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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道至尊

导演:焦菊隐

年代:2010 

地区:印度 

类型:穿越 印度 甜宠 其他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13日 22:33

原标题:广西:“妇联+检察”联动 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张东刚指出,中国人民大学与苏州市联合举办“博物馆里的大思政课”示范交流活动,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调研过的20多家博物馆齐聚一堂、组建联盟、共谋合作,意义重大。我们将从苏州出发,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厚植文化之基,打造启迪心智、涵育情操的传承课堂;把握文化之脉,打造汲古润今、继往开来的创新课堂;点亮文化之光,打造开放胸怀、融通中外的互鉴课堂,着力构建校地、校馆合作育人长效机制,把“博物馆里的大思政课”办出特色、办成精品、形成品牌,为全国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学提供更多高精尖水平的“金课”,为培养更多让党放心、爱国奉献、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贡献更大力量。

国家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文利指出,国家文物局、教育部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共同使命,共同推动文物资源融入“大思政课”建设取得新进步新成效。要充分发挥文物资源育人功能,深化价值挖掘,为学校思政教育提供丰富素材和内涵支撑,坚持守正创新,以资源共享、数字开发、智慧应用创新思政课建设,汇聚育人合力,健全以文物资源为主题的“大思政课”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共用的长效机制,更好赋能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建设。

据介绍,“博物馆里的大思政课”示范交流活动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到中国人民大学、苏州市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引导各地各学校更好发挥文化资源优势、汇聚馆校联动合力、创新文化育人模式,创新打造“博物馆里的大思政课”。

原标题:拆蓝月长城!利物浦成功挖角曼城天才后卫 切尔西也没逃过

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了一起网络传播权纠纷案,西安某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最终该案经过一审、二审、终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上海某企业公司向西安某数字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上海某公司非法向客户提供西安某公司独家传播的电视剧被诉该案中,西安某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某数字公司)诉称:西安某数字公司拥有涉案作品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上海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某企业公司)在其运营的“飞幕”手机客户端平台通过信息网络,非法向公众提供涉案作品《我的团长我的团》(以下简称《我》剧)的在线播放业务,2019年10月11日,西安某数字公司对此进行了公证证据。上海某企业公司的行为侵害了西安某数字公司的合法权益,给西安某数字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西安某数字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上海某企业公司:1.立即停止提供涉案作品《我的团长我的团》的在线播放业务;2.判令赔偿西安某数字公司经济损失9万元,合理费用1万元(包括公证费1500元,律师费7000元,其他调查取证及差旅费1500元),合计10万元。上海某企业公司辩称,其通过“飞幕”App提供“听声识剧”服务以及为用户提供影视剧信息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西安某数字公司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0万元,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上海某企业公司App是创新业务模式,应当得到支持。法院经审理查明,西安某数字公司享有《我》剧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上海某企业公司开发经营“飞幕”App,该应用宣称“是一款专为影视剧爱好者打造的产品”,提供“硬核黑科技听声识剧,仅听影视剧里的声音就能识别正在播放的片段”。西安某数字公司取证发现,安装“飞幕”App,在“影视“板块点击“70周年之民族觉醒”,再选择“我的团长我的团”进入《我》剧简介页面。使用另一部手机播放《我》剧声音,使用“飞幕”App中的“听声识剧”,可识别声音所对应的《我》剧片段并在“飞幕”App中播放该片段。所播放的片段还可分享至“飞幕”App“影视笔记”栏目中供其他用户在线观看。西安某数字公司取证时就《我》剧数个片段的“听声识剧”行为以及“影视笔记”中提供数个该剧片段的点播服务进行取证。法院:上海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赔偿1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刀锋1937分集剧情,关于“听声识剧”相关行为,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中的公众通过信息网络获得作品的可能性不应理解为公众实际获得作品或者获得完整的作品。公众实际获得作品的情况因存在涉及信息网络的软、硬件设备或者公众个人选择等差异而不同,以公众获得作品的数量、内容,甚至公众实际获得的作品对《我》剧的市场价值等因素来判断信息网络传播权中“提供作品”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并且,因权利人取证方式、策略等因素影响并未将被诉行为所提供的完整作品进行保全,不属于否定被诉行为提供完整作品使公众在个人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理由。同时,公众获得作品的可能性与提供作品行为的片段化方式无关。被诉公司将涉案作品以1分钟短视频集合的形式置于信息网络中,使公众使用“飞幕”App“听声识剧”功能时可获得《我》剧。关于“影视笔记”相关行为,在案证据显示仅少量用户在涉案作品“影视笔记”栏目中发表评论并上传《我》剧片段的情况,不应作为认定被诉行为构成合理使用的认定依据。用户在“飞幕”App“影视笔记”栏目中发表对《我》剧的评论意见时上传可供其他用户点播观看的涉案作品片段非必要操作步骤,也不属于创作作品过程中的行为,不应认定为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中的适当引用行为。北京互联网法院于2020年4月22日作出(2020)京0491民初2769号民事判决,判决上海某企业公司停止侵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西安某数字公司经济损失6万元、驳回西安某数字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上海某企业公司提出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1年8月22日作出(2020)京73民终1775号民事判决,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西安某数字公司的诉讼请求。西安某数字公司提出再审申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16日作出(2022)京民再62号民事判决,判决撤销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第三项,变更一审判决为上海某企业公司向西安某数字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驳回西安某数字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 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

荒漠化是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大生态问题,中国是世界上荒漠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经过40多年不懈努力,中国积极推进荒漠化防治及“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防沙治沙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通过组织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等一批重点工程,科学保护沙化土地5.38亿亩,有效治理沙化土地1.18亿亩,“三北”工程区森林覆盖率由12.41%提高到13.84%,61%的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有效控制,黄河流域植被覆盖“绿线”向西移动300公里。据统计,中国53%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沙化土地面积净减少6500万亩,呈现出“整体好转、改善加速”的良好态势,保护生态与改善民生步入良性循环,成功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防沙治沙道路。荒漠化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中国不仅加快荒漠化治理,也广泛开展技术研发与国际合作,推动荒漠化防治的中国方案、中国智慧走向世界、造福世界。

卢琦今年被聘任为中国国务院参事,他在长达30余年的职业生涯中,投身中国荒漠化防治事业,助力中国扭转土地退化趋势、减少沙化土地面积。作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首席科学家和三北工程研究院院长,他在实施世界上最大的造林项目、建立荒漠生态研究网络和伙伴关系,以及促进多边合作以遏制荒漠化、土地退化和干旱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卢琦牵头50余个科研项目,发表了180多篇经过同行评审的论文,撰写了20本专著,协助中国落实《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并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和其他一些处于全球荒漠化行动前沿的国际组织贡献专业知识,提供了通过多边合作减缓荒漠化、土地退化和干旱的最佳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