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日常生活中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12月12日精武门李连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昌平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系统梳理了《民法典》实施以来该院审理的涉民生侵权纠纷案件,通报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通报会现场。图源:昌平法院“部分侵权行为具有突发性及不可预测性,为当事人证据获取、保存带来阻碍。”通报会上,昌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潘幼亭介绍道,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发展,以及新技术应用的广泛普及,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人身财产损害,涉“互联网+”侵权案件日渐显现,尤其是精神性人格权纠纷多发生于虚拟网络,呈现出传播源头分散、网络行为隐蔽等特点,往往需要借助技术鉴定等措施固定侵权事实,给受害者维权带来极大挑战。此外,侵权纠纷诉讼主体多元,多重法律关系并存的现象极为普遍。 潘幼亭还介绍 ,实践中发现,群众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但法律素养仍有不足,部分当事人“不认账”“事后反悔”等缺乏诚信行为致使矛盾激化引发纠纷。此外,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签署不规范也是该类案件多发的原因。对此,昌平法院提示广大群众规范自身行为,强化证据留存意识,及时通过拍照录像等固定侵权行为,以明确责任划分。鉴于侵权纠纷常发生于邻里亲友之间,法官呼吁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调防结合”,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同时,针对侵权假冒商品等案件,建议监管部门畅通投诉渠道,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通报会还围绕居住安全、小区物业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群众广为关注的热点话题发布典型案例。 昌平法院表示今后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审理执行好涉民生纠纷,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以更有力量、更有温度的司法裁判引领社会风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编辑 杨海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