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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道至尊

导演:刘伟强

年代:2019 

地区:杭州 

类型:美国 香港 德国 泰国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16日 07:48

原标题:重庆市南岸区大力推进坡地、堡坎、崖壁整治

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了一起网络传播权纠纷案,西安某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出租天使qvod,最终该案经过一审、二审、终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上海某企业公司向西安某数字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上海某公司非法向客户提供西安某公司独家传播的电视剧被诉该案中,西安某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某数字公司)诉称:西安某数字公司拥有涉案作品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上海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某企业公司)在其运营的“飞幕”手机客户端平台通过信息网络,非法向公众提供涉案作品《我的团长我的团》(以下简称《我》剧)的在线播放业务,2019年10月11日,西安某数字公司对此进行了公证证据。上海某企业公司的行为侵害了西安某数字公司的合法权益,给西安某数字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西安某数字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上海某企业公司:1.立即停止提供涉案作品《我的团长我的团》的在线播放业务;2.判令赔偿西安某数字公司经济损失9万元,合理费用1万元(包括公证费1500元出租天使qvod,律师费7000元,其他调查取证及差旅费1500元),合计10万元。上海某企业公司辩称,其通过“飞幕”App提供“听声识剧”服务以及为用户提供影视剧信息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西安某数字公司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0万元,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上海某企业公司App是创新业务模式,应当得到支持。法院经审理查明,西安某数字公司享有《我》剧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上海某企业公司开发经营“飞幕”App,该应用宣称“是一款专为影视剧爱好者打造的产品”,提供“硬核黑科技听声识剧,仅听影视剧里的声音就能识别正在播放的片段”。西安某数字公司取证发现,安装“飞幕”App,在“影视“板块点击“70周年之民族觉醒”,再选择“我的团长我的团”进入《我》剧简介页面。使用另一部手机播放《我》剧声音,使用“飞幕”App中的“听声识剧”,可识别声音所对应的《我》剧片段并在“飞幕”App中播放该片段。所播放的片段还可分享至“飞幕”App“影视笔记”栏目中供其他用户在线观看。西安某数字公司取证时就《我》剧数个片段的“听声识剧”行为以及“影视笔记”中提供数个该剧片段的点播服务进行取证。法院:上海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赔偿1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听声识剧”相关行为,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中的公众通过信息网络获得作品的可能性不应理解为公众实际获得作品或者获得完整的作品。公众实际获得作品的情况因存在涉及信息网络的软、硬件设备或者公众个人选择等差异而不同,以公众获得作品的数量、内容,甚至公众实际获得的作品对《我》剧的市场价值等因素来判断信息网络传播权中“提供作品”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并且,因权利人取证方式、策略等因素影响并未将被诉行为所提供的完整作品进行保全,不属于否定被诉行为提供完整作品使公众在个人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理由。同时,公众获得作品的可能性与提供作品行为的片段化方式无关。被诉公司将涉案作品以1分钟短视频集合的形式置于信息网络中,使公众使用“飞幕”App“听声识剧”功能时可获得《我》剧。关于“影视笔记”相关行为,在案证据显示仅少量用户在涉案作品“影视笔记”栏目中发表评论并上传《我》剧片段的情况,不应作为认定被诉行为构成合理使用的认定依据。用户在“飞幕”App“影视笔记”栏目中发表对《我》剧的评论意见时上传可供其他用户点播观看的涉案作品片段非必要操作步骤,也不属于创作作品过程中的行为,不应认定为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中的适当引用行为。北京互联网法院于2020年4月22日作出(2020)京0491民初2769号民事判决,判决上海某企业公司停止侵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西安某数字公司经济损失6万元、驳回西安某数字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上海某企业公司提出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1年8月22日作出(2020)京73民终1775号民事判决,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西安某数字公司的诉讼请求。西安某数字公司提出再审申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16日作出(2022)京民再62号民事判决出租天使qvod,判决撤销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第三项,变更一审判决为上海某企业公司向西安某数字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驳回西安某数字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 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

荒漠化是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大生态问题,中国是世界上荒漠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经过40多年不懈努力,中国积极推进荒漠化防治及“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防沙治沙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通过组织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等一批重点工程,科学保护沙化土地5.38亿亩,有效治理沙化土地1.18亿亩,“三北”工程区森林覆盖率由12.41%提高到13.84%,61%的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有效控制,黄河流域植被覆盖“绿线”向西移动300公里。据统计,中国53%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沙化土地面积净减少6500万亩,呈现出“整体好转、改善加速”的良好态势,保护生态与改善民生步入良性循环,成功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防沙治沙道路。荒漠化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中国不仅加快荒漠化治理,也广泛开展技术研发与国际合作,推动荒漠化防治的中国方案、中国智慧走向世界、造福世界。

卢琦今年被聘任为中国国务院参事,他在长达30余年的职业生涯中,投身中国荒漠化防治事业,助力中国扭转土地退化趋势、减少沙化土地面积。作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首席科学家和三北工程研究院院长出租天使qvod,他在实施世界上最大的造林项目、建立荒漠生态研究网络和伙伴关系,以及促进多边合作以遏制荒漠化、土地退化和干旱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卢琦牵头50余个科研项目出租天使qvod,发表了180多篇经过同行评审的论文,撰写了20本专著,协助中国落实《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并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和其他一些处于全球荒漠化行动前沿的国际组织贡献专业知识,提供了通过多边合作减缓荒漠化、土地退化和干旱的最佳实践。

原标题:开创我军网络信息体系建设新局面

线上,省司法厅、省委网信办组织湖南普法网、网信湖南微信公众号、红网·时刻新闻、湖南普法快手号、湖南普法抖音号、红网新浪微博等平台,持续对2024年湖南省“懂常识、守常规、成常态”网络普法短视频征集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一大批优秀网络普法短视频进行展播。网络普法短视频使普法内容更加生动、灵活,让法律知识更直观地呈现在群众面前,增强了受众的关注与兴趣,也提升了普法宣传的影响力。

线下,省司法厅依托红网媒体宣传资源出租天使qvod,采用“户外+室内”“大屏+小屏”千屏联动形式,连续10天集中宣传展播2024年湖南省“懂常识、守常规、成常态”网络普法优秀短视频,让群众在生活中抬头见法、处处有法、满眼是法、心中有法,开启全覆盖、广传播的法治宣传新模式。充分利用高速收费站、主要商业区、市区主干道等人流集中区域的户外大屏,和分布在各市州各机关单位的1000多块室内LED小屏,展播湖南省“懂常识、守常规、成常态”网络普法优秀短视频,将专业化的“法言法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网言网语”,形成“千屏”绽放的宣传格局,让普法宣传走进千家万户。

同时,在全省14个市州的1000多块室内LED小屏上,也正在展播一个个网络普法优秀短视频,《“甩手家长”做不得》以其独特的造型艺术和表演技巧,呼吁“让家庭教育成为保护孩子的第一道防线”;《“认清影帝识别电诈”》帮助老百姓识别和防范电诈;《甜蜜陷阱》让那些热衷于网络交友和网恋的人群警醒;《沉默》告诫我们在面对校园欺凌的时候,孩子和家长都不能沉默……

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政治自觉,坚决依法履职,完善配套措施,齐抓共管共治,守正创新做好反家庭暴力各项工作。为集中展现过去一年反家庭暴力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全国妇联与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对2024年家庭暴力工作进行梳理回顾,会同相关部门、专家学者、人大代表等推荐出“2024年反家庭暴力重点举措”。

2024年12月,公安部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和全国妇联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标准、出具告诫书的程序要求,以及告诫与强制报告、临时庇护、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援助、家庭教育指导等制度的衔接,为深入落实反家庭暴力法、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以及依法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各地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在立案大厅或者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提供导诉服务,加大依职权调取证据力度,依法快速及时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024年1月至10月,全国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5199份,依法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

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各地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家庭暴力犯罪案件中,同步审查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对办案中发现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依法督促追责。2024年上半年,对于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应报不报的单位和人员,检察机关督促追责299人,制发检察建议366份。对于监护人暴力伤害未成年人子女的案件,检察机关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出租天使qvod,通过“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教育、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责任。2024年上半年制发“督促监护令”1.6万人。

2024年4月,司法部在全国部署开展“法援护苗”专项行动,提出设立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未成年人专席、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职律师队伍等十项措施,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流程优化、全方位覆盖的法律援助服务。指导各地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法中有关家庭暴力受害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规定,支持各地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利用7万个法律援助工作站、34万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和59万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打造法律援助“半个小时服务圈”出租天使qvod,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教育部将反对家庭暴力作为学校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出租天使qvod,指导督促各地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在道德与法治等学科教学中落实加强生命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远离伤害等课程目标要求,普及反家庭暴力法律知识,开展心理健康、安全教育,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2024年10月,会同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全国妇联等16个部门印发《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协同育人工作,帮助家长树立科学教育理念,提高亲子沟通和教育引导能力,营造良好家庭氛围。

民政部指导各地民政部门依托救助管理机构加强家庭暴力庇护场所建设,部署开展救助管理区域中心试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家暴庇护救助服务效能。目前,全国共有1567个救助管理机构,普遍成立了家暴庇护中心、家暴庇护室等,为因遭受家庭暴力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处于无家可归等暂时生活困境的受害人提供食宿安排等临时救助,并协调多方资源力量,为符合条件的受害人提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就业援助、医疗救助、心理康复等转介服务,依法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

全国妇联会同中央政法委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各级妇联组织建立“妇联+综治”“妇联+公安”“妇联+法院”“妇联+民政”“妇联+司法行政”多元调解服务模式,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提前防范家庭暴力,助力平安中国建设。目前,2.7万余个婚调组织入驻综治中心,融入“一站式”纠纷化解平台;8700余个婚调组织入驻派出所、警务室,嵌入纠纷化解前沿阵地;1600多个婚调组织入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纳入诉源治理大格局;1700多个婚调组织入驻婚姻登记机关,参与婚姻登记服务全过程;4000余个县级婚调委、23万个村(社区)婚调室加入专业调解体系,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2024年3月,全国妇联、中央网信办、司法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为重点,深入农村、边远地区开展普法宣传,把法律知识和维权服务送到农村妇女群众身边。该活动重点覆盖西部10省区市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及西藏、新疆各县(市、区),通过举办国家级示范活动的方式,辐射带动各地开展反家庭暴力等普法宣讲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169万场次,覆盖42万个村,线上线下超1亿人参与互动,为促进法治乡村建设注入新活力。2024年11月,邀请40位驻华女外交官参加在上海举办的示范活动,近距离感受中国法治建设及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