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8.0

丹道至尊

导演:陈凯歌

年代:2016 

地区:欧美 

类型:其他 印度 香港 复仇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07日 16:56

原标题:福建连江下濂地瓜烧酿造工艺 承载海外侨...

在二手房交易中,一些房主为了提高房屋的曝光度,尽快卖房青春如期下集,常委托多家中介机构进行居间售卖。如果其中一家中介机构带领客户看房,而该客户通过另一家中介机构实际购买该特定房屋,该情况是否属于“跳单”行为?先带看的中介机构是否有权主张买卖双方支付中介服务费?11月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相关案例。 原告:买家违反了《解约协议书》 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周莉(化名)为在单位附近购买一套合适的二手房青春如期下集,委托某中介公司带领自己看房,最终看中了一套位于某小区的三居室房屋青春如期下集,面积为112平方米,房主刘勇(化名)的报价为340万元。在某中介公司的促成下,双方最终谈定成交价格为322万元。 2022年6月,周莉和房主刘勇的代理人刘娜(化名)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双方与某中介公司共同签订了《居间服务合同》,约定居间服务费89400元由周莉承担,签约当日支付。合同签订后,周莉发现,刘娜并未获得其配偶刘勇的授权,且该房屋权属不清,刘娜无法提供刘勇前妻的声明,后提出解除合同。 2022年7月,买卖双方及某中介公司签署了《解约协议书》,约定:甲(周莉)、乙方(刘勇)及其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及/或通过任何渠道就上述房屋达成交易,甲、乙方及其利害关系人违反本条约定的,相关方应向丙方(某中介公司)全额返还其已退还的服务费,如服务费尚未支付的,相关方应当按照居间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丙方全额支付。当日,某中介公司退还刘娜居间服务费89400元。 2023年1月,某中介公司发现周莉与刘勇已就上述房屋办理网签及过户手续,认为周莉违反了《解约协议书》的约定,其行为构成“跳单”,遂将周莉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居间服务费89400元。 法院:被告不构成恶意“跳单” 庭审中,周莉辩称,某中介公司并未履行尽责义务,刘勇的代理人刘娜没有相关授权,涉案房屋产权不清,刘勇前妻的声明无法获取,某中介公司并没有促成交易,因此解约;后自己又通过其他中介公司购买此房屋,此时刘勇已办妥房屋权属证明和委托代理手续,自己购买房屋并支付了相应中介费,该房屋并不是某中介公司独家代理,自己通过其他中介与刘勇达成买卖协议,并非根据某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私下进行交易的,不属于“跳单”,无需向某中介公司支付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某中介公司、周莉及刘勇签订的《解约协议书》中第八条关于约束交易的内容,属于居间服务中常见的禁止“跳单”条款。双方争议焦点为:周莉通过其他途径购买涉案房屋。是否属于恶意“跳单”的违约行为。判定是否构成恶意“跳单”,不仅要看客观上买受人周莉是否利用了某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还要从主观上考察其是否具有逃避支付佣金的故意。 首先,某中介公司并未提供证据证明,涉案房屋的房源属于某中介公司独家掌握,并不能排除多家中介公司掌握涉案房屋房源信息的情况,亦不能得出周莉签订涉案房屋买卖合同并完成交易系利用了某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和服务的结论。其次,本案中周莉并未跳过某中介公司而直接与涉案房屋出售方签订协议,而是在买卖双方继续交易出现无法排除的障碍,且某中介公司明确表示该房屋无法过户的情况下,各方协商解除了居间服务合同,居间服务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责任并不在周莉一方,故周莉签订《解约协议书》的目的并非故意规避支付佣金。 最后,禁止“跳单”条款意在防止委托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却跳过中介公司而购买房屋,从而使其无法获得应得的佣金。但中介公司不能据此限制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剥夺交易双方的选择权。本案中,某中介公司无法继续提供涉案房屋居间服务的情况下,涉案房屋买受人周莉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同一房源信息,选择其认可的其他中介公司为其提供服务,从而达成交易青春如期下集,并无不当。 故周莉的行为不构成“恶意跳单”,某中介公司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判决驳回某中介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官:双方继续交易曾出现无法排除的障碍 法官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本案中,周莉和刘勇在某中介公司的促成下青春如期下集,虽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双方继续交易出现无法排除的障碍,最终解除合同,视为未促成合同成立,在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后周莉通过其他途径获得同一房源信息,在其他中介公司的促成下与刘勇完成交易。非利用某中介公司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不属于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的“跳单”行为,无需向某中介公司支付报酬。 法官认为,同一房源信息经多家中介公司或平台发布,购房者通过正规渠道获取信息,则有权选择服务更好、价格更优惠的中介公司达成房屋买卖协议,这是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并不当然构成“跳单”违约。购房者与中介公司签署看房确认书、居间服务合同时,应重点关注合同条款对购房者的权利是否有不合理的限制,如限制购房者的选择权等,在与中介沟通时,也要注意保存好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发生纠纷后维权。 此外,购房者也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若已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交易机会和媒介服务,在中介公司的促成下与房主已就房屋买卖合同主要内容达成一致,为节省中介费私下交易或更换价格更低的中介公司交易,则可能构成跳单,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新京报记者 吴淋姝 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

原标题:香港东方书画院捐赠13幅书画予保良局支持安老及社会服务

当今世界充满动荡不安,全球气候治理面临多重挑战。在此背景下,如果说COP28展示了全球绿色低碳转型雄心,COP29则更被国际社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寄予厚望。COP29应该给国际社会信心和希望,解决全球如何“落实”雄心问题,证明国际社会具备实施手段和支持蓝图、能够团结合作推动转型。只有这样气候“雄心”才不会沦为空谈和实现其他目的的工具。

中方认为本次大会应该是一届改善履约环境、提升全球落实能力的大会(Enabling COP),着力去除导致当前气候行动“失能”(disable)的因素,回应发展中国家赖以实现气候雄心、却长期未受重视的诉求,成为一届实施手段大会(A Means of Implementation COP)和合作大会(A CooperationCOP),并坚持务实导向,尊重各国基于不同国情推进转型的努力。

一是坚定坚持《公约》及其《巴黎协定》。面对当前日益严峻的气候危机,以及地缘冲突加剧、多国大选等带来的不确定性,多边主义是全球行动的基本遵循和根本出路。2024年是《公约》生效实施30周年青春如期下集,COP29应该坚定落实《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确立的目标、原则及制度安排,这始终是各方携手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最大确定性和根基。如果这个基础被曲解或颠覆,没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区分、不尊重国家自主决定“自下而上”制度安排,气候多边进程就失去了对话的基础。

二是实质性推进实施手段支持。当前发展中国家核心关切是气候资金等实施手段支持,这也是实现气候雄心、维系多边互信的基础。只讲雄心目标,不讲实现条件,这对发展中国家是不公平的。COP29是气候资金谈判关键节点,应以达成有力度的新集体量化资金目标(NCQG)为重点成果,同时推动落实技术、能力建设领域支持。资金方面,首要是根据《公约》及其《巴黎协定》条款,落实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动员资金并确保出资透明度的义务,在此基础上撬动私营部门资金。特别是发达国家必须切实兑现延续到2025年每年1000亿美元气候资金承诺并补齐缺口,拿出适应资金翻倍路线图,依托NCQG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充足、可预测、可持续的资金支持。中方强调“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公平及各自能力等原则的重要性,COP29不应引入或实施有悖于《公约》及其《巴黎协定》有关原则的融资机制或工具,特别是COP29不应引入债务相关讨论,债务问题已经在其他平台和双边渠道下讨论推进,在《公约》渠道下引入债务,只会让问题更加复杂,不利于COP29聚焦精力达成预期成果。

三是切实加强国际团结合作。近年来一些国家拉“小圈子”,借气候之名实施单边保护主义措施,构建绿色壁垒,干扰绿色产品和产业自由贸易投资,打断低碳技术转移扩散,这些行为严重损害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互信和能力,将增加不必要的负面溢出效应,提高各国履约成本。COP29应推动各方摒弃单边措施,包括美欧实施的单边主义措施,加强团结合作,为气候多边进程提供正能量和有利条件。

四是务实推进公正绿色转型。气候行动有效性根植于各国实际,只有尊重各国不同起点、发展阶段和国情能力,在可持续发展和减贫框架下推进公正转型,全球才能真正实现气候雄心。COP29应落实发达国家率先减排并出资责任义务,同时以促进性、国家自主决定的方式,为各方搭建交流履约行动进展和最佳实践的平台,促进各方积极务实、重信守诺、合作落实《巴黎协定》,而非一味追求设定减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