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8.0

丹道至尊

导演:王家卫

年代:2011 

地区:郑州 

类型:其他 神豪 香港 印度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5:38

原标题:家在江淮分水岭上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至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办项目管理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办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电子邮箱:npopss@vip.163.com;座机:(010)55601710。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电子行程单全面推广使用后,旅客通过电子行程单自动化、智能化开具及交付服务,满足不同类型的需求,无需再获取纸质行程单,节省了纸质行程单邮寄费用。单位财务人员可以通过电子行程单开展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业务,实现相关业务“网上办”;单位可通过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电子行程单对应的增值税税额并按规定勾选抵扣,免去按照总价进行换算的计算程序,减轻工作量。未来随着纸质行程单的使用大幅度减少,行程单的印制、发放、作废回收、打印系统维护、邮寄等成本也将大幅度降低。

原标题:查案挖案11年,一线检察官的工作手记

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邢台市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26日,临城县政府作出《关于对蓝天片区(东街村)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简称《征收决定》)以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郝某魁在征收范围内有一处面粉加工厂。临城县政府未与郝某魁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也未就上述房产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2018年4月18日,临城县政府将面粉加工厂拆除。郝某魁认为临城县政府的拆除行为违法,提起确认违法之诉,邢台中院判决确认临城县政府拆除郝某魁房屋的行为违法。临城县政府不服,向河北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7月12日,河北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某军的妻子赵女士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李某军原是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的干部,2019年退休。李某军退休后,在赵女士任法定代表人的石子厂工作。郝某魁的儿子郝某芝是临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一名辅警,经朋友介绍一起合作经营石子厂的其中一个车间。双方合作期间中文字幕在线电影,郝某芝找李某军说他家面粉厂被强拆,赔偿标准比较低,因为李某军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便提出是否可以为郝某芝家多争取一些赔偿款。

2020年6月17日,郝某芝与李某军签订《委托协议》。该协议显示,郝某芝委托李某军向临城县政府申请补偿款1400万元;如郝家最终获得的拆迁款超过1400万元,则超出部分归李某军所有;郝某芝先支付委托代理费200万元,此200万元在临城县政府支付补偿款后,所得补偿款减去1400万元之外,从超出部分扣除,多退少补;如郝家最终领取的拆迁款低于1400万元,李某军须将200万元委托代理费退回郝某芝。

临城县检察院指控,2018年,临城县政府将郝某魁的面粉厂拆除。因认为临城县政府确定的拆迁补偿标准过低,郝某魁多次找县、乡政府有关人员协商未果。2020年,李某军知道此事后,谎称其与临城县时任县委书记和时任县长关系不一般,能够为郝家多争取补偿款,但需要200万元送礼打点。后郝某芝与李某军签订《委托协议》。李某军收到该200万元后全部用于个人事务,且没有帮助郝家争取拆迁补偿款的任何实质行动。2020年11月下旬,郝某魁得知县委已经确定拆迁补偿款数额为600余万元后,多次催促李某军归还200万元,李某军以各种理由搪塞敷衍,未予退还。

对于辩方观点,控方当庭表示,聊天记录、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能够说明到底是民事委托还是诈骗。涉案协议中可以看出被告人虚构了自己有完成请托事项的能力,这是被害人给其二百万元的根本原因。但被告人收到二百万元后并没有办理委托事项,没有实施找关系委托办事的行为。在案证据证实,2020年11月临城县委就确定了拆迁补偿数额,被告人在多次被追要的情况下才不得不还了几个月利息。郝某魁一方没有放弃追要200万元,被告人到现在还没有给,非法占有目的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