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8.0

丹道至尊

导演:陈凯歌

年代:2021 

地区:香港 

类型:印度 香港 香港 萌宝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8日 23:42

原标题:黄山风景区迎来降雪 迎客松保护措施升级

每年9月至11月,南下候鸟陆续在北京驻留、觅食、补给,其中不乏常见的煤山雀、暗绿绣眼鸟、黄雀、红喉歌鸲、画眉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三有”野生动物(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为护航候鸟平安迁徙,9月中旬开始,北京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启动2024护航候鸟秋季专项行动,坚持对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重拳严打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鸟类的违法犯罪行为,并联合园林、城管等部门对非法鸟市开展清理整治,全面护航候鸟迁徙“生命线”。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北京全市破获涉野生鸟类案件36起,49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获野生鸟类720余只,粘网、弹弓等非法狩猎工具140余件。打击犯罪,全力护航候鸟平安迁徙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结合候鸟迁徙期间非法狩猎等案件的发案规律特点,针对水源地附近的撂荒地、空地和浅山区林地等鸟类易停留、觅食的重点区域,一方面发挥森林公安民警“铁脚板”的优良传统,充分利用“车巡+步巡”的方式,对重点区域进行巡逻巡控,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另一方面,加大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应用,动态掌握候鸟迁徙情况,严防发生网捕、下套等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广泛动员护林员、生态林管护员、野保志愿者及爱鸟人士等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积极发现举报粘网捕鸟、弹弓打鸟以及贩卖野生候鸟等违法犯罪线索,警民携手织密平安网。”森林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民警白俊丽介绍。10月下旬,公安机关根据爱鸟人士提供的线索,在丰台区某地将正在非法狩猎的李某抓获。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李某通过架设粘网、布放诱鸟的方式非法猎捕野生鸟类,共计非法狩猎野生鸟类82只。最终长风镖局情人保镖,李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多部门联动,严厉打击整治野生鸟类非法交易据悉,为严厉打击整治野生鸟类非法交易的情况,森林公安分局协同园林绿化、城管执法等部门,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开展自发鸟市清理整治工作,消除风险隐患。同时,警方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和检法机关协同联动,解决好案件移送、野生动物救助、行政许可调取等问题。自秋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森林公安协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对全市重点点位开展27轮次联合执法行动,解救野生鸟类480余只。工作中,森林公安重点围绕自发鸟市非法交易问题开展整治,对多个重点鸟市开展摸排暗访,在全面掌握自发鸟市规律特点的基础上,协同市园林绿化、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各区属地政府开展联合执法,全面开展打击整治工作。10月19日,在某自发鸟市,森林公安民警将正在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的贾某抓获,查获国家重点野生鸟类27只,犯罪嫌疑人贾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记者了解到,2024年候鸟迁徙季已近尾声,北京森林公安民警将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理念,重拳严打涉及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全力保护首都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警方提示,市民如发现有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新京报记者 吴梦真编辑 彭冲 校对 张彦君

原标题:任平: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从“负面清单”到“零关税待遇”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民事纠纷案。某员工经中介A公司安排看房后,却通过中介B公司就同一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交易,中介A公司发现后认为其行为属于“跳单”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未获支持。某公司因办公需要承租房屋,其员工在中介A公司的带领下到案涉房屋现场实地看房。当日该员工在《看房确认书》上签字,确认书载明:“甲方(某公司)委托乙方(中介A公司)进行商业办公室选址及租赁业务。委托期限自看房之日起六个月。乙方在带甲方看房期间不收取费用。甲方义务:甲方通过乙方所看房屋,由乙方负责洽谈并协助甲方签订租赁合同,甲方不得与乙方所介绍项目的业主方、物业方、代理商出租房屋的转租方自行联系成交或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机会,另行委托他人居间成交,否则构成违约,应支付第六条标注的一个月房租金额标准作为违约金……”中介A公司亦在该《看房确认书》上盖章。后续该公司员工通过微信与中介A公司就租赁涉案房屋事宜进行磋商,双方一直未能就价格等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一个月后,该公司通过案外中介B公司与涉诉房屋业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还约定中介费由出租人承担。本案中,业主并未独家委托中介A公司出租房屋,某公司亦未独家委托中介A公司租赁房屋。中介A公司认为某公司与其签订的《看房确认书》系有效的,其另找中介签约同一套房屋的行为是违约,某公司并未证明他是通过其他公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涉案房源信息,也没有证据证明案外中介B公司比中介A公司更早满足承租公司的租赁条件、并提供了更好的中介服务。某公司的“跳单”行为,导致中介A公司无法向业主收取中介费用,某公司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法院表示,本案争议的核心在于某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跳单”违约。关于“跳单”行为的认定,应重点审查承租人是否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根据在案证据,首先,涉案房屋并未委托中介A公司独家代理,中介A公司对于房源信息的掌握不存在唯一性;其次,根据某公司与两家中介分别沟通的情况及最终签订合同、支付定金的情况来看,能够证明某公司是通过其他中介公司所提供的中介服务,就房租金额、租赁时间、装修改装等问题与业主达成一致,中介A公司并未能够给予某公司同等租赁条件,中介A公司主张某公司存在“跳单”违约行为,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编辑 甘浩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