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邢台市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26日,临城县政府作出《关于对蓝天片区(东街村)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简称《征收决定》)以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郝某魁在征收范围内有一处面粉加工厂。临城县政府未与郝某魁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也未就上述房产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2018年4月18日,临城县政府将面粉加工厂拆除。郝某魁认为临城县政府的拆除行为违法,提起确认违法之诉,邢台中院判决确认临城县政府拆除郝某魁房屋的行为违法。临城县政府不服,向河北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7月12日,河北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某军的妻子赵女士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李某军原是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的干部,2019年退休。李某军退休后,在赵女士任法定代表人的石子厂工作。郝某魁的儿子郝某芝是临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一名辅警,经朋友介绍一起合作经营石子厂的其中一个车间。双方合作期间,郝某芝找李某军说他家面粉厂被强拆,赔偿标准比较低,因为李某军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便提出是否可以为郝某芝家多争取一些赔偿款。
2020年6月17日,郝某芝与李某军签订《委托协议》。该协议显示,郝某芝委托李某军向临城县政府申请补偿款1400万元;如郝家最终获得的拆迁款超过1400万元甲午战争电影,则超出部分归李某军所有;郝某芝先支付委托代理费200万元,此200万元在临城县政府支付补偿款后,所得补偿款减去1400万元之外,从超出部分扣除,多退少补;如郝家最终领取的拆迁款低于1400万元,李某军须将200万元委托代理费退回郝某芝。
临城县检察院指控,2018年,临城县政府将郝某魁的面粉厂拆除。因认为临城县政府确定的拆迁补偿标准过低,郝某魁多次找县、乡政府有关人员协商未果。2020年,李某军知道此事后,谎称其与临城县时任县委书记和时任县长关系不一般,能够为郝家多争取补偿款,但需要200万元送礼打点。后郝某芝与李某军签订《委托协议》。李某军收到该200万元后全部用于个人事务,且没有帮助郝家争取拆迁补偿款的任何实质行动。2020年11月下旬,郝某魁得知县委已经确定拆迁补偿款数额为600余万元后,多次催促李某军归还200万元,李某军以各种理由搪塞敷衍,未予退还。
对于辩方观点,控方当庭表示,聊天记录、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能够说明到底是民事委托还是诈骗。涉案协议中可以看出被告人虚构了自己有完成请托事项的能力,这是被害人给其二百万元的根本原因。但被告人收到二百万元后并没有办理委托事项,没有实施找关系委托办事的行为。在案证据证实,2020年11月临城县委就确定了拆迁补偿数额,被告人在多次被追要的情况下才不得不还了几个月利息。郝某魁一方没有放弃追要200万元,被告人到现在还没有给,非法占有目的明显。
" />加强交通运力保障。组织全市营运车辆提前开展冬季整备,全力保障冰雪季运力供给。旅游客运方面,根据冰雪季旅游及亚冬会观赛需求,及时开通热门景点加班车,全力做好运力储备。城市公交方面,制定针对性运营计划、实时监测客流动向甲午战争电影,提高运力调配效率,适时开通旅游专线和亚冬会比赛场馆连接线,保证运力充足。出租汽车方面,保障重点景区景点出行需求。轨道交通方面,提高地铁全线网运能运力,缩短行车间隔,末车时间与重点景区闭园时间保持一致,根据客流情况,及时加发地铁配属列车,防止车站客流过度聚集,确保运营安全。
保障安全生产运营。深入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大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三防”措施。强化雪天应对,增强预警联动,加强精准调度,加密检查频次,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对地铁保护区内相关作业现场进行全面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可能危及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隐患,严防运营过程可能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