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9.0

丹道至尊

导演:洪深

年代:2015 

地区:印度 

类型:大陆 萌宝 印度 虐恋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13日 09:49

原标题:成都大运会公众购票“十问十答”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广东佛山市南海警方曾对孔彪案的侦办过程有所披露。据南海警方2019年6月通报,南海公安在广东省公安厅、市局禁毒支队的统一指挥下,经过数月的前期侦查和跨省收网行动,联合江苏宿迁、山东临沂等地警方,成功侦破全国首例大批量交易毒品原植物大麻种子的涉毒案件,抓获涉案嫌疑人41名,缴获大麻种子4.3吨。

通报称,2018年11月,南海公安在侦办一宗种植、吸食大麻案件过程中,现场查获大麻植株3株、大麻叶10克、大麻种子5颗。经审讯,涉案嫌疑人交代了其种植用于吸食的大麻种子是通过网购网站的“某林花语种业”网店购买的。办案民警立即对该网店进行核查,发现“某林花语种业”网店已经关闭。经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另有一家名为“江苏某泰种业”的网店白发魔女之明月天国,经营商品、商家地址、联系方式等均与“某林花语种业”一致,遂对“江苏某泰种业”进行深入侦查,并掌握了该公司及经营者孔某(注:孔某指孔彪)和其妻子吴某玲(女,31岁)的相关信息。

2020年3月白发魔女之明月天国,佛山南海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孔彪犯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两千元。孔彪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0年5月,佛山中院对此案作出刑事裁定白发魔女之明月天国,撤销南海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白发魔女之明月天国,发回南海区法院重新审判。就在南海区法院重新审理过程中,南海区检察院于2021年7月8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南海区法院撤回对孔彪的起诉。2021年11月,孔彪获得了近16万元的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

孔彪的辩护律师戴国梁表示,火麻不具备毒品利用价值,不能直接作为毒品吸食。国外以及国内的禁毒大省(如云南省、黑龙江省),根据实际情况对大麻做了分类,细分为工业大麻和毒品大麻。工业大麻的四氢大麻酚(简称THC)的含量是小于0.3%,毒品大麻的THC含量大于0.3%。在本案中,孔彪销售的火麻种子种植出来的就是工业大麻,公诉机关没有证据证明孔彪销售的是毒品大麻。此案的一个教训是,警方在办理此案时没有对相关大麻种子进行专业鉴定,没有弄清工业大麻和毒品大麻的区别。

判决书显示,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指控,2018年9月以来,侯如涛、马爱红在经营的临沂市罗庄区鲁南国际粮油物流城“恒源粮行”商铺内,以牟利为目的,将从内蒙古自治区格林格尔县城关镇白建军处购入的未经灭活的大麻种子30吨进行贩卖。期间,侯如涛、马爱红将该批大麻种子向他人销售共计17.21吨。案发后,在侯如涛、马爱红的恒源粮油商行及仓库扣押大麻种子12.79吨。经临沂市公安局鉴定,从侯如涛处扣押送检的大麻种子中检出大麻酚和四氢大麻酚成分。经鉴定,上述大麻种子未经灭活。公诉机关建议对侯如涛、马爱红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并处罚金,可以适用缓刑。

此外,判决书显示,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指控,2016年以来,白建军在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城关镇以营利为目的收购销售大麻种子。2018年9月以来,白建军向侯如涛、马爱红销售未经灭活的大麻种子共计30吨。案发后,白建军位于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城关镇的仓库扣押大麻种子20.02吨。经临沂市公安局鉴定,从白建军处扣押送检的大麻种子中检出大麻酚和四氢大麻酚成分。经鉴定,上述大麻种子未经灭活。

《驳回申诉通知书》显示,罗庄区法院表示,经审查,原审判决的主要依据是,由临沂市公安局出具的《检验鉴定报告》显示,从处扣押送检的大麻种子中检出大麻酚和四氢大麻酚成分;青岛农业大学生命科学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鉴定结果为送检样品均为桑科大麻属植物大麻的种子,并且这些种子是未经灭活的大麻种子,具有发芽能力。

罗庄区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一)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的;(二)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的;(三)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根据立法本意,只要非法买卖的“大麻种子”是未经灭活,并达到一定数量即构成该罪。综上,法院认为,侯如涛等三人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再审条件,原判决应予维持。

之后,侯如涛、马爱红、白建军三人继续向山东省高院申诉。在申诉中,三人提出,应对涉案大麻中的四氢大麻酚含量是否超过0.3%进行定量鉴定,原审法院没有对涉案大麻种子是“工业大麻”还是“毒品大麻”作出认定及区分,系枉法裁判;其下家孔彪以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被判刑一年二个月后,又被撤销起诉,并获得国家刑事赔偿15万余元,应同案同判。

原标题:生态环境部气候司相关负责人就《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答记者问

除了是一名一年级小学生外,“×妹”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某短视频平台上拥有800多万粉丝的知名博主。该账号的视频内容多是围绕“×妹”展开,其中涵盖大量软广带货内容。比如在一条视频中,开头讲妈妈去接“×妹”放学,后半部分以介绍爸爸的“新车”为主白发魔女之明月天国,在这个过程中,孩子的台词推动剧情发展,如“爸爸,这车真舒服”。

在多个短视频平台上,记者看到大量以孩子为主角的视频。一些账号突出“反差萌”,父母扮演“摆烂”的一方,玩手机、玩游戏、不会做饭,孩子自己照顾自己,展现懂事和早熟的一面;一些账号营造“天才儿童”,孩子面对镜头“金句频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有一些账号通过孩子“恶搞家长”“制造冲突”“化身小棉袄”等剧情演绎打造人设,吸引流量。

位于浙江杭州的某MCN机构负责人刘女士介绍白发魔女之明月天国,他们日常会注意挑选有潜质的培养对象,一般要有一定的粉丝基础,并且五官端正、长相清秀、口齿清晰,主要选择幼儿或小学生,这类儿童比较吸睛且没有学习压力,培养成熟后可以往服装、日用品等商业方向发展,有较长的培养周期和收入周期。她坦言:“剧本演绎和打造人设的情况在‘网红儿童’短视频中很常见。”

要在瞬息万变的网络浪潮中吸引并留住热度,只靠呈现纯天然的儿童视频很难做到。有不愿具名的短视频博主告诉记者,孩子不可能每时每刻都有趣、有吸引力,为了提高短视频引流效果,一些家长、MCN机构想方设法为孩子打造人设、博出位,从开通账号、确定人设到运营推广都有一对一的具体方案,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而孩子的本来面貌慢慢淹没在一个又一个短视频里。”

在多个社交平台上,有自称“流量专家”“运营专家”的账号称,可以为“母婴赛道冲流量”。调查中,记者以母婴博主的身份向自媒体平台上的“流量专家”咨询:随便记录日常就行吗?得到的答复是“肯定不能随便拍,主要靠脚本、靠台词,不然谁都能火了”“需要设定‘小大人’风格”等意见,甚至有“专家”直言要将儿童变成表现自然的“演员”才能获得成功。

在某短视频平台,“小学生拍跳舞的视频”和“爱跳舞的小姑娘又来了”两个话题约有400万人参与拍摄,230亿次播放量。部分视频中,10岁左右的女孩随着音乐跳舞,一些女孩上装穿吊带或露脐短衣,下装穿短裙或短裤,还会刻意做出眯眼、嘟嘴、扭屁股等表情动作。记者点进视频使用的背景音乐发现,使用该音乐的更多是成年女性用户,且风格成熟性感。

今年5月,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办理了一起涉未成年“网红”的合同纠纷案。一名未成年“网红”因违约被MCN机构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据了解,涉案未成年“网红”的确存在违约,但MCN机构也存在要求该未成年人长时间录制的事实。办案法官称,MCN机构让未成年人超时录制,不利于其身体健康,没有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

华东政法大学韬奋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生导师刘广伟认为,小孩子美好可爱的形象和天真烂漫的想法,成了商业社会中具有吸引力的消费符号。“我们在相关调研过程中发现,在商业利益驱使之下,不管是签约‘网红儿童’的MCN公司,还是对儿童寄予厚望、望子成龙的家长,他们多倾向于打造更具有流量价值的儿童符号。打造‘网红儿童’时,从孩子的穿搭、讲话内容到人设上都呈现成人化趋势,这多是家长或资本有意为之。”

“这一过程中,儿童无形间沦为互联网经济的被动参与者,可能受到不良价值观的影响被物化和成人化,他们还可能因为外界的过度关注而导致隐私泄露等问题。”刘广伟在调研中发现,不少家长主动为孩子设定角色内容,因为精心设计的人设可以确保孩子展现出与其风格相契合、特色鲜明的个人形象,增强其在网络平台上的竞争力与影响力。

在受访专家看来,虽然法律目前并未明文禁止未成年人作为短视频的主角或者参与方之一,但并不意味着拍摄发布含未成年人视频不受任何限制。从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等角度来看,未成年人出镜的短视频内容应受到更为严格的审核和把关。将未成年人推向网络,要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拍摄视频要谨慎,避免未成年人参与有炒作、演绎性质的内容。同时,关注人身安全和个人隐私,不过度曝光青少年生活,引导青少年正确看待粉丝规模和褒贬,不过度强调粉丝背后的经济属性、价值属性。

“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禁止未成年人出镜,或者禁止打造‘网红儿童’,有待后续的相关法规政策作进一步完善,平台或行业协会可以推出一些自律规范作为正面引导。保护未成年人在互联网媒介上的安全和权益。”郑宁说,需要政府、企业、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构建一个健康、安全、有益的网络环境。

在郑宁看来,目前,我国已构建起完备的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体系,要加大法律监管和执法力度,对利用“网红儿童”牟利、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加强对MCN机构的监管,让其不得参与或推动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活动。短视频、直播等网络平台需进一步加强内容审核和管理,利用技术手段精准识别和处理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