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6.0

丹道至尊

导演:谢晋

年代:2018 

地区:印度 

类型:虐恋 其他 重生 美国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1:26

原标题:山东青岛:千年银杏“披金”换装

为加快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升级,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正在推动制修订国家标准113项,持续引领设备更新。“要抓紧制修订一批能耗限额、家电及工业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优化提升大气、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完善碳排放核算、产品碳足迹标准,推动数控机床、农机、工程机械等标准水平提升,筑牢安全生产、消防、工业产品安全等标准底线,助力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相关负责人说。

标准引领消费提质扩容,不断激发内需潜力。通过标准筑牢安全底线、拉升质量高线天天有喜27,可以不断扩大高品质产品供给,加快升级传统消费,引领创造新型消费。比如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坐便器便座》针对“电坐便器”提出了“清洗性能”“吹风性能”“座圈加热性能”等多项性能要求,改善了消费者使用体验,拉动相关行业领域消费。数据显示,2022年电坐便器产品内销量为965万台,2023年超千万台。

为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提升,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正在推动制修订国家标准115项,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强传统家电安全、新型家电、家电适老化等领域标准研制,制修订智能家居互联互通、家居产品质量分级等标准,加严人造板等装饰装修材料甲醛释放量标准,加大高端电子、民用无人机等领域标准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改善生活需要。

今年8月底,《数据安全技术二手电子产品信息清除技术要求》(以下简称《要求》)国家标准开始公开征求意见。《要求》规定二手电子产品信息清除各个环节应遵循的技术要求,适用于电子产品厂商开发并设置信息清除功能,也适用于二手电子产品经销者在回收二手电子产品环节清除电子产品信息。这将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有力支撑。

为加大回收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正在制修订国家标准66项,有力推动产业循环畅通。加大家电、家具、电子产品、风电、光伏等产品绿色设计标准供给,出台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中信息清除方法、二手电子电器产品可用程度分级、老旧汽车估值评价等标准,加快健全重点产品回收、分拣、拆解、再生利用标准,完善再生资源进口的标准和政策,助力资源利用形成闭环。

原标题:郭建宁:牢牢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价值取向

贺荣向德卡瓦略一行介绍了中国共产党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司法部相关工作职能,表示中巴建交半个世纪以来,两国关系稳定发展,各领域务实合作成果丰硕。中国司法部愿同巴方一道,落实两国元首重要共识,以中巴建交50周年为契机,积极拓展法治领域交流渠道,加强司法协助、反腐败领域立法、人员培训等方面经验交流和务实合作,立足职能促进中巴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不断深化。

11月13日天天有喜27,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三起案例,以案说法,对于临时用工、实习生,用工单位也应承担安全保障责任。 实习生工作受伤,用工单位要负责 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了解到,郝帅(化名)是某工商学校在读学生。他与工商学校、某冷机公司签订了《学生实习协议书》,约定郝帅到冷机公司实习,冷机公司支付郝帅实习津贴。协议中也明确了郝帅的加班待遇,以及公司在实习生上岗前应对其进行操作规范、安全生产等多项培训教育,为实习生安排指派带教老师,提供劳动保护措施等内容。 一天上午,郝帅在公司加班操作机器,更换模具时不慎踩到开关,致使右手手指受伤。郝帅出院后,将冷机公司、工商学校诉至法院,主张除公司已垫付的治疗费用外,公司、学校还应共同赔偿各类损失合计22万余元。经审理,法院判决冷机公司赔偿郝帅因本次受伤造成的损失14万余元,工商学校赔偿郝帅因本次受伤造成的损失5万余元。 法官提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者具有安全保障义务。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该案中,冷机公司系郝帅实习期间的直接管理人,郝帅所从事的劳动客观上为冷机公司创造经济利益,郝帅享有劳动保护的权利。公司应对郝帅所受损害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工商学校在知晓实习单位不得安排实习生加班的情况下,放任实习生加班,未尽到督促职责,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法官认为,实习生虽不一定与实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实习单位仍然对实习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工作期间,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基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即使自身存在一般性过错,亦不能减轻实习单位的赔偿责任。另外,学校也应就实习生在实习中的安全防范和权益依法提供必要的保障。学校未对实习单位尽到必要督促义务的,根据过错程度对实习生的伤害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临时工受工伤,用工单位难“甩锅” 第二起案例显示,原告李小妹(化名)之母吴某系被告某公司职工。原告经常利用寒、暑假及休息日,到被告单位和母亲一起工作,工作量均记录在吴某的工账单上。一天在工作时,由于天气因素,工棚倒塌,造成李小妹受伤。李小妹因赔偿问题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公司赔偿原告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9万余元。 法官提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被告公司是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的法人,有义务在合理限度内为在其生产经营场所内的人员提供安全保障。根据本案事实,被告对于原告利用寒、暑假及休息日到被告工厂和其母,也是被告正式职工吴某一起从事产品包装工作这一事实是明知的,被告对原告的行为采取了默许的态度,否则作为工作区域的实际控制人,被告完全有权、也完全能够拒绝原告的行为。 因此,用工单位与临时工之间虽然没有形成正式的劳动法律关系,但仍对临时工负有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在明知危险的情况下,用工单位组织临时工从事劳动,没有尽到其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宿舍有隐患,用工单位要负责 第三起案例显示天天有喜27,张丽(化名)受聘于某公司,公司为张丽及其他同事提供了宿舍。某日,张丽在宿舍因一氧化碳中毒昏迷。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丽居住在正对厨房、由客厅改造的宿舍,废气积聚是导致中毒的直接原因。热水器卖家明知在不安装排气管道的情况下,长时间使用热水器会使得废气积聚,导致人身损害,仍未按国家规定安装排气管道,热水器卖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提供住房时应保证员工使用安全,由于工作人员未尽到监督和管理义务,公司存在过错,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热水器卖家赔偿张丽65万余元,公司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 法官提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燃气装置的安装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用工单位之所以不可免责,是因为用工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宿舍,负有保障居住环境安全、防范危险发生的安全保障义务。用工单位如果因过错未能排除安全隐患,就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吴淋姝编辑 彭冲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