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6.0

丹道至尊

导演:田沁鑫

年代:2022 

地区:郑州 

类型:日本 其他 其他 泰国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14日 23:50

原标题:警惕崇拜特朗普的饭圈文化

贺荣向德卡瓦略一行介绍了中国共产党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司法部相关工作职能,表示中巴建交半个世纪以来,两国关系稳定发展,各领域务实合作成果丰硕。中国司法部愿同巴方一道,落实两国元首重要共识,以中巴建交50周年为契机,积极拓展法治领域交流渠道,加强司法协助、反腐败领域立法、人员培训等方面经验交流和务实合作,立足职能促进中巴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不断深化。

11月1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三起案例,以案说法,对于临时用工、实习生,用工单位也应承担安全保障责任。 实习生工作受伤苏琪拍过的电影,用工单位要负责 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了解到,郝帅(化名)是某工商学校在读学生。他与工商学校、某冷机公司签订了《学生实习协议书》,约定郝帅到冷机公司实习,冷机公司支付郝帅实习津贴。协议中也明确了郝帅的加班待遇,以及公司在实习生上岗前应对其进行操作规范、安全生产等多项培训教育,为实习生安排指派带教老师,提供劳动保护措施等内容。 一天上午苏琪拍过的电影,郝帅在公司加班操作机器,更换模具时不慎踩到开关,致使右手手指受伤。郝帅出院后苏琪拍过的电影,将冷机公司、工商学校诉至法院,主张除公司已垫付的治疗费用外,公司、学校还应共同赔偿各类损失合计22万余元。经审理,法院判决冷机公司赔偿郝帅因本次受伤造成的损失14万余元,工商学校赔偿郝帅因本次受伤造成的损失5万余元。 法官提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条规定苏琪拍过的电影,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者具有安全保障义务。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该案中,冷机公司系郝帅实习期间的直接管理人,郝帅所从事的劳动客观上为冷机公司创造经济利益,郝帅享有劳动保护的权利。公司应对郝帅所受损害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工商学校在知晓实习单位不得安排实习生加班的情况下,放任实习生加班,未尽到督促职责,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法官认为,实习生虽不一定与实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实习单位仍然对实习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工作期间苏琪拍过的电影,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基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即使自身存在一般性过错,亦不能减轻实习单位的赔偿责任。另外,学校也应就实习生在实习中的安全防范和权益依法提供必要的保障。学校未对实习单位尽到必要督促义务的,根据过错程度对实习生的伤害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临时工受工伤,用工单位难“甩锅” 第二起案例显示,原告李小妹(化名)之母吴某系被告某公司职工。原告经常利用寒、暑假及休息日,到被告单位和母亲一起工作,工作量均记录在吴某的工账单上。一天在工作时,由于天气因素,工棚倒塌,造成李小妹受伤。李小妹因赔偿问题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公司赔偿原告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9万余元。 法官提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被告公司是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的法人,有义务在合理限度内为在其生产经营场所内的人员提供安全保障。根据本案事实,被告对于原告利用寒、暑假及休息日到被告工厂和其母,也是被告正式职工吴某一起从事产品包装工作这一事实是明知的,被告对原告的行为采取了默许的态度,否则作为工作区域的实际控制人,被告完全有权、也完全能够拒绝原告的行为。 因此,用工单位与临时工之间虽然没有形成正式的劳动法律关系,但仍对临时工负有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在明知危险的情况下,用工单位组织临时工从事劳动,没有尽到其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宿舍有隐患,用工单位要负责 第三起案例显示,张丽(化名)受聘于某公司,公司为张丽及其他同事提供了宿舍。某日,张丽在宿舍因一氧化碳中毒昏迷。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丽居住在正对厨房、由客厅改造的宿舍,废气积聚是导致中毒的直接原因。热水器卖家明知在不安装排气管道的情况下,长时间使用热水器会使得废气积聚,导致人身损害,仍未按国家规定安装排气管道,热水器卖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提供住房时应保证员工使用安全,由于工作人员未尽到监督和管理义务,公司存在过错,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热水器卖家赔偿张丽65万余元,公司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 法官提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燃气装置的安装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用工单位之所以不可免责,是因为用工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宿舍,负有保障居住环境安全、防范危险发生的安全保障义务。用工单位如果因过错未能排除安全隐患,就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吴淋姝编辑 彭冲 校对 张彦君

原标题:“外卖+”开启行业发展新业态

近日,四川省乐山市高中班主任王中(化名)涉嫌猥亵学生,在指认现场时坠楼身亡一案有新进展。事发后,押解王中的两名警员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检方提起公诉。11月12日,新京报记者从王中家属处获悉,接法院通知,11月15日,该案将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王中家属不作为被害人一方出庭,但可以旁听庭审。 嫌疑人左手从手铐中脱出,执法记录仪未打开这起玩忽职守案缘于一起老师涉嫌猥亵女学生案件。2022年3月31日,四川省乐山市某中学一名高二女生报案称被语文教师兼班主任王中猥亵,同时多名同班女生也反映有类似遭遇。王中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2022年4月2日下午,自称是乐山市市中区公安分局张公桥派出所的警务人员将王中从家中带走。次日17时30分许,王中家人接到警方电话称,王中于当日15时54分坠楼身亡。 王中家属后来被告知,王中系在其执教中学指认现场时坠亡。因嫌疑人死亡,警方对王中强制猥亵案终止调查,2022年4月13日,该案依法撤销。王中坠亡后,两名押解其辨认现场的警务人员(一名民警、一名辅警)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取保候审。2022年9月30日,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将二人起诉至五通桥区人民法院。 起诉书显示,2022年4月3日15时许,被告人林某(时任张公桥派出所副所长)带领被告人李某某(辅警)押解涉嫌强制猥亵罪的犯罪嫌疑人王中,到其执教学校辨认现场。执法过程中,二人违反中央政法委和公安机关办案规定,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特别是王中将二人带到某栋楼四层后,二人先后离开王中身边,同时背对王中,看向右侧墙面长达15秒,让站在事发教室(门窗呈开启状态)门口的王中一直处于无人看管、失控状态,致使王中左手从手铐中脱出并冲入教室,翻出窗外,坠楼死亡。王中家属从警方了解到,两名警务人员中,一名佩戴执法记录仪但未打开,一名未佩戴执法记录仪。家属还看到了两段事发地点的监控录像:一段录像来自事发教室楼道摄像头,王中家属描述,画面中可以看到,王中进入教室时双手前铐,两名警务人员背对他站着,发觉他进教室后迅速跟了进去,与王中距离为1-1.5米,随后,两名警务人员离开教室;另一段录像是王中坠楼过程中的画面,只有几秒钟苏琪拍过的电影,可以清晰看到他在空中四肢挥动苏琪拍过的电影,左手未戴手铐,且身体有侧翻转动作。法院通知死者家属不作为被害人一方出庭11月11日,王中家属接到五通桥区人民法院电话通知:该案将于11月15日上午开庭,合议庭决定,王中家属不作为被害人一方出庭,“法院说,如果犯罪行为直接侵害到个人,才能作为刑事被害人出庭,但该案两名被告人侵害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王中家属称,该案的侦查过程中,王中的身份一直是案件被害人。案发后,家属还收到了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发出的《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告知书》显示,被害人具有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发表诉讼意见的权利。“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应当听取你及你的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检察机关应当对下列事项听取你及你的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等。”“我们曾向检察院对起诉书上被告人涉嫌的犯罪事实提出质疑,但检察院说案件已经移交法院,我们可以向法院反映。但现在法院告诉我们不能出庭发表意见,只能旁听,我们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王中家属说。 王中家属提供了一份2022年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出庭通知书苏琪拍过的电影,法院通知王中家属聘请的两位律师作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出庭,但这次开庭因故取消。此外,王中家属所聘律师此前还作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查阅该案卷宗。 王中家属说,他们聘请的律师已向五通桥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要求参加该案庭审程序的法律意见文书,要求作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出庭。 新京报记者 刘思维编辑 彭冲 校对 刘军

根据竞选会演讲评选规则,每个竞选城市需在10分钟内全面展示经济发展、历史人文、生态建设、配套政策等优势和举措。评委从竞选城市的发展现状、发展潜力、发展目标、发展举措、筹备能力和承办承诺5个方面综合考量,现场进行评分,总分100分。竞选会不仅是对各城市文化旅游发展水平的全面检验,也是推动各城市文化旅游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