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7.0

丹道至尊

导演:陈可辛

年代:2016 

地区:香港 

类型:甜宠 印度 香港 重生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6:25

原标题:北京初雪!你愿与谁共赏?雪中故宫浪漫的莹白

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民事纠纷案。承租人崔某夜间洗手时,燃气热水器自动启动,引发了天然气闪爆事故,房屋窗户爆碎导致停放在楼下的车辆受损,车主将租户崔某、业主赵某以及燃气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租户崔某对天然气燃爆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判决由业主赵某及燃气公司各自承担50%的赔偿责任。房屋燃气闪爆,窗户破损并砸坏楼下车辆赵某于2009年12月购买涉案房屋,燃气公司系燃气供应单位。自2019年起,赵某将涉案房屋对外出租。2021年3月,赵某将涉案房屋出租给崔某使用。2022年3月31日上午,崔某闻到厨房散发的可疑气味后,随即拨打燃气公司电话报修,燃气公司上门检测时,未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2022年4月2日凌晨2时许,崔某去卫生间洗手后,发生了天然气燃爆事故。事故发生后,经相关部门鉴定检测,得出结论:“燃气热水器超出报废期后仍继续使用,部分零部件出现故障,导致热水器停水熄火后燃气持续泄漏,最终租户崔某洗手时热水器点火启动幸存者第二十四季,引发天然气闪爆”。涉案房屋窗户爆碎,停放在楼下的车辆受损,车主持车辆维修报价单将租户崔某、业主赵某以及燃气公司诉至法院,主张财产损害赔偿。法院:租户对热水器燃爆事故不存在过错北京三中院判决认为,《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 17905-2008)7.3.1条规定,燃具从售出当日起,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快速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本案赵某系涉案房屋内燃气设备的所有者,应当为自身和他人财产安全负责,自觉了解安全知识、注意设备的检查与维护。但赵某于2009年购买涉案房屋,2010年收房时燃气热水器就已存在,在长时间使用且对外出租的情况下,赵某未对超过判废年限的燃气热水器进行更换,未及时联系、配合燃气公司进行安全巡检,其对于涉案热水器燃爆事故的发生导致车辆受损具有明显过错。《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燃气经营者对于燃气用户负有指导安全用气、定期安全检查、发现并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法定义务。本案赵某主张燃气公司多年未入户进行安全巡检,燃气公司则主张每年均进行安全巡检,未能进入赵某房屋系因到访不遇。无论燃气公司的陈述是否属实,其无法回避的事实是,2022年3月31日上午,租户崔某在闻到疑似燃气泄漏散发的气味后,主动拨打燃气公司电话进行报修,燃气公司入户后并没有对缺乏生产时间铭牌的燃气热水器进行必要的询问并作出具体、明确的警示,导致安全事故隐患继续存在。燃气公司作为燃气经营者,较普通人具有更丰富的专业知识,其不作为不符合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规定,涉案燃气热水器在其入户检测后不足两日即发生燃爆事故,应认定其对于涉案热水器燃爆事故的发生导致车辆受损具有明显过错。涉案热水器燃爆事故发生致人受损是由赵某、燃气公司各自过错造成,根据案情双方应各自承担50%的责任。本案崔某作为租户,并不知晓热水器的安装时间。其在闻到厨房散发可疑气味后及时联系燃气公司进行报修,已尽到对设备维护、报修的谨慎注意义务,且崔某未对房屋内设备、设施进行装修改造,不存在不当使用的行为。此次事故虽由崔某洗手启动热水器引发闪爆,但基于信赖此前的报修结论,崔某对热水器燃爆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关于车主车辆损失的认定,北京三中院在二审程序中,组织诉讼各方对车辆进行勘验,并对争议之处进行评估鉴定,最终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委托评估结论,综合考虑车辆受损情况及修复方案,确定车辆损失金额幸存者第二十四季,判决由赵某和燃气公司根据各自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本判决为终审生效判决。法官提示:燃气经营者负有保障责任燃气经营者负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应改进技术、提高服务,定期安全巡检等,尽可能地降低燃气供应、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尤其在接到报修的情况下,应检查显性问题,并重视燃气热水器无生产日期铭牌等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业主系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房屋设备、设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 17905-2008)7.3.1条规定,燃具从售出当日起,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快速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业主对于超过判废年限的燃气器具,应当及时加以更换。租户作为燃气的实际使用者,应当学习使用知识,安全用气,积极配合安全巡检,关注燃气设备的使用年限与更新情况,遇有疑似燃气泄漏问题,及时报修。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 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

原标题:村镇银行版图重塑:承德银行获批收购,宽城农商合并加速

徐先生表示,自己去年5月份在二手车行购买了一辆东风风行T5L二手车,二手车商表示车辆价格总共为50800元,徐先生付了15800元首付,贷款35000元。但在还款时,他却发现这35000元的本金还要加上3600元GPS费用,及车商权益包5480元幸存者第二十四季,因此,从浦发银行获得的贷款总额共为44080元。根据还款计划,三年的利息总额为20699.08元。2024年6月,贷款满一年时,徐先生决定提前还款,还额外产生了机动车登记证书解押费350元。

但由于部分帮助客户办理贷款的业务人员表述不清、有意模糊,导致客户在并不知情获批贷款数额的情况下申请贷款。如白女士在申请车贷面签时,特地咨询了为何她填写的工商银行申请金额偏高,车行业务员回复说“这是包含利息的,不用多管”。徐先生则回忆到在办理贷款时,他先支付了2300元的银行评估费、抵押资料管理费给宝德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员,但“这笔钱并没有通过德易车官方支付平台,而是直接扫微信转的”。他并不知情GPS费用、权益包等“附加品”金额也要计入贷款中。而这种附加品价格并不透明,如同样的GPS,价格浮动空间有几千元。

张先生就是首付了1万多元,借贷的本金是3万块钱,还款36期,当时业务员口头承诺他“一年之后可以提前还款,但是需要交纳违约金幸存者第二十四季,大概1000多元”。但今年张先生打算提前还款时,银行却告知不能提前还款,必须按月付完三年的总利息近16000元。他找业务员想要当时的合同,却发现此业务员已经离职,合同也调不出来了。

同样地,贷款细则的其他条款也存在“模糊地带”。胡先生10月份本想全款购入车辆,但销售说分期更有性价比,一番劝说后,胡先生办理了浦发银行车贷申请。首付的比例为30%,付了6万多元,贷款为141900元,每个月还2970元,利息是300多元一个月。业务员口头承诺两年后还款无违约金,但胡先生翻阅协议当中并未对此有相关约定,银行员工也表示无法提供相关承诺书面证明。

今年10月底,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和上海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已共同制定并发布《推动本市汽车金融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倡议书》,指出要加强对汽车金融业务的管理,规范佣金支付,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如消费者提前还款时,汽车经销商应当退回相应佣金;同时有效规范外包业务管理,强化汽车经销商准入,加强对其行为及其相关金融服务人员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