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6.0

丹道至尊

导演:曹禺

年代:2015 

地区:西安 

类型:逆袭 台湾 萌宝 泰国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06日 08:45

原标题:过年大吃大喝后积食怎么办?中医健康提醒:药膳保驾护航

9岁女孩毛毛在参加托管班活动过程中,与托管班老师、学生等一同穿行托管机构所在小区的内部道路时,被骑行中的电动自行车撞倒受伤。毛毛的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将骑电动车的郭女士、经营托管班的某教育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连带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朝阳法院一审认定郭女士应对毛毛受伤承担主要责任,某教育公司亦未充分尽到管理职责,依法判决郭女士向毛毛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及辅助器械费共计3.3万余元。某教育公司根据过错程度在2.6万余元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即郭女士如无能力全额赔偿3.3万余元,超出其赔偿能力之外剩余的赔偿金,由该教育公司赔偿,但不超过2.6万元。女孩在小区内部道路被撞,家长起诉托管班、撞人者要求赔偿暑假期间,9岁的毛毛被家长送到某小区内的托管班。一天下午,托管老师带领包括毛毛在内的多名小朋友横穿小区内部道路到另一侧的教室,穿行过程中,毛毛从道路一侧跑出,与骑电动车经过的郭女士发生碰撞,二人同时倒地。事发后郭女士陪同毛毛去医院就诊并垫付部分医疗费,经诊断毛毛右胫腓骨骨折。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郭女士在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有分散注意力、妨碍安全驾驶的过错违法行为,毛毛无违法行为,郭女士负全部责任,毛毛无责。郭女士表示,毛毛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自一人在道路上奔跑,其监护人并未对毛毛进行合理监护,未尽监护职责乔家大院12,存在过错。某教育公司代理人表示,负责老师已事前提示了毛毛,但毛毛未听从指令乔家大院12,径自跑出。根据交通事故认定郭女士负全责,教育公司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的责任乔家大院12,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事发后乔家大院12,教育公司已经退还全部学费并安排老师上门免费辅导功课,完成了事后补偿。事故发生后,郭女士垫付了医疗费用1.8万余元。法院:女孩行为存在一定过错,应减轻肇事者的民事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处理交通事故、作出行政决定所依据的主要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可作为证据使用。但交通事故责任不完全等同于民事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亦不能作为民事赔偿责任划分的唯一依据。综上,民事审判中应依据侵权的构成要件结合具体案件事实予以综合认定。关于郭女士的责任,小区在郭女士行驶的路口设置了“禁止通行”指示牌,且道路上画有箭头提示车辆行驶方向,但郭女士未按规定方向行驶;其次,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郭女士在行驶时有分散注意力的情形;最后,小区系居民日常活动的重要场所,人员较为密集,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人车混行的小区内部道路行驶时,应负有更高的审慎驾驶义务,更应做到减速慢行、礼让行人。综上,郭女士对造成毛毛受伤具有明显过错,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居民在相对安全的小区内部可以降低其安全注意义务,但并不免除其安全注意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事发时毛毛系年满9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理应对基本的道路安全常识有一定的认知。但根据监控录像显示,事故发生时,毛毛从郭女士行驶方向的左侧突然跑出,其跑出前没有停顿、观察等动作,导致郭女士来不及采取刹车、躲避等措施,毛毛的行为存在一定过错,故应减轻郭女士的民事赔偿责任。事发时,某教育公司的一名老师独自先行通过人行横道,未有对横穿马路的学生进行提示、保护的行为,毛毛跑步穿行道路时亦未有老师对其行为进行制止,故某教育公司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乔家大院12,其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院结合某教育公司的过错程度,酌情确定其在郭女士的赔偿范围内承担50%的补充责任。一审判决已生效。法官:监护人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安全教育法官提示,在交通活动中应遵循安全、有序、文明、绿色的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培养交通安全常识,提升文明交通素养,弘扬文明交通美德。具体到本案中乔家大院12,居民小区内部道路狭窄,活动人数较多,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在小区内部道路行驶时需集中精神、注意观察、减速慢行,在小区内的居民尤其是老人、孩童亦应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活动,避免意外发生。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随着时代变迁,未成年人单独出游、游学的现象逐渐增多,监护人无法时刻守护在未成年人身边,因此加强安全教育,让未成年人树立安全意识就显得很重要。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 通讯员 黄硕编辑 甘浩校对 王心

原标题:香港举行全港学生中国国情知识大赛

日前,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地热研究室原副主任李宗星因犯受贿罪、贪污罪,一审被判处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十万元。今年1月,李宗星被“双开”,此前该案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提级管辖。据统计,五年来,该纪检监察组查处中国地质调查局系统案件超30起,其中不少都涉及地质调查项目腐败问题,形成了有力震慑。

“李宗星曾是力学所的青年骨干,获得过多项人才称号和地质行业奖项,被组织委以为国找油的重任,却大肆啃食地调项目,为捞钱花样百出,且在党的二十大后仍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六室一级调研员李咏梅告诉记者,随着职权越来越大、诱惑越来越多,李宗星逐渐放任贪欲,通过虚报采购量、签订虚假合同、虚增租金、虚开发票等方式侵占国有资产。此外,还在业务承揽、工程招投标、合约履行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不仅从中拿回扣,甚至多次索要钱款,并通过违规经营公司、“吃股分红”等方式谋利。

经查乔家大院12,2016年,已是项目负责人的李宗星利用与北京某公司业务往来的职务便利,与该公司“串通一气”,虚报气体采购数量、气体设备采购价格等,从力学所套取资金10.6万余元装入自己腰包;2018到2021年,李宗星以单位名义与某公司签订了5份虚假的地质样品测试合同,但实际从未履行合同内容,“空手套白狼”获取资金33.2万余元;2017到2018年,李宗星帮助某公司中标了自己负责的某二维地震采集项目和力学所某地震勘探项目,主动索取好处费达到65万元。

“野外地调工作点多线长、地理范围广,项目组往往需要租用多辆越野车,有关费用支出高、灵活性大,违规经营租车业务也是他攫取私利的一个方式。”李咏梅说,李宗星安排他人代为注册汽车租赁公司,再承揽自己所负责项目的野外租车业务,从中获利45万余元。他还用从单位套取的资金购买了一台汽车,后又将这台汽车出租给单位使用,赚取租金11.6万余元。

“组织曾多次给李宗星悬崖勒马的机会,他曾被诫勉谈话,还受到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他不知收敛,最后坠入贪腐的深渊。”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六室主任姚志禄告诉记者,近年来,反映李宗星“项目上吃喝成风”“热衷迎来送往”“违规经商”等问题的信访举报陆续出现。去年上半年,就李宗星平时工作状态、同事评价、“四风”问题线索情况,中国地质调查局机关纪委与驻部纪检监察组进行了专门沟通会商。经过综合研判,驻部纪检监察组决定对李宗星案提级管辖,与局机关纪委联合办案,查深查透李宗星相关问题,并且一案双查,同步对力学所党委通报问责,对力学所党政主要负责人诫勉问责。

“从根源上看,案发单位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党建和业务融合不够、管党治党宽松软等深层次问题。”李海平说,从该案深挖彻查发现,力学所思想建设流于形式、作风建设松懈、纪律教育薄弱,李宗星所在党支部一年开展学习活动13次,有11次是研讨业务;野外项目检查、验收和会议期间的吃喝问题比较普遍,甚至有所领导带头违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对野外项目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等的教育管理比较缺失,党风廉政建设小组形同虚设,主要是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很少解决具体问题。

“地调项目的资金比较密集乔家大院12,动辄就是几百万元、数千万元,但在实际运行中,项目负责人的权力过于集中乔家大院12,为腐败问题滋生提供了土壤。”李海平介绍,野外地调项目的实施涉及对外协作、设备仪器租赁、野外租车、场部建设、劳务用工、实验测试等多个环节,均由项目负责人实际掌控。例如,有些采购工作由野外项目组直接办理,10万元到50万元之间的委托业务以野外项目组推荐为主,10万元以下的采购、委托项目的供应商和合作方由项目负责人选定。李宗星正是利用手中的这些权力,啃食项目资金、大肆索贿受贿。

从监督管理的层面上看,地调项目监管的缺位、现行制度的漏洞,也为腐败问题的产生提供了客观条件。“力学所以科研项目运行模式管理地调项目,财务处、项目管理处、装备基建处等职能部门廉政风险防控不足,且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够,数年来都未发现和纠正李宗星相关问题。”李海平说,在制度层面,一方面是不完善,如审核把关制度不健全、野外租车费等报销管理部门不明确、地质勘查职工野外工作津贴发放审批制度不全等;另一方面是执行不严不实,如货物服务采购、会议和野外租车费用报销、合同签订等存在流程不规范和审批把关不严问题,这些都为违纪违法行为大开“方便之门”。

“李宗星案暴露出案发单位对地调项目的管理还有很多不足,我们通过‘解剖麻雀’查找问题根源、风险隐患,向被监督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乔家大院12,促进提升地调项目管理水平。”姚志禄告诉记者,今年初乔家大院12,驻部纪检监察组向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出监察建议,提出加强对地调项目负责人权力制约、全面检视现行管理制度并统筹做好“立改废”、加强费用报销审核把关、加强对项目负责人考核、加强野外项目党组织建设、推动党建与地调业务有机融合等具体建议,要求案发单位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切实推进整改,完善和健全地调项目管理制度体系,有力有效铲除地调项目腐败滋生的土壤。

中国地质调查局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系统推进制度建设。为提高监察建议落实效果,今年3月开始,中国地质调查局联合力学所组织开展了为期数月的蹲点调研,深入检视地调项目管理的不足。“我们成立联合专班,对李宗星承担的地调项目原始资料进行溯源审核,并延伸审查地调局层面的立项、考核和指导工作,深入排查出项目管理6个方面、近50项问题,如多数委托业务未进行市场询价和择优遴选、部分工作规则照搬上位规定、项目廉洁教育不够、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低等。”力学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目前已形成详细调研报告,抄送给驻部纪检监察组。同时,力学所还结合近年来巡视巡察、审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梳理出300多项问题的整改台账,“强化源头治理,上下联动、分批开展地调项目管理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已完善委托业务管理规定、现场监督规定等制度20余项。”该负责同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