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1.0

丹道至尊

导演:田沁鑫

年代:2019 

地区:北京 

类型:重生 古装 德国 重生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3日 16:41

原标题:《红色通缉》第三集《出击》

48岁的群众演员沈凯演绎过士兵、大臣、皇帝……几乎所有角色都没有台词,甚至大部分角色连露脸的机会都没有。 “我36岁才开始做的群众演员,做了12年了,前后演了80部作品 ,但总共加起来也不过就几分钟的时间。”2024年11月5日,沈凯作为群演荣获 “金叶荣耀”奖后上台发言。因为这次发言,他意外出圈。 台下坐着的是知名演员和导演。他从来没有在这么多的明星和导演面前发过言。这种位置的转换,给沈凯带来了很大的心理冲击,一下子 “蹦出了很多心里话”,“我感觉,今天我自己好像做了一回主演,我演的就是我自己。” 他曾经梦想成为一个成功的演员。但是,“王宝强只有一个。”他也愿意接受现实。 12年间致命冲突,沈凯见证了身边“横漂”群体的来来往往。许多人一腔热血地来,梦碎后心灰意冷地离开。“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能接到戏的是少数,能坚持下来的更少。” 作为坚持下来的极少数人中的一员,他依旧认真对待,追求进步。“打辅助也要打个漂亮点的,做绿叶也要做个颜色鲜艳的。” 他说,火的是他的发言,并不是他的作品,这并不是他想要的。如果有一天,他成了大演员,也要做一个演小角色的大演员。“因为小角色更有力量,就像如今的我。” 他仍然在路上,“我是一个年纪不小、入行不早、喜欢演戏、经验还少的群众演员。我的故事还没有杀青,还在继续。”2023年,沈凯在横店拍摄现场休息。受访者供图以下是沈凯的自述: “如今,位置调换了” 在颁奖现场坐着的全是明星,而我就像进大观园的刘姥姥。我给现场很多知名演员当过群演,有时演一个驾崩的皇帝,有时演一个不露脸的小兵。他们不记得我,更不可能认识我。我只是在心底默默和他们打招呼:“老师们,又见面了。” 我原本以为自己只是受邀参加活动,并没有想到会获奖,所以当时心情很激动。更重要的是,从前我只是旁观者,如今位置调换了。我一个群演站到了台上,而知名的演员、导演们坐到了台下,听我发言,这种身份转换对我来说冲击特别大。所以,我一下子控制不住,蹦出了很多心里话。 我入行很晚,36岁才开始做群演。在这之前,我进过工厂,摆过地摊,做过酒店服务员,还和朋友合伙开过小饭店。但我不喜欢这些工作,不能从中获得快乐和成就感。 那时候我喜欢去网吧看电影,尤其是武侠电影。梦想着自己也能成为武功高强的大侠,飞檐走壁,闯荡江湖。看电影的时候,页面经常会弹一些小广告。通过这些广告,我知道了横店这个地方,于是我向当时工作的酒店请了几天假,打算去那里看一看。 我还记得那会儿是2月份,天气很冷。我住在一个一晚几十块钱的酒店里,凌晨四五点就起床了,摸黑找到了群演聚集的地方。不一会儿来了一个群头,大家就围过去。我也学着别人的样子和群头争取角色。之后,我就成功被选上,上了一辆大巴,被拉进山里一个专门拍打戏的地方。 领头的人告诉我们,马上要演打仗的戏,吩咐我们换上当兵的衣服,拿上长枪。开机后,我举着长枪四处挥舞,导演示意我“死”时,我立马应声倒下。现在回忆起来,当时的我就像打了鸡血,沉浸在自己的角色里,在片场活蹦乱跳。 我想,我体会到了久违的成就感和新鲜感。结果这一拍就是十二年。2023年,沈凯在古装戏片场。受访者供图 做一个“好”的群众演员 入行的第二年,我有幸被选中出演尔冬升导演的《我是路人甲》,那是我群演生涯的高光时刻。直至今日,它都是我出镜时长最多的戏。它让更多人认识到了我,最重要的是,让大众了解到了群众演员这个群体。 如今,我已经当了十二年群演,当年那种冲动式的喜欢已经沉淀成了真正的爱。我很享受每天穿梭在不同的剧组,沉浸在不同角色里的感觉。我演过士兵、大臣、皇帝、掌柜,虽然这些角色不一定有露脸的机会,但这并不妨碍我体会角色本身所经历的人生悲苦。 当然,我的演技也有了一定的进步。做群演也是有技巧的。最基本的就是,要有大局观,要做到动作整齐不突兀。其次,我能通过摄像机的角度和分布,揣测导演想要达到的效果,从而调整自己的表演方式。 即便只有几秒钟的戏份,我也会仔细看剧本致命冲突,了解角色背后的经历,了解他在片中的功能。比如致命冲突,演士兵时,别的群演可能会呆呆地杵在那,被动式听吩咐。而我会像真正身临战场的士兵一样,环顾四周,侦查地形,并配合相关的表情。我想这就是好群演和普通群演的差别。 我一直告诫自己致命冲突,付出努力的程度和戏份的多少没有任何关系,打辅助也要打个漂亮点的,做绿叶也要做个颜色鲜艳的。 但是,当绿叶也确实不容易,需要有顽强的生命力才能存活。尝试不同角色的新鲜劲褪去后,我们终究要面对残酷的现实。我们的收入很不稳定,一场戏50元,但不一定每天都能接到戏。刚来横店的那会儿,我住在连外墙都没有粉刷的月租100元的屋子里。现在,我住的房子月租350元,条件也很艰苦。我挣的钱也只是能勉强养活自己。我安慰自己,我是出来打拼的,不是出来享受的。 除了收入没有保障,拍戏本身也很辛苦。夏天穿冬天的衣服,冬天穿夏天的衣服,这是常有的事儿。有时候,我们早上四五点就得起床,剧组为了节省时间,会安排集中拍摄,我们就会连续拍24小时。群特演员和群众演员的区别是,多几句台词,多20元钱。为了一个群特的角色,大家都会挤破脑袋去争取。所以,往往是争取试戏的电话打了一个多小时,却总是在占线中。 为了拍戏致命冲突,我陪伴家人的时间也有限,也很少能给到家人足够的经济支持。之前,我不敢告诉他们我来做群众演员了,只是骗他们说酒店在横店这边开了分店,直到《我是路人甲》播出,才和他们坦白了实情。他们一直都是不支持的,只是如今他们知道无法左右我的决定,便也不再多说什么。2023年,沈凯在片场试妆。受访者供图 小角色更有力量,就像如今的我 12年间,我见证了太多横漂的来来往往。横店就是这样子,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很多年轻人满怀一腔热血来,梦碎了才走。能接到戏的是少数,能坚持下来的更少。 最近行情不太好,因为大戏不多,都是些短剧在拍。而短剧规模小致命冲突,对群演的需求更小,很多群演没有戏拍。如果接不到戏,生活压力就会很大。因为你需要租房吃饭,一睁眼钱就花出去了。放弃很容易,钱花完了,就收拾行李回老家了,就这么简单。但是,我不愿意就此止步,咬牙一直坚持到了今天。 当然,我也在适应这种改变,开始做一些短剧的群演。短剧的演戏方式很不一样致命冲突,短剧表演风格是外放化的,就是怎么夸张怎么来。但是电影和电视剧不一样,需要你收着演。我在努力琢磨这两种不同的表演形式,争取做到在不同的剧种中游刃有余地表演。 坚持了这么久,这次的走红来得很突然。受到大家的关注,我当然很开心。但是我清楚地知道,我是因为发言火的,并不是因为演技。这不是我想要的。 目前,我仍然是“最下面”的演员,仍然没有被大家看到。我需要做的,是多看前辈的表演,继续磨练演技。我梦想,在将来的一天,能够因作品而被大家认可。 很矛盾的是,我也很愿意接受一些很现实的东西。那就是,“王宝强”只有一个。12年的群演经历也印证了这一点。 但是致命冲突,那又怎样?认清现实并不妨碍我追求梦想。对我来说,仍然在路上,本身就是难能可贵的。这说明,我至少不是止步不前的。 我也承认,这其中也有不甘心的成分,都付出了12年了,我没办法回头。我今年48岁了,年龄摆在这,我没有太多后退的机会,只能往前看,一步一步来。 我想,即便将来成了大演员,我也要做一个演小角色的大演员。因为小角色更有力量,就像如今的我。新京报记者 吴瑜编辑 陈晓舒校对 杨利

11月20日至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围绕做优做强基层检察工作致命冲突,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到基层联系点安徽省巢湖市检察院和芜湖检察机关调研,并作为安徽团全国人大代表,与部分全国、省、市、县四级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共同视察检察工作致命冲突,征求对最高检工作的意见建议。应勇强调致命冲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致命冲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属性、坚定人民立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抓基层、强基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进一步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位于巢湖市亚父街道的洗耳池社区,因成语“洗耳恭听”的典故发生在其辖区内而得名。今年6月,巢湖市检察院洗耳池社区检察听证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打通检察机关联系基层、服务基层“最后一百米”。“洗耳听民声,俯首解民忧。检察官要走到群众家门口,检察工作要做到群众心坎上。”应勇强调,基层检察院直面司法办案、直面矛盾纠纷、直面人民群众,是基层依法治理的重要力量。要坚持面向基层、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立足检察职能,积极融入党建引领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运用检察听证、听取意见等方式,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与检察履职办案有机结合起来,奔着解决问题去,奔着实际效果去致命冲突,真正解“法结”、化“心结”,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及时化解、就地化解,努力营造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环境。

“建议进一步提高‘检察护企’的针对性,加强对涉新兴产业、新业态领域案件的指导。”“希望检察机关加强普法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合规使用医保。”“希望检察机关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建议检察人员更加注重提高专业能力,加大对民商事案件的监督力度,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议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加强释法说理,更好凝聚社会法治共识。”

全国人大代表金葆康、徐晓婵、惠凤莲,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安徽省人大代表王萌萌、鲁俊,合肥市人大代表陈钧,巢湖市人大代表何琼分别结合履职谈体会、提建议。大家对今年以来的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从持续做好“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养、提高法律监督质效、加强法治宣传等方面,提出许多高质量的意见建议。

“今天,我既是作为安徽团的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视察安徽检察工作,也是作为最高检检察长深入基层联系点听取意见、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应勇表示,检察机关承担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的重要职责,要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更好履职尽责。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做到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依法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坚决维护安全稳定、积极服务发展大局、持续做实检察为民、着力维护司法公正、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同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致命冲突,不断提高履职办案质效,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检察权由人民赋予,必须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应勇强调,人民属性是检察机关的本质属性,人民立场是检察机关的根本立场。接受人民监督是加强法律监督的重要保障。要在各项检察工作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党的绝对领导下、人民的有效监督下,依法规范公正行使检察权,努力做到检察履职办案法、理、情有机融合,努力实现监督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更好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希望广大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加强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支持,促进把检察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应勇指出,基层检察院是整个检察工作的根基,地位重要、责任重大。要进一步树牢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既为基层减负,也为基层赋能,下大气力推动基层检察工作全面加强、全面过硬。要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引导基层检察人员把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促进基层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基层检察院自身也要勇担当、善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狠抓工作落实,把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建强建好,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最高检工作安排不折不扣落实到基层。

在芜湖市检察院,应勇调研“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职务犯罪检察、队伍建设等工作。应勇强调,群众身边的“小事”“小案”件件关乎民生福祉。要从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中找准“检护民生”的发力点和突破口,从一件件“小事”做起、从一件件“小案”办起,把老百姓身边的检察为民做细做实做到位致命冲突,把公平正义更好更快送到群众身边,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检察机关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基地作用,促进提升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整体水平。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人、关键在队伍。要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在办案中锻炼队伍、培养人才,也要让人才在办案中成长和发挥作用,努力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氛围。

在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应勇调研“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他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检察机关要坚持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要依法惩治侵害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进一步加强对涉企刑事“挂案”、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异地趋利性执法司法的法律监督,以法治力量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增强发展信心。

原标题:今冬北京电网最大负荷预计同比增长8%,国网北京电力全力保供电

11月20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召开“涉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对涉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通报,并选取四起典型案例以案说法。 “如今,涉电动车交通事故已成为影响交通安全出行、阻碍交通管理秩序的突出因素。”新闻通报会上,房山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秀清介绍,涉电动车交通事故类案件整体呈现出数量增长迅速、责任主体繁多、事故责任认定难度大等特点。 11月20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涉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现场。图源:房山法院电动车与摩托车发生碰撞 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22年6月,驾驶二轮摩托车的尚某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张某在房山区某村路口并行时突发碰撞,导致张某受伤,两车损坏。抢救了72天之后,张某因伤势过重去世。然而致命冲突,因现场并未留存任何录像或监控,案发时双方车辆在道路接触位置及张某的行驶方向均无法查清,无法确定尚某和张某在事故中的责任。后张某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法院认为,本案的难点在于,在缺少现场监控录像、无目击证人且无法确定张某行驶路线的情况下,如何认定双方责任。 关于事故的发生过程,尚某向交管部门陈述,当时他骑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致命冲突,同向行驶的张某骑电动自行车在其前方的非机动车道内骑行,双方并行时,电动自行车突然往北转弯致命冲突,双方在混合车道内接触从而导致两车相撞。 现场勘查笔录和现场照片显示,道路为东西与向北相交的丁字路口,张某所骑电动自行车车头朝西倒在南侧路中间。据了解致命冲突,张某的工作地点为路北侧的工地,需要从事发路口向北转弯进入。 法院根据事故发生后尚某第一时间对事故情况的陈述、电动自行车倒地地点及车身调转倒地、摩托车在事故现场最终停止位置、车辆触碰部位、张某的工作地点需要转弯进入丁字路口等因素,最终认定张某存在转弯时未观察后方车辆的行为,由于张某的电动车速度较快,恰逢尚某通过路口未减速让行发生碰撞,导致发生了事故。因此双方均未尽到安全行驶义务,法院确认双方各承担50%的事故责任。 法官表示,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交管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法院认定事故发生事实、原因及责任承担的重要依据。但实践中,会存在无法查明事故成因而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情形。此时就需要法院根据当事人陈述、现场勘验情况、证人证言等证据,结合日常生活经验及逻辑推理,对交通事故事实及各方责任承担进行认定。 本案中,法院结合尚某在发生事故后的供述、张某家属及其工友的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及日常经验等多方面因素,判断张某存在转弯时未观察后方车辆的行为,尚某存在高速通过路口且未减速让行的行为致命冲突,双方对事故的发生均存在过错,确认各自承担50%的责任。 在此,法官提醒道路交通通行人员,要将安全意识牢记心中,尤其是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驾驶人致命冲突,“当今电动自行车的车速足以达到40公里每小时,发生事故时的碰撞力度不亚于机动车,因此遵守交通规则十分重要。” 电动三轮车与行人在小区内相撞 第二起案例显示,2022年2月,房山区某小区内,李某驾驶一辆无牌照电动三轮车由北向南行驶,恰逢卫某由东向西步行,电动自行车左侧与卫某右侧接触,造成卫某受伤。卫某认为是李某违规驾驶电动车导致事故发生,故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其全部损失。 李某则认为,他驾驶电动三轮车系正常行驶,是卫某肆意横穿马路,置自身安全于不顾,导致身体撞到电动车后摔倒,因此责任在于卫某。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依据交管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结论,李某在小区内部道路驾驶车速过快,未注意到正在横穿马路的卫某进而引发交通事故。最终,法院采纳了交通事故认定结论,认为李某应当承担事故全责。 法官提到,电动三轮车亦被称为“老头乐”,因具有行动便捷、载量大、驾驶简单的特点,深受广大中老年人喜爱。然而,因电动三轮车体积较大,速度较快,驾驶人如发生抢道行驶、斜穿猛拐、不避让行人等不良驾驶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非机动车的定义及工信部《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超标电动两轮车以及电动三轮、四轮车均属于机动车。 本案中,事故发生地点位于某居民小区内,小区内部道路行人较为密集,且广大中老年人驾驶灵活电动车时容易反应不及时,发生交通事故比例较高。同时由于电动车驾驶人保险意识往往不足,电动三轮车常无牌照、无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往往需要直接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在此提示,广大群众应当提高安全防护及保险意识,一方面,应认识到电动车的自身特点所导致的驾驶风险,在驾驶时提高警惕,避免违规驾驶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建议对所驾驶的电动车进行登记,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投有具备减免人身、财产损失性质的保险,尽量将安全隐患降至最低。 “好心”帮挪车撞到路人 第三起案例显示,2023年3月,某道路养护公司的劳务人员王某经过房山区某村路口时,帮工友丁某挪动一辆电动四轮老年代步车。在挪车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撞到了经过该路口的行人温某,导致温某受伤。于是,温某将电动车的驾驶人王某、电动车主丁某以及王某的务工单位某道路养护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自己各项损失共计11万余元。 王某辩称,自己仅仅是帮忙挪车,并未预料到会撞到温某,并且在挪车过程中温某的儿子也在帮忙推车,如果不是温某的儿子用力过猛,自己也不至于撞到温某。丁某则称,因老年四轮电动车价格低廉,在路边停靠时未上锁,车钥匙便放在车斗内,当时自己并未要求别人帮忙挪车,因此不应对温某的损失承担责任。道路养护公司答辩称,王某并非公司员工,仅是务工人员,事故发生时王某已下班,故不应对事故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驾驶电动四轮车撞伤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丁某作为电动车主,离车后未锁车门,并将车钥匙放置在车内,结合丁某与王某系工友关系、车钥匙放置的位置及王某能找到车钥匙等因素,认定丁某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现无证据证明王某挪动电动车系履行职务行为,要求道路养护公司承担责任并无依据。 最后,法院认定温某的损失由侵权人王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由车主丁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法官提及,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规定,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王某虽帮丁某挪车,且二人一致向法院表示王某的挪车行为并未经过丁某的允许,但法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认定车主丁某仍存在一定过错,王某与丁某均应向温某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并非全部由驾驶人承担,车主也应约束自身行为,不允许或授意驾驶人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随意挪动或驾驶车辆,否则可能对驾驶人的不当后果负责。 “广大车主应正确停放车辆,避免在公共区域内违规停放各类交通工具,进而引起不必要的事故。”法官表示。 外卖骑手逆向行驶,撞倒自行车 第四起案例显示,2023年2月,某外卖平台骑手张某在派送外卖过程中,不慎将迎面骑自行车的崔某撞倒,双方均受伤。于是崔某将骑手张某、张某签约的网络配送公司及投保骑手专属保险的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 交管部门调取的监控录像显示,张某经过房山区某小区前方道路时逆行且车速较快,导致事故的发生致命冲突,交管部门认定张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崔某无责任。经鉴定,崔某伤情的误工期为90日,护理期为60日。 法院经审理认为,签约公司为张某所购买的保险产品虽不属于机动车商业保险,但是该保险就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进行了约定,保险公司应在赔付范围内先承担各项责任。张某作为外卖配送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签约公司应对保险公司赔偿后的不足部分继续承担相应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签约公司赔付崔某损失2万余元。 法官表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本案中,虽然张某驾驶的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且涉案保险也并非商业三者险,但涉案保险性质属于被保险人原因导致的第三者损失赔付的保险。依据承担责任顺序,保险公司应就张某承担责任的部分在保险限额内先行赔付,不足部分再由张某承担。由于张某属于派送外卖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属履行职务行为,因此张某负担部分应由张某的签约公司进行赔偿。 法官提示,当前外卖、快递等职业对于骑手的送达速度要求越来越高,骑手超速驾驶、斜穿猛拐等违章行为时有发生。尽管大部分网络平台要求骑手购买相应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保险,但并不能因此免除电动车驾驶人的全部责任。对于保险赔偿范围以外的部分,驾驶人仍要承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吴淋姝 编辑 杨海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