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6.0

丹道至尊

导演:马彦祥

年代:2016 

地区:杭州 

类型:其他 印度 虐恋 其他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6日 20:30

原标题:腾讯《三角洲行动》致歉:宣传图直接用了《战地2042》原图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案为镜,可以正风纪。利用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的有力抓手。为用好用活身边案例,做深做实纪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廉洁四川”网站、微信公众号自2023年2月14日起推出《以案为镜》栏目。

“我收了如此多的钱,相当于侵占了一所农村学校一年的行政开支费用,也相当于一个养猪场出售数百头猪的收入,我与强盗有何区别呢?”在任万源市原教育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万源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的5年时间里,王荐先后收受35人所送现金共计106万元。他在忏悔书中写道:“28年的工作历程真是黄粱一梦,天堂与地狱,荣光与羞辱,真就这样如纸相隔。”

然而莉桑迪亚,“有心人”都善于“钻空子”。当年夏季,万源市各学校领导班子面临调整,有一位与王荐相熟的校长杨某找到王荐莉桑迪亚,表示想调整到规模更大的学校任校长。王荐认为规模大的学校情况比较复杂,杨某的性格不太适合,便当场拒绝了他。不料杨某立马从包里掏出一个装有现金的信封扔给王荐就离开了,王荐拿着信封追出办公室莉桑迪亚,对方早已不见人影。

听了朋友的话,一天,他鼓起勇气揣着1万元现金去找领导“汇报工作”,当把钱递给领导那刻,领导大发雷霆,把钱扔在了地上,王荐只好捡起钱悻悻离开。这次经历,王荐不仅没有从中深刻反省自身的过错,反而促使他在后续面对金钱诱惑时,发展出一套自我安慰的“换位思考”逻辑。他开始以一种体谅的姿态,去理解商人、校长乃至老师“送钱”的微妙情感,为了不损伤对方的颜面,他选择了一一笑纳莉桑迪亚,并给自己定下“收钱不超出5万元”的标准。

2018年6月,离城区较远学校的一名老师苟某某想调到城区附近的学校。苟某某找到王荐帮忙,并承诺事成之后定会重谢。但当时城区周边学校并没有教师岗位空缺,只有一所学校空缺教导主任,但是,苟某某并不符合调动条件。为了让苟某某达成所愿,王荐将其在本校“火线”提拔为教导主任,然后再顺利调入那所学校。事后,得到“关照”后的苟某某给王荐送去2万元现金。

理想信念是方向、是灯塔、是干事创业的不竭动力,只有一以贯之,永葆理想信念之火不灭,才能照亮前行之路。而王荐正是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缺“钙”、宗旨意识淡化的典型。他在担任职能部门“一把手”的5年间,未能坚守初心,不以民为本,明奉马列,暗信鬼神,职位虽一路升迁,思想却一路滑坡,将权力视为满足私欲的工具,迷失了方向与自我,滑入违纪违法的深渊。王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王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王荐的行为应当认定构成受贿罪。

原标题:推动制定履职用权正负面清单

据了解,这起案件的卷宗材料颇为丰富,主要包括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1)琼97刑终164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琼民终339号】以及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2)琼9007民初131号】,此外还有四份申诉通知书。这些法律文书背后,是一段错综复杂的情感与法律纠葛。

案件回顾显示,1978年莉桑迪亚,陈某艺经人介绍与苏某某喜结良缘,按照东方市的习俗摆下喜酒,并从1982年开始先后育有五个子女。然而莉桑迪亚,二人未领取结婚证,因此并未在法律上正式结为夫妻。1990年,陈某艺全家迁至三亚,开始建房。期间,陈某艺长期在外地居住莉桑迪亚,并于1993年初与苏某某感情生变。尽管如此,陈某艺仍承担起抚养五个子女的责任。

转年夏日,陈某艺与同村的林某某相识相恋,共同居住在东方市并育有一女一子。林某某不仅在生活上对陈某艺照顾有加,还一同参与创业,共同成立海南XX食品有限公司。在此期间,林某某亦视陈某艺与苏某某所生的子女为己出,给予他们关爱与照顾。而后,陈某艺与林某某一同赴海口建厂,但因性格不合常起争执,最终于2016年感情破裂。

2019年12月17日,陈某艺在东方市民政局与苟某某登记结婚。然而,这一行为却引发了苏某某的不满,其于2020年3月向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指控陈某艺与苟某某犯下重婚罪。经过审理,法院判决陈某艺犯重婚罪但免予刑事处罚,而苟某某则无罪。陈某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在此期间,苏某某又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裁定中止审理,先刑事后民事处理。

然而,这起案件的复杂性远不止于此。关于陈某艺的婚姻状况存在诸多法律疑点和争议点。例如:陈某艺与苏某某的事实婚姻是否在1993年已经解除?若事实婚姻未解除,其效力会持续到何时?再如,若事实婚姻在1993年已终止,那么此后陈某艺的财产应如何分割?而1994年后,陈某艺与苏某某之间是否还存在事实婚姻关系?以及陈某艺与苟某某的登记结婚是否真的构成重婚罪?

针对这些疑问,参与研讨会的专家根据现有证据和材料,经过认真分析和深入讨论认为,从一审判决、二审裁定来看,陈某艺与苏某某从1978年按照东方市当地风俗习惯摆喜酒后共同生活,生下五个子女,至1993年初分手,双方构成事实婚关系。对此,法院判决、裁定予以认定,双方也没有争议。但目前法律对事实婚姻的解除存在空白,没有明确标准。在本案中,陈某艺在主观上,于1993年之后不再愿意和苏某某一起共同生活,更不愿意维持其夫妻关系,还存在和苏某某分割财产的行为,放弃了夫妻共同生活的意图,其他诸多证言也证明周围群众已不再认可其双方是夫妻关系,事实婚姻应当已经终止。通过对陈某艺身边亲友、第二段事实婚姻的伴侣、陈某艺公司股东等人即相关资料的多组证据显示,专家组认为,陈某艺与苏某某之间的事实婚姻在1993年已经解除。

专家分析认为,陈某艺与苏某某的关系在1993年发生变化,随后陈某艺与林某某之间又共同生活、生儿育女。多份企业资料、出生证明、照片、证人证言表明,陈某艺与苏某某在1993年已经分手,并且之后与林某某共同生活、共同创业,林某某对陈某艺个人资产的增加做出了巨大贡献,那么根据公平原则和法律规定,对于1993年之后陈某艺的财产,苏某某无权要求分割。在离婚诉讼中,苏某某对陈某艺1993年之后的财产提出分割要求是不合理的,侵犯了陈某艺和案外人林某某的合法财产权益。

至于陈某艺是否构成重婚罪,法律专家认为,陈某艺与苏某某仅构成事实婚姻,陈某艺与苟某某则是合法登记结婚。陈某艺与苏某某在1993年之前的事实婚姻不足以作为陈某艺重婚罪成立的基础。陈某艺对于自身行为是否违法的认知存在模糊之处,这导致难以断定他在与苟某某进行结婚登记时具有重婚的犯罪意图。1993年,陈某艺与苏某某之间的事实婚姻关系已经结束,此后至2016年,陈某艺与林某某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2019年他又与苟某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所以,陈某艺主观上以为自己处于未婚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