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4.0

丹道至尊

导演:冯小刚

年代:2023 

地区:韩国 

类型:其他 台湾 日本 印度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15日 14:00

原标题:实战鸽舍,在唐山阳光,山西神齐,北京开创等大赛场都有不错表现,不败家族黑利奥!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日常生活中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12月12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昌平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系统梳理了《民法典》实施以来该院审理的涉民生侵权纠纷案件,通报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通报会现场。图源:昌平法院“部分侵权行为具有突发性及不可预测性,为当事人证据获取、保存带来阻碍。”通报会上,昌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潘幼亭介绍道,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发展,以及新技术应用的广泛普及,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人身财产损害,涉“互联网+”侵权案件日渐显现,尤其是精神性人格权纠纷多发生于虚拟网络,呈现出传播源头分散、网络行为隐蔽等特点,往往需要借助技术鉴定等措施固定侵权事实,给受害者维权带来极大挑战。此外,侵权纠纷诉讼主体多元,多重法律关系并存的现象极为普遍。 潘幼亭还介绍 ,实践中发现,群众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但法律素养仍有不足,部分当事人“不认账”“事后反悔”等缺乏诚信行为致使矛盾激化引发纠纷。此外,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签署不规范也是该类案件多发的原因。对此,昌平法院提示广大群众规范自身行为,强化证据留存意识,及时通过拍照录像等固定侵权行为,以明确责任划分。鉴于侵权纠纷常发生于邻里亲友之间,法官呼吁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调防结合”,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同时,针对侵权假冒商品等案件,建议监管部门畅通投诉渠道,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通报会还围绕居住安全、小区物业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群众广为关注的热点话题发布典型案例。 昌平法院表示今后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审理执行好涉民生纠纷,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以更有力量、更有温度的司法裁判引领社会风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编辑 杨海 校对 张彦君

原标题:春节周边游"新玩法"花样多 个性出行体验受关注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12月12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昌平法院”)通报了一起邻里因安装入户监控摄像头的纠纷案件,原告认为邻居家可视门铃及监控能拍到其行踪,开门后还能拍到家中情况为由将邻居起诉,要求其拆除上述设备获法院支持。 孙某与翟某、于某是对门邻居。2021年初,翟某、于某在自家防盗门上安装了可视门铃,后于2022年7、8月份在室内临窗处和楼道各安装一个监控摄像头。 孙某表示,可视门铃及监控能拍到其行踪,开门后还能拍到家中情况,并可将所有情况摄录并存储、上传网络,侵犯其个人隐私,要求翟某、于某拆除。 翟某、于某则称,自其2007年拿到房后,双方就因孙某在楼道养狗发生过矛盾,2020年入住后,双方又因花坛使用、堆放垃圾、损坏门锁等发生争议。孙某认可双方产生过矛盾,并承认曾用鞋底敲打对方门锁、用胶带粘贴门铃摄像头。 经法院现场勘验,孙某与翟某、于某房屋户门相对,争议可视门铃的拍摄范围为门正前方区域;楼道摄像头的拍摄范围为门口区域和邻接部分楼道台阶;室内摄像头的拍摄范围为楼外花坛区域。昌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公民进出住宅的信息、访客信息等与家庭和财产安全、私人生活习惯等高度关联,应视为具有隐私性质的人格利益,应受法律保护。本案中,翟某、于某虽称是因双方家庭矛盾,为了自我防范而加装可视门铃和摄像头,而孙某及其家属也确实曾有过激行为,但是可视门铃及摄像监控系统又确实可以记录孙某及其家人的出行信息及家庭人员情况,让孙某及其家人处于一种被监控的状态,侵害其正常生活的安宁,侵害孙某的隐私权。虽然翟某、于某的行为是出于防卫和取证的目的,但是不能作为其实施侵权行为的阻断因素,其可通过合法手段或向小区物业公司、公安部门等寻求解决途径。最终,法院判决翟某、于某拆除防盗门监控可视门铃系统、室内监控以及楼道监控。 法官提示,随着物联网技术的发展,电子猫眼、可视门铃等智能设备走进千家万户。居民基于自身安全保障的需要,安装具有摄录、存储等功能的可视门铃,本身无可厚非。但这样的行为同时也存在侵犯他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风险,一旦涉及侵权,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编辑 甘浩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