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7.0

丹道至尊

导演:曹禺

年代:2018 

地区:印度 

类型:悬疑 大陆 德国 古装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13日 23:22

原标题:中信银行:将为预约自动开户客户批量开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石景山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商业诋毁纠纷案,被告李某发布视频称“某某地图导航到野地”,视频显示其在地图导航指引下误入芦苇丛,但视频中导航语音系后期添加,且视频标题等突出位置使用“缺德”等侮辱性词汇。原告某电子地图软件公司是某某地图软件的开发者和运营者,在地图软件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2022年10月至2023年5月期间,被告李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上发布了一条“某某地图导航到野地”的虚假视频,视频内容为李某在某某地图的导航指引下误入芦苇丛中,视频中的导航语音“请沿当前道路持续行驶大约3.5公里,手机GPS信号弱……”为后期添加,且视频标题等突出位置中使用“缺德”等侮辱性词汇,引起广泛传播,导致公众对原告产生大量负面评价。涉案视频被投诉下架后绿箭侠第一季23,李某又反复发布后续视频内容,同时通过其抖音账号的“商品橱窗”进行直播带货以牟取商业利益。 石景山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本案双方当事人之间虽无直接竞争关系,但被告李某将原告某电子地图软件公司标志性的导航语音剪辑到汽车驾驶视频中并发布至抖音平台,获得大量流量。在涉案视频被投诉删除后,李某又反复发布后续视频内容,并开始通过其抖音账号直播带货,其利用原告产品知名度为自己抖音账号引流的行为,增加了自身的交易机会和商业利益,扰乱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其次,被告发布虚假导航视频,并在视频标题等突出位置使用“缺德”等侮辱性词汇,诱导平台用户浏览、转发、收藏并发表大量针对原告及其产品的负面评价。该视频被相关媒体转发后,引发广泛关注。被告李某不仅未澄清事实,反而在上述视频被投诉删除后反复发布所谓的“导航后续”视频,且主动在视频评论区声称“我就是原创”,主观上存在商业诋毁的故意,客观上导致涉案视频对原告造成的负面影响进一步扩大,使消费者对原告的地图软件产品质量产生否定性评价,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某在其抖音账号及《人民法院报》向原告某电子地图软件公司公开致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9万余元。法官提示,个人在网络平台中发布信息引流并从中牟取商业利益,构成竞争行为,若所发布的信息为编造的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进而构成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编辑 甘浩校对 张彦君

原标题:团建不能停这期演过瘾了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广东佛山市南海警方曾对孔彪案的侦办过程有所披露。据南海警方2019年6月通报,南海公安在广东省公安厅、市局禁毒支队的统一指挥下,经过数月的前期侦查和跨省收网行动,联合江苏宿迁、山东临沂等地警方,成功侦破全国首例大批量交易毒品原植物大麻种子的涉毒案件,抓获涉案嫌疑人41名,缴获大麻种子4.3吨。

通报称,2018年11月,南海公安在侦办一宗种植、吸食大麻案件过程中,现场查获大麻植株3株、大麻叶10克、大麻种子5颗。经审讯,涉案嫌疑人交代了其种植用于吸食的大麻种子是通过网购网站的“某林花语种业”网店购买的。办案民警立即对该网店进行核查,发现“某林花语种业”网店已经关闭。经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另有一家名为“江苏某泰种业”的网店,经营商品、商家地址、联系方式等均与“某林花语种业”一致,遂对“江苏某泰种业”进行深入侦查,并掌握了该公司及经营者孔某(注:孔某指孔彪)和其妻子吴某玲(女绿箭侠第一季23,31岁)的相关信息。

2020年3月,佛山南海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孔彪犯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两千元。孔彪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0年5月,佛山中院对此案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南海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发回南海区法院重新审判。就在南海区法院重新审理过程中,南海区检察院于2021年7月8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南海区法院撤回对孔彪的起诉。2021年11月,孔彪获得了近16万元的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

孔彪的辩护律师戴国梁表示,火麻不具备毒品利用价值,不能直接作为毒品吸食。国外以及国内的禁毒大省(如云南省、黑龙江省),根据实际情况对大麻做了分类,细分为工业大麻和毒品大麻。工业大麻的四氢大麻酚(简称THC)的含量是小于0.3%,毒品大麻的THC含量大于0.3%。在本案中,孔彪销售的火麻种子种植出来的就是工业大麻,公诉机关没有证据证明孔彪销售的是毒品大麻。此案的一个教训是,警方在办理此案时没有对相关大麻种子进行专业鉴定,没有弄清工业大麻和毒品大麻的区别。

判决书显示绿箭侠第一季23,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指控,2018年9月以来,侯如涛、马爱红在经营的临沂市罗庄区鲁南国际粮油物流城“恒源粮行”商铺内,以牟利为目的,将从内蒙古自治区格林格尔县城关镇白建军处购入的未经灭活的大麻种子30吨进行贩卖。期间,侯如涛、马爱红将该批大麻种子向他人销售共计17.21吨。案发后,在侯如涛、马爱红的恒源粮油商行及仓库扣押大麻种子12.79吨。经临沂市公安局鉴定,从侯如涛处扣押送检的大麻种子中检出大麻酚和四氢大麻酚成分。经鉴定,上述大麻种子未经灭活。公诉机关建议对侯如涛、马爱红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并处罚金,可以适用缓刑。

此外,判决书显示,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指控,2016年以来,白建军在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城关镇以营利为目的收购销售大麻种子。2018年9月以来,白建军向侯如涛、马爱红销售未经灭活的大麻种子共计30吨。案发后,白建军位于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城关镇的仓库扣押大麻种子20.02吨。经临沂市公安局鉴定,从白建军处扣押送检的大麻种子中检出大麻酚和四氢大麻酚成分。经鉴定,上述大麻种子未经灭活。

《驳回申诉通知书》显示,罗庄区法院表示,经审查,原审判决的主要依据是,由临沂市公安局出具的《检验鉴定报告》显示,从处扣押送检的大麻种子中检出大麻酚和四氢大麻酚成分;青岛农业大学生命科学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鉴定结果为送检样品均为桑科大麻属植物大麻的种子,并且这些种子是未经灭活的大麻种子,具有发芽能力。

罗庄区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一)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的;(二)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的;(三)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根据立法本意,只要非法买卖的“大麻种子”是未经灭活,并达到一定数量即构成该罪。综上,法院认为,侯如涛等三人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再审条件,原判决应予维持。

之后,侯如涛、马爱红、白建军三人继续向山东省高院申诉。在申诉中,三人提出,应对涉案大麻中的四氢大麻酚含量是否超过0.3%进行定量鉴定,原审法院没有对涉案大麻种子是“工业大麻”还是“毒品大麻”作出认定及区分,系枉法裁判;其下家孔彪以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被判刑一年二个月后,又被撤销起诉,并获得国家刑事赔偿15万余元,应同案同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