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4.0

丹道至尊

导演:马彦祥

年代:2014 

地区:台湾 

类型:甜宠 古装 其它 悬疑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06日 20:27

原标题:在博物馆邂逅优质文化资源(人民时评)

一年一度的供暖季即将开启,11月5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三起近年来审结的供暖纠纷案件,以案说法。其中一起案例显示,某茶叶公司所在单元楼进行暖气试水,因未留人,未及时发现屋内的茶叶等被泡,某茶叶公司遂将某热能公司、某物业公司诉至法院,最终法院认定某热能公司承担65%的赔偿责任,某茶叶公司自行承担35%的责任,某热能公司赔偿某茶叶公司3.3万余元。 暖气试水屋内未留人 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某茶叶公司住所地为顺义区某小区,某热能公司与某茶叶公司存在供热服务关系,某物业公司与某茶叶公司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2021年10月23日晚杨门虎将,某茶叶公司所在单元楼进行暖气试水,当时某茶叶公司并未留人,导致房屋内的茶叶、包装盒被泡,后某茶叶公司将某热能公司、某物业公司起诉至顺义法院主张相应损失。 诉讼中,某热能公司称,每年供暖季来临前,均会张贴暖气试水公告,并提交了打压试水通知的照片予以证明,同时认可在试水之前对涉案房屋所在单元楼随机进行了入户检查,因原告房屋未留人杨门虎将,检查未果。法院现场调查时,某物业公司及该单元楼其他住户表示杨门虎将,每年试水之前都会发通知。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某热能公司作为涉案房屋所在小区的供暖服务单位,在试水前发布了公告,已尽到合理告知义务,但未对涉案的供暖设备进行专业的巡查和必要的指导,具有过错。原告作为涉案房屋权利人,在试水期间未留人,系大量漏水后楼下发现后通知原告,原告才知晓漏水,对此,原告未尽到注意义务,亦应对事故承担相应责任。被告某物业公司对供暖设备并无维修义务杨门虎将,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认定某热能公司承担65%的赔偿责任,某茶叶公司自行承担35%的责任,判决某热能公司赔偿原告3.3万余元。 法官提示,该案系因供暖试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供暖单位应提前张贴告示通知业主试水等相关流程,供暖单位既要提供符合标准的供暖服务,还应当注意对相关设备进行巡查维护。临近供暖之际,试水时务必留人在家,以便发现漏水问题及时报修,避免小漏水演变成大损失。 业主未告知租客房屋系自采暖 第二起案例显示,2023年4月,张某将顺义区一房屋出租给杨某使用,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杨某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张某承担供暖费、物业费,租赁期为一年,并将“未及时支付租金、擅自转租、因房屋产权人发生变化导致杨某不能再继续使用”约定为违约情形。 杨某称,其自行支付了1500元燃气费后发现该屋是自采暖,供暖设施也需使用燃气,而张某在签订合同时并未将这一重要事实告知自己。因双方就供暖费发生争议,杨某于2024年4月便提前搬离了房屋。杨某认为,张某未按合同约定承担供暖费已构成违约,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合同,判令杨某退还燃气费1500元并支付违约金。 杨某称,因天气寒冷,其自行充值1500元燃气费用于烧暖气,其入住时表内结余燃气表剩余758.8元。张某称,该屋的淋浴设施、燃气灶、暖气等都需要使用燃气,其无法区分供暖部分具体数额,后张某又实际向燃气表中充值500元;涉案合同是杨某起草的,杨某称入住之前对供暖方式不知情与事实不符,不同意赔付违约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屋为自采暖方式,并非集中供暖,因供暖而产生的费用实际上计算在燃气费中,对于因供暖而产生的燃气费负担金额,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不明,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也并未协商一致。张某作为案涉房屋的业主,显然对于案涉房屋供暖采用何种方式、供暖费包含在燃气费中的情况明知,合同虽系杨某起草,但对明显存在约定不明的条款,张某并未指出,其对于合同约定不明而导致本案纠纷具有明显过错,在发生供暖费、燃气费争议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杨某因此提前解除合同,法院不持异议。 关于杨某存入的燃气费杨门虎将,因涉诉房屋除供暖设施需要使用燃气,其他淋浴设施、燃气灶等均有使用燃气的问题,双方均无充分证据对各项设施使用燃气情况予以证明,法院确认燃气费双方均有负担的义务,结合双方存燃气费的情况确认各自负担相应部分,且双方均同意不再互相给付。双方系因合同约定不明导致供暖费、燃气费负担产生争议,原告主张被告违约,不符合合同约定,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房屋租赁合同》解除,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示,本案双方因供暖费争议导致杨某提前搬离房屋,双方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实际解除。司法实践中,房屋租赁合同中大多约定采用集中供暖的房屋的供暖费由业主承担,自采暖房屋的供暖费由租客承担,但双方也可视实际情况作出其他约定。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业主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应明确告知租客其房屋的实际供暖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暖气费用的承担方式及相应违约责任,避免事后因缴费问题引发争议影响合同履行。租客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当就供暖方式及费用分担问题进行询问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避免影响自身的租房体验。中介公司作为居间服务方,亦应针对供暖费事宜对双方进行充分提示。 暖气漏水导致墙面受损 第三起案例显示,刘某位于顺义区某小区的房屋长期用于出租,北京某供热公司为其供暖。2024年1月1日,因楼上漏水,刘某房屋墙壁的粉刷装饰层被浸泡。经北京某供热公司维修后,认定是供暖管道出现问题导致此次漏水事件。刘某认为,该房屋每月租金3500元,此次漏水已严重影响现租户生活质量和其再次出租的租金价格,故请求北京某供热公司支付修复墙面费用4000元,以及装修及散味期间2个月的租金损失7000元。被告北京某供热公司认为,应根据市场价格认定墙面修复费,且原告主张的因装修导致的空置期过长,不具备合理性,因而拒绝赔付。 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北京某供热公司疏于对其暖气设备的管理,导致发生漏水后未能及时发现,渗漏至刘某家中给其造成财产损失,应承担侵权责任。关于刘某主张的房屋空置损失在房屋装修过程中必然存在空置期间,法院根据涉诉房屋的损坏状况、重新装修的期间酌情确定。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北京某供热公司赔偿原告刘某装修费4000元、房屋空置损失3500元。 法官提示,暖气发生漏水问题,利益受损的业主可以向侵权责任人即供暖公司主张因漏水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间接经济损失,前者包括漏水修复费及因漏水所损毁物品的价值损失,后者包括因房屋漏水而在外租房产生的租金费用、因无法出租或承租人退租等情况造成的预期租金利益损失等。在发现暖气漏水后,业主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造成扩大损失。 新京报记者 吴淋姝 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

原标题:涉嫌欺诈骗保内蒙古一家民营医院被立案调查

日前,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地热研究室原副主任李宗星因犯受贿罪、贪污罪,一审被判处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十万元。今年1月,李宗星被“双开”,此前该案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提级管辖。据统计,五年来,该纪检监察组查处中国地质调查局系统案件超30起,其中不少都涉及地质调查项目腐败问题,形成了有力震慑。

“李宗星曾是力学所的青年骨干,获得过多项人才称号和地质行业奖项,被组织委以为国找油的重任,却大肆啃食地调项目,为捞钱花样百出,且在党的二十大后仍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六室一级调研员李咏梅告诉记者,随着职权越来越大、诱惑越来越多,李宗星逐渐放任贪欲,通过虚报采购量、签订虚假合同、虚增租金、虚开发票等方式侵占国有资产。此外,还在业务承揽、工程招投标、合约履行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不仅从中拿回扣,甚至多次索要钱款,并通过违规经营公司、“吃股分红”等方式谋利。

经查,2016年,已是项目负责人的李宗星利用与北京某公司业务往来的职务便利,与该公司“串通一气”,虚报气体采购数量、气体设备采购价格等,从力学所套取资金10.6万余元装入自己腰包;2018到2021年,李宗星以单位名义与某公司签订了5份虚假的地质样品测试合同,但实际从未履行合同内容,“空手套白狼”获取资金33.2万余元;2017到2018年,李宗星帮助某公司中标了自己负责的某二维地震采集项目和力学所某地震勘探项目,主动索取好处费达到65万元。

“野外地调工作点多线长、地理范围广,项目组往往需要租用多辆越野车,有关费用支出高、灵活性大,违规经营租车业务也是他攫取私利的一个方式。”李咏梅说,李宗星安排他人代为注册汽车租赁公司,再承揽自己所负责项目的野外租车业务,从中获利45万余元。他还用从单位套取的资金购买了一台汽车,后又将这台汽车出租给单位使用,赚取租金11.6万余元。

“组织曾多次给李宗星悬崖勒马的机会,他曾被诫勉谈话,还受到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他不知收敛,最后坠入贪腐的深渊。”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六室主任姚志禄告诉记者,近年来,反映李宗星“项目上吃喝成风”“热衷迎来送往”“违规经商”等问题的信访举报陆续出现。去年上半年,就李宗星平时工作状态、同事评价、“四风”问题线索情况,中国地质调查局机关纪委与驻部纪检监察组进行了专门沟通会商。经过综合研判,驻部纪检监察组决定对李宗星案提级管辖,与局机关纪委联合办案,查深查透李宗星相关问题,并且一案双查,同步对力学所党委通报问责,对力学所党政主要负责人诫勉问责。

“从根源上看,案发单位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党建和业务融合不够、管党治党宽松软等深层次问题。”李海平说,从该案深挖彻查发现,力学所思想建设流于形式、作风建设松懈、纪律教育薄弱,李宗星所在党支部一年开展学习活动13次,有11次是研讨业务;野外项目检查、验收和会议期间的吃喝问题比较普遍杨门虎将,甚至有所领导带头违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对野外项目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等的教育管理比较缺失,党风廉政建设小组形同虚设,主要是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很少解决具体问题。

“地调项目的资金比较密集,动辄就是几百万元、数千万元,但在实际运行中,项目负责人的权力过于集中,为腐败问题滋生提供了土壤。”李海平介绍,野外地调项目的实施涉及对外协作、设备仪器租赁、野外租车、场部建设、劳务用工、实验测试等多个环节,均由项目负责人实际掌控。例如,有些采购工作由野外项目组直接办理,10万元到50万元之间的委托业务以野外项目组推荐为主,10万元以下的采购、委托项目的供应商和合作方由项目负责人选定。李宗星正是利用手中的这些权力,啃食项目资金、大肆索贿受贿。

从监督管理的层面上看,地调项目监管的缺位、现行制度的漏洞,也为腐败问题的产生提供了客观条件。“力学所以科研项目运行模式管理地调项目,财务处、项目管理处、装备基建处等职能部门廉政风险防控不足,且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够,数年来都未发现和纠正李宗星相关问题。”李海平说,在制度层面,一方面是不完善,如审核把关制度不健全、野外租车费等报销管理部门不明确、地质勘查职工野外工作津贴发放审批制度不全等;另一方面是执行不严不实,如货物服务采购、会议和野外租车费用报销、合同签订等存在流程不规范和审批把关不严问题,这些都为违纪违法行为大开“方便之门”。

“李宗星案暴露出案发单位对地调项目的管理还有很多不足杨门虎将,我们通过‘解剖麻雀’查找问题根源、风险隐患,向被监督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促进提升地调项目管理水平。”姚志禄告诉记者,今年初,驻部纪检监察组向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出监察建议,提出加强对地调项目负责人权力制约、全面检视现行管理制度并统筹做好“立改废”、加强费用报销审核把关、加强对项目负责人考核、加强野外项目党组织建设、推动党建与地调业务有机融合等具体建议,要求案发单位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切实推进整改,完善和健全地调项目管理制度体系,有力有效铲除地调项目腐败滋生的土壤。

中国地质调查局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系统推进制度建设。为提高监察建议落实效果,今年3月开始,中国地质调查局联合力学所组织开展了为期数月的蹲点调研,深入检视地调项目管理的不足。“我们成立联合专班,对李宗星承担的地调项目原始资料进行溯源审核,并延伸审查地调局层面的立项、考核和指导工作,深入排查出项目管理6个方面、近50项问题,如多数委托业务未进行市场询价和择优遴选、部分工作规则照搬上位规定、项目廉洁教育不够、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低等。”力学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目前已形成详细调研报告,抄送给驻部纪检监察组。同时,力学所还结合近年来巡视巡察、审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梳理出300多项问题的整改台账,“强化源头治理,上下联动、分批开展地调项目管理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已完善委托业务管理规定、现场监督规定等制度20余项。”该负责同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