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4.0

丹道至尊

导演:陈可辛

年代:2013 

地区:郑州 

类型:悬疑 法国 合集 合集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1日 09:27

原标题:雷佳音乐会清唱《人世间》感动全场

11月1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地铁获悉,日前,在上海轨道交通22号线(崇明线)越江盾构浦东接收井内,直径13.5米的上海地铁“申通号”超大直径盾构机刀盘缓缓向前探出洞口,现场施工人员欢呼相庆。上海轨道交通22号线(崇明线)南港越江超大直径盾构区间隧道顺利贯通,这标志着22号线(崇明线)关键施工节点中的长江隧道穿越,率先完成了南段部分(长兴岛-浦东)的成功穿越。

22号线(崇明线)过江段由南港、北港两段越江大盾构隧道区间构成,是国内轨道交通领域掘进距离最长的超大直径隧道。此次贯通的南港越江大盾构区间长约7.74公里,采用刀盘直径13.5米、总长148米的超大泥水气平衡盾构机进行掘进,该区间是上海轨道交通“穿越长江第一隧”工程。“申通号”盾构机从长兴岛出发,穿越长江天堑,抵达浦东新区的接收井。上海地铁集合各参建单位技术领先优势,深入应用数智隧道智能管控系统,打造了一条质量“高精度”与管理“数智化”的越江隧道。

长江江面下34米,直径达13.5米“申通号”盾构掘进7.74公里,超长距离对施工精度提出了超高要求,超大直径盾构施工的轴线控制难度成倍增长。项目团队通过江面走航式复核进行了详尽勘探,在盾构掘进过程中,除了通过高精密仪器全程监测外,还应用了垂直顶升测量等措施确保盾构精准抵达。最终,南港大盾构隧道区间轴线偏差控制为±5cm,精度高于常规盾构标准一倍;34821块管片严丝合缝,实现隧道施工“0”渗漏。除了精度和质量的控制,超长距离隧道施工的难度还体现在其他方面。施工高峰期,隧道内运输车辆日均超过130车次,120名项目人员流动作业,2640余吨物料不停流转……在充满未知的江底,如何保证施工安全和人员健康?

为此,施工单位自主研发了数智隧道智能管控系统,并根据22号线(崇明线)特点定制不同的功能模块——通过对盾构实时参数管控分析,由AI向盾构司机提供辅助驾驶建议,避免因长时间作业导致的人为误决策、误操作;刀盘磨损自检装置,确保盾构机切削状态时刻良好;车辆配备定位、测速及疲劳驾驶监测李妍智,保证长距离隧道交通运输的有序和安全;在人员活动区域安装有毒有害气体感应装置并联通通风系统,预防沼气等危害人员健康的情况发生。

上海轨道交通22号线(崇明线)作为快速联系崇明区与上海中心城区的轨道交通线路,途经浦东新区、长兴岛和崇明岛,其建设将为崇明发展增添强劲动能。线路南起浦东金桥地区,全长约42公里,全线共设8座车站6个工作井2座停车场,8座车站分别为:金吉路站(换乘9号线)、申江路站(换乘12号线)、高宝路站、凌空北路站、长兴岛站、陈家镇站、东滩站、裕安站,全部为地下车站。

22号线(崇明线)是上海首条穿越长江的轨道交通线路,也是全国轨道交通越江隧道中区间距离最长的工程项目。上海地铁特别定制了两台超大直径(刀盘直径为13.5米)泥水平衡盾构,分别从位于长兴岛的南北两座工作井始发推进,在近长江入海口的位置穿越长江。其中,由“申通号”盾构向浦东方向推进南港段隧道,长7.739公里;由“申崇号”盾构向崇明岛方向推进北港段隧道李妍智,长9.024公里。

22号线(崇明线)目前已开工8座车站和9条区间。其中,车站主体结构已累计封顶5座(高宝路站、长兴岛站、申江路站、东滩站、凌空北路站)、井主体封顶4座、区间贯通2条(长兴岛站-2#长兴北转换井区间、南港大盾构区间)。盾构推进已累计完成24.4公里,总体完成率37%,包括南港段隧道已贯通,北港段隧道已推进7.9公里,完成率88%,另有10台6.9米直径盾构推进中。

原标题:余锦旺,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

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民事纠纷案。承租人崔某夜间洗手时,燃气热水器自动启动,引发了天然气闪爆事故,房屋窗户爆碎导致停放在楼下的车辆受损,车主将租户崔某、业主赵某以及燃气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租户崔某对天然气燃爆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李妍智,判决由业主赵某及燃气公司各自承担50%的赔偿责任。房屋燃气闪爆,窗户破损并砸坏楼下车辆赵某于2009年12月购买涉案房屋,燃气公司系燃气供应单位。自2019年起,赵某将涉案房屋对外出租。2021年3月,赵某将涉案房屋出租给崔某使用。2022年3月31日上午,崔某闻到厨房散发的可疑气味后,随即拨打燃气公司电话报修,燃气公司上门检测时,未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2022年4月2日凌晨2时许,崔某去卫生间洗手后,发生了天然气燃爆事故。事故发生后,经相关部门鉴定检测,得出结论:“燃气热水器超出报废期后仍继续使用,部分零部件出现故障,导致热水器停水熄火后燃气持续泄漏,最终租户崔某洗手时热水器点火启动,引发天然气闪爆”。涉案房屋窗户爆碎,停放在楼下的车辆受损,车主持车辆维修报价单将租户崔某、业主赵某以及燃气公司诉至法院,主张财产损害赔偿。法院:租户对热水器燃爆事故不存在过错北京三中院判决认为,《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 17905-2008)7.3.1条规定,燃具从售出当日起,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快速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本案赵某系涉案房屋内燃气设备的所有者,应当为自身和他人财产安全负责,自觉了解安全知识、注意设备的检查与维护。但赵某于2009年购买涉案房屋,2010年收房时燃气热水器就已存在,在长时间使用且对外出租的情况下,赵某未对超过判废年限的燃气热水器进行更换,未及时联系、配合燃气公司进行安全巡检,其对于涉案热水器燃爆事故的发生导致车辆受损具有明显过错。《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燃气经营者对于燃气用户负有指导安全用气、定期安全检查、发现并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法定义务。本案赵某主张燃气公司多年未入户进行安全巡检,燃气公司则主张每年均进行安全巡检,未能进入赵某房屋系因到访不遇。无论燃气公司的陈述是否属实,其无法回避的事实是,2022年3月31日上午,租户崔某在闻到疑似燃气泄漏散发的气味后,主动拨打燃气公司电话进行报修,燃气公司入户后并没有对缺乏生产时间铭牌的燃气热水器进行必要的询问并作出具体、明确的警示,导致安全事故隐患继续存在。燃气公司作为燃气经营者,较普通人具有更丰富的专业知识,其不作为不符合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规定,涉案燃气热水器在其入户检测后不足两日即发生燃爆事故,应认定其对于涉案热水器燃爆事故的发生导致车辆受损具有明显过错。涉案热水器燃爆事故发生致人受损是由赵某、燃气公司各自过错造成,根据案情双方应各自承担50%的责任。本案崔某作为租户,并不知晓热水器的安装时间。其在闻到厨房散发可疑气味后及时联系燃气公司进行报修,已尽到对设备维护、报修的谨慎注意义务,且崔某未对房屋内设备、设施进行装修改造,不存在不当使用的行为。此次事故虽由崔某洗手启动热水器引发闪爆,但基于信赖此前的报修结论,崔某对热水器燃爆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关于车主车辆损失的认定,北京三中院在二审程序中,组织诉讼各方对车辆进行勘验,并对争议之处进行评估鉴定,最终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委托评估结论,综合考虑车辆受损情况及修复方案,确定车辆损失金额李妍智,判决由赵某和燃气公司根据各自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本判决为终审生效判决。法官提示:燃气经营者负有保障责任燃气经营者负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应改进技术、提高服务,定期安全巡检等,尽可能地降低燃气供应、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尤其在接到报修的情况下,应检查显性问题,并重视燃气热水器无生产日期铭牌等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业主系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房屋设备、设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 17905-2008)7.3.1条规定,燃具从售出当日起,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快速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业主对于超过判废年限的燃气器具,应当及时加以更换。租户作为燃气的实际使用者,应当学习使用知识,安全用气,积极配合安全巡检,关注燃气设备的使用年限与更新情况,遇有疑似燃气泄漏问题,及时报修。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 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