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1.0

丹道至尊

导演:胡炳榴

年代:2022 

地区:港台 

类型:复仇 逆袭 虐恋 古装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07日 05:42

原标题:碳水的力量来自何方?

近日,因技艺精湛、让顾客“能笑着走出理发店”,湖南怀化的女发型师李晓华在网上爆火。据《潇湘晨报》等媒体报道,李晓华因能充分考虑顾客要求,剪出顾客心中的完美效果因为你是我男人,而且价格亲民,剪发每人30元左右,吸引不少顾客慕名而来。很多网友感叹:“听得懂话的理发师出现了”,并呼吁“能不能全国巡剪”。爆火后,李晓华理发时还开启了直播,吸引了不少同行组团观看学习。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关于理发的投诉高达9762条;此前,也不乏顾客因理发“翻车”、耽误婚礼等原因将理发师告上法庭。很多网友吐槽:无论花多贵的价格,你口中的“剪短一点”和发型师理解的“短”永远不是一个长度;无论在手机里保存了多少张样图,你眼里的慵懒风、空气感也无法与发型师达成共识。加上动辄上百元的剪发价格、发型师各类听上去“高大上”的头衔以及“洗脑式”推销办卡话术,消费者难免产生一种被“割韭菜”的负面感受。

除了主观上的“听不进话”,一些美发机构不用心提升服务质量,而是整日钻研营销话术的浮躁风气,也是顾客满意度不高的重要原因。据《新周刊》此前报道因为你是我男人,大多数美发培训学校走的都是“速成”模式,经历3个月的理论知识和实操训练,就能达到“就业水平”。而据调查显示,除了专业技能之外,相关培训的内容还包括产品培训、销售推广管理,甚至是心理学。

好好理个发不该那么难,如今,李晓华的出圈,是消费者“用脚投票”的结果,折射出大家对“无套路理发”的期待。事实上,正如其家人所说的,李晓华并没有经历过多少“高大上”的培训,“刚开始可能没有现在剪得那么好,但她会自己慢慢想哪里不合适,会慢慢调整、慢慢学。”如果说她此次出圈有什么“流量密码”,回归主职主业、用心对待顾客这一朴素的经营之道,无疑是重要原因。

陈文清表示,一年来,中德双方积极落实第四次高级别安全对话合作共识,取得一系列务实成果。中方遵照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愿与德方进一步深化执法安全合作,为构建普遍安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要发挥机制引领作用,聚焦防范化解风险,维护两国共同安全利益,维护两国关系合作主基调。

朝元图——中国线描工笔人物画的顶峰代表。400多平米的画面上,线条勾勒出人物、图案、器皿、飘动的云彩和华丽的服饰。每一笔都精准细腻,长丈余,短近寸,运笔流畅,一气呵成。画像眼眸闪动间,饱含着生命的动感。而矿物颜料的重彩勾填,则让玉女、神官的华服与宝石,历经岁月洗礼,依然光彩夺目。你看,就连这些瓜果、鲜花都没有枯萎,依旧鲜艳欲滴。

原标题:日本专家来沪观摩 中国专家自主研发脊柱微创治疗技术走向世界

在二手房交易中,一些房主为了提高房屋的曝光度,尽快卖房,常委托多家中介机构进行居间售卖。如果其中一家中介机构带领客户看房,而该客户通过另一家中介机构实际购买该特定房屋,该情况是否属于“跳单”行为?先带看的中介机构是否有权主张买卖双方支付中介服务费?11月6日因为你是我男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相关案例。 原告:买家违反了《解约协议书》 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周莉(化名)为在单位附近购买一套合适的二手房,委托某中介公司带领自己看房,最终看中了一套位于某小区的三居室房屋,面积为112平方米,房主刘勇(化名)的报价为340万元。在某中介公司的促成下,双方最终谈定成交价格为322万元。 2022年6月,周莉和房主刘勇的代理人刘娜(化名)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双方与某中介公司共同签订了《居间服务合同》,约定居间服务费89400元由周莉承担,签约当日支付。合同签订后,周莉发现,刘娜并未获得其配偶刘勇的授权,且该房屋权属不清,刘娜无法提供刘勇前妻的声明,后提出解除合同。 2022年7月,买卖双方及某中介公司签署了《解约协议书》,约定:甲(周莉)、乙方(刘勇)及其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及/或通过任何渠道就上述房屋达成交易,甲、乙方及其利害关系人违反本条约定的,相关方应向丙方(某中介公司)全额返还其已退还的服务费,如服务费尚未支付的,相关方应当按照居间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丙方全额支付。当日,某中介公司退还刘娜居间服务费89400元。 2023年1月,某中介公司发现周莉与刘勇已就上述房屋办理网签及过户手续,认为周莉违反了《解约协议书》的约定,其行为构成“跳单”,遂将周莉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居间服务费89400元。 法院:被告不构成恶意“跳单” 庭审中,周莉辩称,某中介公司并未履行尽责义务,刘勇的代理人刘娜没有相关授权,涉案房屋产权不清,刘勇前妻的声明无法获取,某中介公司并没有促成交易,因此解约;后自己又通过其他中介公司购买此房屋,此时刘勇已办妥房屋权属证明和委托代理手续,自己购买房屋并支付了相应中介费,该房屋并不是某中介公司独家代理,自己通过其他中介与刘勇达成买卖协议,并非根据某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私下进行交易的,不属于“跳单”,无需向某中介公司支付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某中介公司、周莉及刘勇签订的《解约协议书》中第八条关于约束交易的内容,属于居间服务中常见的禁止“跳单”条款。双方争议焦点为:周莉通过其他途径购买涉案房屋。是否属于恶意“跳单”的违约行为。判定是否构成恶意“跳单”,不仅要看客观上买受人周莉是否利用了某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还要从主观上考察其是否具有逃避支付佣金的故意。 首先,某中介公司并未提供证据证明,涉案房屋的房源属于某中介公司独家掌握,并不能排除多家中介公司掌握涉案房屋房源信息的情况,亦不能得出周莉签订涉案房屋买卖合同并完成交易系利用了某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和服务的结论。其次,本案中周莉并未跳过某中介公司而直接与涉案房屋出售方签订协议,而是在买卖双方继续交易出现无法排除的障碍,且某中介公司明确表示该房屋无法过户的情况下,各方协商解除了居间服务合同,居间服务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责任并不在周莉一方,故周莉签订《解约协议书》的目的并非故意规避支付佣金。 最后,禁止“跳单”条款意在防止委托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却跳过中介公司而购买房屋,从而使其无法获得应得的佣金。但中介公司不能据此限制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剥夺交易双方的选择权。本案中,某中介公司无法继续提供涉案房屋居间服务的情况下,涉案房屋买受人周莉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同一房源信息,选择其认可的其他中介公司为其提供服务,从而达成交易,并无不当。 故周莉的行为不构成“恶意跳单”,某中介公司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判决驳回某中介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官:双方继续交易曾出现无法排除的障碍 法官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本案中,周莉和刘勇在某中介公司的促成下,虽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双方继续交易出现无法排除的障碍,最终解除合同,视为未促成合同成立,在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后周莉通过其他途径获得同一房源信息,在其他中介公司的促成下与刘勇完成交易。非利用某中介公司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不属于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的“跳单”行为,无需向某中介公司支付报酬。 法官认为,同一房源信息经多家中介公司或平台发布,购房者通过正规渠道获取信息,则有权选择服务更好、价格更优惠的中介公司达成房屋买卖协议,这是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并不当然构成“跳单”违约。购房者与中介公司签署看房确认书、居间服务合同时,应重点关注合同条款对购房者的权利是否有不合理的限制,如限制购房者的选择权等,在与中介沟通时,也要注意保存好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发生纠纷后维权。 此外,购房者也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若已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交易机会和媒介服务,在中介公司的促成下与房主已就房屋买卖合同主要内容达成一致,为节省中介费私下交易或更换价格更低的中介公司交易,则可能构成跳单,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新京报记者 吴淋姝 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