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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道至尊

导演:焦菊隐

年代:2024 

地区:日韩 

类型:重生 泰国 其它 合集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8:11

原标题:南非犀牛取卵繁育项目 - November 14, 2024

11月1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地铁获悉,日前,在上海轨道交通22号线(崇明线)越江盾构浦东接收井内,直径13.5米的上海地铁“申通号”超大直径盾构机刀盘缓缓向前探出洞口,现场施工人员欢呼相庆。上海轨道交通22号线(崇明线)南港越江超大直径盾构区间隧道顺利贯通,这标志着22号线(崇明线)关键施工节点中的长江隧道穿越,率先完成了南段部分(长兴岛-浦东)的成功穿越。

22号线(崇明线)过江段由南港、北港两段越江大盾构隧道区间构成,是国内轨道交通领域掘进距离最长的超大直径隧道。此次贯通的南港越江大盾构区间长约7.74公里,采用刀盘直径13.5米、总长148米的超大泥水气平衡盾构机进行掘进,该区间是上海轨道交通“穿越长江第一隧”工程。“申通号”盾构机从长兴岛出发,穿越长江天堑,抵达浦东新区的接收井。上海地铁集合各参建单位技术领先优势,深入应用数智隧道智能管控系统,打造了一条质量“高精度”与管理“数智化”的越江隧道。

长江江面下34米,直径达13.5米“申通号”盾构掘进7.74公里,超长距离对施工精度提出了超高要求,超大直径盾构施工的轴线控制难度成倍增长。项目团队通过江面走航式复核进行了详尽勘探,在盾构掘进过程中,除了通过高精密仪器全程监测外,还应用了垂直顶升测量等措施确保盾构精准抵达。最终,南港大盾构隧道区间轴线偏差控制为±5cm,精度高于常规盾构标准一倍;34821块管片严丝合缝,实现隧道施工“0”渗漏。除了精度和质量的控制母仪天下 电视剧,超长距离隧道施工的难度还体现在其他方面。施工高峰期,隧道内运输车辆日均超过130车次母仪天下 电视剧,120名项目人员流动作业,2640余吨物料不停流转……在充满未知的江底,如何保证施工安全和人员健康?

为此,施工单位自主研发了数智隧道智能管控系统,并根据22号线(崇明线)特点定制不同的功能模块——通过对盾构实时参数管控分析,由AI向盾构司机提供辅助驾驶建议,避免因长时间作业导致的人为误决策、误操作;刀盘磨损自检装置,确保盾构机切削状态时刻良好;车辆配备定位、测速及疲劳驾驶监测,保证长距离隧道交通运输的有序和安全;在人员活动区域安装有毒有害气体感应装置并联通通风系统,预防沼气等危害人员健康的情况发生。

上海轨道交通22号线(崇明线)作为快速联系崇明区与上海中心城区的轨道交通线路,途经浦东新区、长兴岛和崇明岛,其建设将为崇明发展增添强劲动能。线路南起浦东金桥地区,全长约42公里,全线共设8座车站6个工作井2座停车场,8座车站分别为:金吉路站(换乘9号线)、申江路站(换乘12号线)、高宝路站、凌空北路站、长兴岛站、陈家镇站、东滩站、裕安站,全部为地下车站。

22号线(崇明线)是上海首条穿越长江的轨道交通线路,也是全国轨道交通越江隧道中区间距离最长的工程项目。上海地铁特别定制了两台超大直径(刀盘直径为13.5米)泥水平衡盾构,分别从位于长兴岛的南北两座工作井始发推进,在近长江入海口的位置穿越长江。其中,由“申通号”盾构向浦东方向推进南港段隧道,长7.739公里;由“申崇号”盾构向崇明岛方向推进北港段隧道,长9.024公里。

22号线(崇明线)目前已开工8座车站和9条区间。其中,车站主体结构已累计封顶5座(高宝路站、长兴岛站、申江路站、东滩站、凌空北路站)、井主体封顶4座、区间贯通2条(长兴岛站-2#长兴北转换井区间、南港大盾构区间)。盾构推进已累计完成24.4公里,总体完成率37%,包括南港段隧道已贯通母仪天下 电视剧,北港段隧道已推进7.9公里,完成率88%,另有10台6.9米直径盾构推进中。

原标题:禁止用人单位限定985、211毕业生:关键在于降低摩擦成本丨快评

双十一期间,部分商家在详情页中设置了“霸王条款”,这些条款往往是商家出于便利而使用的格式条款,通过“排除管辖权”“签收即认可”“词义混淆”等方式模糊买卖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导致买卖双方地位失衡。一旦后续因商品质量出现纠纷,商家便会以相应条款为由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了多起和“霸王条款”有关的案例,四中院以案释法提示广大消费者注意网购陷阱。购物纠纷只能在卖家所在地起诉?法院:不合理母仪天下 电视剧,增加了消费者维权成本小赵在网上给自己和朋友购买了一款减脂瘦身胶囊,没想到二人食用后都出现了头晕、心悸、干呕等现象。小赵仔细观察了这款瘦身胶囊的中英文标签,发现二者内容不一致,其英文标签中提到的一种处方药成分在中文标签中被刻意隐藏了,因此该胶囊并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小赵即刻向收货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商家退货并退还货款2959元并支付十倍赔偿金 29590 元人民币。但小赵没注意的是,商品详情页上有一行“消费者保障及纠纷处理声明”,该条款称消费者因在该店铺购物引发的纠纷应在卖家所在地法院处理,因此卖家辩称该条款已经排除了买家收货地法院的管辖权。实际上,这样的条款给消费者小赵增加了应诉的困难。北京四中院审理后认为,双方之间系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都享有管辖权,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收货地可以作为合同履行地,因此买家收货地法院可以管辖该起购物纠纷。四中院表示,案涉胶囊销售页面上的“消费者保障及纠纷处理声明”条款系格式条款,排除了买家收货地法院的管辖权,不合理地增加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属于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不合理内容,应依法认定为无效。在小赵不认可管辖条款效力母仪天下 电视剧,商家又不能证明就管辖事项已与小赵协商一致的情形下,该购物纠纷应由买家收货地法院管辖。最终母仪天下 电视剧,小赵与卖家的该起购物纠纷得以在收货地法院进行处理。该案主审法官王娟表示,部分网络商家在购物详情页中约定卖家所在地法院管辖或约定只能通过仲裁解决纠纷等情形均属于“霸王条款”,这些约定在未与消费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不当增加了消费者维权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属于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诉讼权利的不公平、不合理内容。消费者在购物时,除了关注价格,还应详细浏览商品页面信息,避免因忽视了商家设置的不合理纠纷解决条款而陷入后续维权困境。消费者必须当面检查签收易碎快递?法院:过度加重了消费者注意义务小张在网上买了一台电视机,商品送达时,快递员因着急离开,未等小张当面签收就将快递直接放在他家门口并在快递平台自行签收。小张回家后看到门口的电视机,立马与商家联系询问安装问题,却被商家告知安装师傅生病无法上门,其申请的安装服务订单也被取消。小张无奈只能自行安装。电视机通电后,小张发现屏幕出现多条竖线,无法正常使用,随即与商家联系。商家称,商品详情页面已标明“买家需在快递员面前拆箱检验快递有无问题再进行签收,签收后概不负责”,而小张没有按商家要求当面开箱查看电视情况,因此对屏幕竖线问题不予负责。因协商无果,小张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全部货款。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规定,卖家的格式条款中若含有“收货人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的内容,该条款应认定为无效。网络上销售易碎品的商家往往会在格式条款中约定必须开箱检验后再签收,否则商品破碎的责任由消费者承担。但快递员系买卖合同第三方,不受商家及消费者的实际控制母仪天下 电视剧,该约定实际上加重了消费者的注意义务。且事实上该类约定还涉及运输服务合同内容,且增加快递员作为第三方人员的查验义务,免除商家的己方责任,不合理加重他方责任,实质上转嫁了商家因货物运输所产生的在途风险。最终,该案以调解结案,商家主动退还了相应货款。该案主审法官张勤缘指出,当前,很多消费者因为各种原因外出而无法当面签收快递,往往会让快递员将商品放在快递柜或家门口母仪天下 电视剧,同时物流信息也会显示“已签收”,但消费者此时并未实际查看商品情况。因此,商家不能仅仅凭借“签收即认为认可货物质量”这样的条款来规避自身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商家若想该条款产生效力,必须在与消费者达成交易约定时以显著、明确的方式告知消费者关于该条款的具体内容以及其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否则母仪天下 电视剧,此种格式条款不对消费者发生效力,其仍应就商品存在的质量问题承担责任。经营者对“保值换新”内容肆意解释?法院:仅从利己角度解释损害消费者利益小王在网上旗舰店购买了某品牌S系列某普通型号手机,在商品页面,商家宣传下一代S系列新机发布时可以补差价“保值换新”,且换新只要求“同品牌同系列型号”,并未限制款式。不久后,商家发布了新一代S系列手机,共包含从普通到最高级四款新机型。小王于是联系客服要求补差价更换新一代S系列高级型号手机,却遭到商家拒绝。商家表示,“同品牌同系列型号”应当理解为 “同品牌同系列同型号”,所以小王的手机原来是S系列普通型号,现在也只能换新为新一代 S系列普通型号。小王便将该品牌旗舰店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购机费用并给予三倍赔偿。一审法院认为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驳回了小王的诉讼请求。小王不服,提起了上诉。北京四中院二审认为,从文义解释来看,“同系列型号”不等于“同系列同型号”,“同系列”系对“型号”的修饰和限制,即“同系列”内的“型号”。可以理解为,新一代S系列的普通型号和高级型号均属于同系列下不同型号的手机,且与旧一代S系列普通型号同属S系列不同型号手机。此外,商家称旧一代S系列普通型号与新一代S系列普通型号为“同系列同型号”,但是,手机型号是手机制造商为区分不同产品而赋予的特定标识,小王所购旧一代普通型号手机与商家同意换新的新一代普通型号手机,在发布时间、机身、性能等方面均有明显差别,亦不属于同一型号,即不属“同系列同型号”。可见,商家所谓的“同系列同型号”也难以自圆其说。商家作为格式条款的制定者,如欲通过“同系列型号”的表述对“保值换新”服务的手机型号范围进行限制,应予以明示。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即小王提出的换机申请符合“同系列型号”的“保值换新”条件。但由于商家拒绝了小王的“保值换新”请求,已构成违约,最终法院判处商家退还小王购机所花费用,小王则退还手机。该案主审法官韩继先表示,当前网络上的商品型号众多,同类型的商品更新换代迅速,“XX代”“PLUS”等产品型号层出不穷的同时,商家还会推出“以旧换新”“保值换新”等优惠吸引消费者,但却通过格式条款对上述优惠条件的范围模糊表述,并在消费者提出质疑时肆意解释以实现对自己有利的目的。因此,商家就应当以清晰、明确、醒目的方式向消费者告知“保值换新”服务的具体内容、各项条件、限制因素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等相关信息,否则其对格式条款的解释在诉讼中将难以获得法院支持。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 通讯员 张勤缘 张伟 刘津宁编辑 杨海 校对 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