播在对货品行业不了解,或者对相关部门检测及质检报告鉴别不到位的情况下,这对主播个人是个挑战。因此,主播要调查清楚货品质量,首先,主播及其团队要对产品进行严格筛选把关;其次,在产生问题时,应主动承认道歉和接受处罚,“因为网红和明星是公众人物,受众希望在其身上得到快乐和真诚,珍惜名誉尤为重要。”

2024年9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市说新语”发文称,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召开合规推进会,向主要网络交易平台作出五方面合规提示。其中,严格规范直播营销行为。加强对直播营销行为的管理规范,强化对平台内主播及其经营活动的审核监测,采取积极措施防止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发生,强化对直播选品、直播卖点等环节的审核把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他表示,对于拥有大量粉丝和巨额流量的头部主播,销售量非常大,一旦翻车,不仅涉及金额高,而且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恶劣,此类主播应承担与其粉丝、流量或影响力相匹配的责任和义务,或者达到一定违法金额、侵权人数要依法承担更高的责任,进行必要的信用惩戒或警示处罚。此外,消费者要理性看待主播推荐行为,不盲目听信主播的宣传推荐。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或制度,进一步明确主播在直播间里的宣传行为的法律属性,细化有关违法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标准,真正将直播间宣传纳入有效监管。

朱丹蓬认为,网红直播频出问题,目前监督功能还没有发挥最大作用。从国家层面来说,国内直播间超过千万最美丽的第七天剧情,监管难度很大。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又不具备监管、监督和甄别功能。目前,在发生违法违规的事情后,没有从重从严从快顶格处罚去处理最美丽的第七天剧情,这让违法违规的一些人有侥幸心理,严厉处罚才会对一些主播起到震慑作用。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惩处力度,也可以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直播内容进行监测。

郭涛说,平台在直播带货中获取了利益,直播营销平台在直播带货中要承担重要责任。首先,平台应严格审核商家和带货者的相关资质,确保入驻平台的主体合法合规。其次,平台应对直播内容进行全程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理虚假宣传、低俗营销等不良内容。另外,平台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维护消费者权益最美丽的第七天剧情,协助消费者和商家、带货者沟通协调,保障消费者顺利退换货等。这些责任义务的履行有助于营造健康、有序的直播带货环境。

陈音江说,如果平台明知主播存在虚假宣传或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没有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平台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目前,在监管过程中,可能没有发现平台存在明显问题的证据,对平台处理较少。因为平台不仅拥有对主播和流量的控制力,而且通过直播带货获取了相应利益,所以应进一步强化平台责任。此外,消费者应理性消费,提高辨别能力,不被夸大宣传和低价所迷惑,仔细查看产品信息和评价,谨慎购买可疑产品。

原标题:京津冀首个地市级供电服务“跨域办”机制在京建立

中新网太原11月13日电(任丽娜)“‘标准地’改革至今,山西省共出让‘标准地’1796宗,面积13.27万亩。山西省工业类开发区全部实现了以‘标准地’形式出让工业用地,改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位列全国第一方阵。”11月13日最美丽的第七天剧情,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山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姚青林在全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交流会上如是说。

“标准地”改革之前,企业面临投入成本较大、评价事项繁杂等问题,比如工业项目在拿地后才依据相关政策着手开展区域评价和设定控制性指标,且具体审批事项涉及部门多、流程复杂、耗时较长,企业需要投入的人力、财力和时间等成本极大,严重影响到市场主体投资项目的信心和营商环境的优化,一度成为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

姚青林表示,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注重“标准地”改革的创新。引导在“标准地”上建设标准化厂房,项目主体可通过长期租赁或定期回购两种方式实现企业“拎包入住”、即刻投产。把“标准地”出让与“弹性出让”紧密挂钩,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标准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将“标准地”改革融入“地证同交”服务模式,交付用地同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此次会议,与会人员走进太原市中北高新区,就投产达效、施工建设、净地储备等三个阶段的“标准地”进行了现场观摩。同时,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青岛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就“标准地”出让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