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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道至尊

导演:陈可辛

年代:2020 

地区:金华 

类型:大陆 德国 古装 印度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14日 23:22

原标题:二人转正戏全集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了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该案中,原告祁某某的手机号弃用后未解除手机号与社交软件账号的绑定,导致其社交账号被他人“盗用”,祁某某起诉平台及盗用者要求对方注销账号并赔偿,最终法院判决盗用者注销账号,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原告祁某某诉称,其于2015年在被告北京某网络公司运营的某社交平台注册了账号,输入个人认证信息,并且与诸多同学朋友互相关注,发布大量个人日常。2019年,祁某某发现该社交平台账号被他人“盗用”并转载了包括怀孕、妇科疾病等信息,却保留了原告在使用该账号中形成的个人信息。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北京某网络公司披露实际侵权人信息,均未得到回复。经审理查明,目前该社交软件账号由原告使用手机号“188XXXX6768”注册,后原告停止使用该手机号,但未及时解除该手机号与账号的绑定,后该手机号机主变更为被告姚某。原告认为,二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个人信息权益,请求判令姚某注销账号、赔偿损失,判令北京某网络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北京某网络公司辩称,其运营的社交平台上某个账号的实际注册使用人须根据账号绑定身份信息和注册手机号机主信息综合确定。涉案账号的注册手机号为“188XXXX6768”,原告未提供其是注册手机号机主的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被告姚某辩称,其于2017年实名购得涉案手机号“188XXXX6768”,并通过官方短信验证码登录涉案微博账号,而非采取非法途径,不应承担责任。法院审理认为,结合原告提供的短信验证截图、涉案社交平台内容截图、实名认证信息等证据,可以认定涉案社交平台账号为原告实名注册且长期使用。被告姚某虽然使用购买的涉案手机号码采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并使用了涉案社交平台账号,但未因此获得该账号的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原告作为涉案社交平台账号的初始申请注册人,虽然对账号注册及使用中形成的个人信息享有权益,但自身应该妥善保管其账号及注册信息,在明确不使用涉案社交平台账号后应及时注销,避免个人信息的泄露。法院认为,被告姚某登录案涉社交账户后未对祁某某发布内容进行任何使用、处理,且在收到本案材料后及时与法院、原告进行沟通,将祁某某发布的内容予以删除,尽到了谨慎的注意义务,未侵犯祁某某的个人信息权益等合法权益。被告北京某网络公司因履行审核义务的必要要求原告提交证明材料,原告并未提供,不利后果应由原告承担,并且,被告北京某网络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不构成对原告个人信息权益等合法权益的侵害。法院判决被告姚某注销涉案社交平台账号,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作出后,当事人均未上诉被遗忘的女儿百度影音,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法官表示,用户注册及使用社交平台账号过程中形成的个人信息权益受法律保护。行为人不应通过购买手机号码登录他人社交平台账号并有使用行为,而获得该账号的使用权。编辑 甘浩校对 张彦君

原标题:新年好彩头!“玫瑰之约”100万大奖降台州

该项目首席科学家吴皓教授介绍,上海九院联合上海微创历经5年技术攻关,依托微创医工交叉孵化平台,攻克了高灵敏度皮下声学传感器收声技术,研制成功这款国内首台全植入人工耳蜗样机。基于高灵敏度皮下声学传感器的全植入人工耳蜗,收声频率响应范围广、动态范围大、灵敏度高,结合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算法-SmartSonics不仅能显著提升降噪效果,还能通过神经刺激编码策略-NeuroHarmony增强音乐感知能力,同时兼容3.0T磁共振(MRI)扫描的功能特性。

人工耳蜗是一种为重度和极重度听力障碍患者恢复听力的高科技有源植入医疗器械。传统人工耳蜗由体外声音处理器和体内植入体两部分构成,体外声音处理器将声音信号转换成电信号后发送至体内植入体,直接刺激听神经来重建听觉功能。由于传统人工耳蜗的体外机附带残障标签,同时存在易丢失等问题,致使佩戴者体验感差,影响其日常活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工耳蜗治疗的普及。

全植入人工耳蜗的最大优势是将传统体外装置完全集成于体内,使佩戴者外观上与常人无异,其研制的最大瓶颈是解决皮下声学传感器的收声和体内降噪难题。由于该产品技术壁垒高、难度大,因此被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为“突破性医疗器械”,迄今在全球范围内无上市产品,仅有三家公司(Cochlear、Envoy、MED-EL) 的产品进入探索性临床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