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5.0

丹道至尊

导演:焦菊隐

年代:2023 

地区:日本 

类型:古装 重生 强者 逆袭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16日 00:14

原标题:丁俊晖炮轰球桌 斯诺克官方回应

在一起建设工程中,天晴公司(化名)为楼盘安装木门后拿不到工程尾款,将发包方大力公司(化名)诉至法院天与地26,大力公司认为安装存在质量问题且天晴公司未履行质保维修义务,故反诉要求天晴公司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维修费损失。新京报记者获悉,近日天与地26,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判决大力公司支付工程尾款,并对大力公司诉讼中伪造维修费支出相关证据的行为罚款10万元。项目完成后,发包公司拒付尾款并伪造维修费证据反诉2023年3月,天晴公司承接某楼盘木门安装工程,安装完成交付业主后,大力公司拖欠12万余元工程尾款未给付,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工程尾款。大力公司代理人表示不同意天晴公司的诉讼请求,其认为天晴公司安装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其被行政机关处罚,且天晴公司拒绝履行质保维修义务的行为给大力公司造成损失,故要求天晴公司支付违约金13万余元和维修费10万元。天晴公司代理人表示,案涉木门安装不存在质量问题,大力公司已对尾款12万余元的金额进行了确认,大力公司未按时付款违约在先,其才会停止维修。本案主张的尾款金额不包含质保金,其对质保金不再主张,同时大力公司提交的有关维修费的证据是伪造的,维修单价过高,不符合市场价和行业惯例。大力公司为证明其维修费损失向法庭提交了其与案外人杨某签订的维修合同、维修结算单和付款凭证,显示大力公司依据维修合同和结算单向杨某支付维修费9万余元。但在法院核实上述证据原件的过程中发现,这些证据可能都是大力公司为了应对诉讼伪造的。后法院依职权调取了大力公司的银行流水并传唤杨某到庭,查实维修合同和结算单是大力公司为应对诉讼要求杨某配合签订的,大力公司向杨某支付的9万余元维修费又通过大力公司员工的账户最终回到大力公司账户上。法院:驳回发包公司反诉请求并罚款法院认为,综合案件证据情况,大力公司已通过微信方式对工程尾款金额进行确认,大力公司未依约履行在先的付款义务,天晴公司拒绝履行售后维修义务于法有据,因天晴公司未履行质保维修义务所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等损失与合同约定质保金金额相当,现天晴公司要求大力公司支付工程尾款12万余元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故依法判决大力公司向天晴公司支付工程尾款12万余元,驳回大力公司全部反诉请求。同时,大力公司与杨某签订虚假的维修合同、维修结算单并进行走账属于在民事诉讼中伪造重要证据、企图隐瞒事实真相的情形,该行为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妨害诉讼秩序,对其行为应予处罚,法院依法出具处罚决定书对大力公司罚款10万元。一审判决已生效,大力公司已主动履行判决并缴纳罚款。法官:伪造证据、虚假诉讼等行为严重扰乱司法秩序法官表示,本案是一起较为常见和典型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天晴公司依据《承揽合同》要求被告大力公司支付欠付工程尾款,但大力公司以天晴公司存在安装质量问题和未履行质保维修义务作为抗辩,同时反诉要求天晴公司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维修费损失。本案中,大力公司主张维修费损失所依据的证据系其伪造,该行为属于单方实施的虚假诉讼,其目的是捏造事实、蒙蔽法院,骗取法院生效裁判谋取非法利益,从而损害对方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大力公司为证明维修费损失与案外人签订虚假维修合同、维修结算单并安排走账的行为,属于伪造重要证据、企图隐瞒事实真相的情形天与地26,该行为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妨害诉讼秩序,故本院对其行为进行处罚。伪造证据、虚假诉讼的行为,增加了法院甄别证据真实性和认定案件事实的难度,严重扰乱司法秩序、破坏司法公正、有损司法权威。良好的诉讼生态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诚信诉讼适用于所有的诉讼参与人,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中,动歪脑筋,伪造证据、虚假诉讼的行为不仅可能面临处罚,甚至可能构成犯罪。本案在综合考虑诉讼参与人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以及诉讼标的额等各个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罚款金额,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给予制裁,在规制不诚信诉讼行为的同时,也有利于防止诉讼权利被滥用、司法资源被浪费,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同时,本案的审理也体现了法院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不断追求。“好的营商环境首先是讲诚实、守信用”,大力公司作为民营企业应当诚信经营,对于诚信经营的企业法律会坚决保护,而对于不诚信经营的企业法律绝不手软。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 编辑 杨海 校对 张彦君

原标题:华润集团开启十四五奋斗新征程

“见义勇为安居工程”红色的牌匾,悬挂在新房的外墙上,格外醒目。它仿佛向人们讲述那个感人至深的英雄事迹和各级组织为英雄家庭住房改善真情帮扶的故事……2015年7月25日,32岁的青年党敬卫,不会游泳的他因下水抢救落水儿童不幸牺牲,被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他临危不惧、舍己救人的事迹和见义勇为的高尚精神,感动着父老乡亲,感动着社会各界。党敬卫牺牲后,逢年过节,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和市、区、镇各级组织,分别看望党敬卫的父母和妻儿天与地26,给予这个贫困家庭关怀照顾。今年6月份,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慰问组同志,在秦岭大山里走访慰问党敬卫的父母亲时,看到其居住的老土坯房年久失修,四处漏风,岌岌可危,居住状况令人担忧。他们将这一情况向省基金会理事长阎庆文作了详细汇报,引起阎庆文理事长高度关注,他强调要按照对见义勇为人员帮扶救助“六大保障项目”的要求,尽快开展对党敬卫父母居住的危房进行修缮改造。这一善举很快得到了商洛市、区、镇、村各方积极响应与支持。由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牵头,制定修缮方案、落实配套资金、组建工作专班,启动修缮工作,前后奋战100天,直至今天新房落成。“敬卫这娃为救人牺牲了,全村人都感到惋惜。他被评为见义勇为英雄,是我们全村人的骄傲。为给英雄家庭修缮建房,全村人和施工队尽心尽力,甘愿吃苦受累,也要建好咱们‘英雄屋’”。58岁的广东坪村委会副主任吕百锁感慨地说道。

见义勇为英雄是社会的楷模,对待他们及亲属要“高看一眼,厚待三分”。旧房修缮完成了,乔迁之时,大喜之日,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为英雄家庭赠送了一台50寸液晶电视机;陕西商洛基金会为英雄家庭购置的家具和一台汽化炉;商州区委政法委为英雄家庭赠送了电饭锅和电磁炉;北宽坪镇政府为英雄家庭赠送了电视机柜等等,把关爱见义勇为英雄变为具体行动,让英雄家庭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爱温暖。“今天是让我们一家人最开心、最幸福的日子,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关心下,我们搬入了修缮后的新家。大家的帮助不仅解决了我们的实际困难,更让我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全家将心怀感恩,继续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为见义勇为事业奉献力量”。党敬卫的妻子刘会莉代表全家人含泪致谢,令在场人员无不为之动容。

“见义勇为惩恶扬善、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要把学习英雄、崇尚英雄、关爱英雄、帮扶英雄活动不断延续下去。希望社会各界和爱心人士一如既往支持见义勇为事业,大力弘扬和宣传见义勇为精神,让‘德者有得、勇者有荣、助人有福’的价值理念厚植社会天与地26,深入民心”。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苏特星掷地有声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