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污水管网建设改造缓慢。2022年6月,江苏省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明确管网修复改造与建设计划,扎实推进项目实施。督察发现,徐州市应于2023年实施的69个管网建设项目,至今有45个未开工,应完成的21个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实际仅完成7个。徐州市对管网缺陷和混接错接等问题日常管理和维护还不到位,2019年以来排查的5408个混错接问题整改比例不足50%报告老板第一集,2022年排查发现的大量管网缺陷至今仅完成修复40%。受此影响,2024年以来,主城区8座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均未达到100毫克/升,其中5座未达省有关部门明确的浓度提升目标,开发区、荆马河和大庙污水处理厂还未经检测虚报生化需氧量浓度数据。

泰州靖江市老十圩港所在片区应在2021年完成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建成区建设,但督察发现,老十圩港上游区域仍存在1.1公里管网空白区,330多个排水户和36个小区至今未完成整治和雨污分流改造报告老板第一集,2024年8月,老十圩港出现大面积蓝藻,水体化学需氧量和总磷浓度分别为62毫克/升和1.5毫克/升,为劣V类水体。靖江市公园北侧河片区达标区建设工作推进缓慢,截至目前,430多个排水户仅完成整治118个,不足30%,57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仅完成29个,片区内部分污水仍直排入河。

二是生活污水直排溢流。徐州市主城区雨污合流问题较为突出,城区主要河道两侧市政雨污排口处设置86个截污闸,晴天截留大量生活污水,雨天时随雨水排放入河。2024年7—9月督察人员暗查发现,仅奎河上游玉带东街1公里河道就设置7个截污闸,其中绅士花园闸晴天污水直排入河;望景花园闸附近河道漂浮大量垃圾和油污,经监测,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分别为131毫克/升和5.8毫克/升,为劣V类水体。泉山区姚庄大沟片区未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沿河多个雨排口直排生活污水,姚庄大沟水体氨氮浓度5.4毫克/升,为劣V类水体。泰州市城区玉带河区域雨污分流不彻底,沿河多个污水收集井向河道溢流污水,污水化学需氧量和总磷浓度为68毫克/升和2.2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2.4倍和10倍。

三是黑臭水体治理不力。江苏省明确,到2021年底,全省县(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徐州市睢宁县于2022年12月上报完成小沿河黑臭水体治理并销号,2024年7月督察人员暗查发现,小沿河多个雨排口晴天直排污水,河道水体氨氮浓度达17.4毫克/升,为重度黑臭,周边群众反映强烈。铜山区郑集镇市政管网内生活污水溢流排入徐丰路边沟,形成近1公里的重度黑臭水体,沟内氨氮浓度高达55.2毫克/升。泰州泰兴市张立中沟水体氨氮浓度19.3毫克/升,为重度黑臭。

" />
评分6.0

丹道至尊

导演:胡炳榴

年代:2015 

地区:大陆 

类型:大陆 香港 大陆 悬疑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4日 01:54

原标题:中国驻巴拿马使馆提醒在巴中国公民谨防电信诈骗

伴随数字技术渗透到人类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全球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数字社会逐步成为人们分享文明进步的新空间。数据作为数字经济的关键要素,在创新发展和公共治理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数据跨境流动对于各国电子商务、数字贸易乃至经济科技文化等诸多方面至关重要,不仅可以有效降低贸易成本,提高企业开展国际贸易的能力,还有助于促进贸易便利化,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弥合数字鸿沟,实现以数据流动为牵引的新型全球化。目前,国际社会正在积极探索形成全球数字领域规则和秩序,联合国制定发布《全球数字契约》、世贸组织电子商务谈判以及《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多双边实践正在开展,这些均体现了推动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促进数据跨境流动已经成为各国或地区共同的意愿和选择。

我们呼吁各国秉持开放、包容、安全、合作、非歧视的原则,平衡数字技术创新、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社会进步与保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个人隐私和知识产权的关系,在推动数据跨境流动的同时实现各国合法政策目标。我们期待政府、国际组织、企业、民间机构等各主体坚守共商共建共享理念,发挥各自作用,推动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携手构建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打造共赢的数据领域国际合作格局,推动数字红利惠及各国人民。

——尊重各国为保护个人隐私等个人信息权益采取的措施,鼓励各国在保护个人信息的前提下为个人信息跨境传输提供便利途径,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和监管框架,鼓励就此交流最佳实践和良好经验,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机制、规则之间的兼容性,推动相关标准、技术法规及合格评定程序的互认。鼓励企业获得个人信息保护认证,以表明其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标准,保障个人信息跨境安全有序流动。

原标题:马俊清:企业有义务大力宣传节能门窗的重要性

2024年8月16日,古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古田县菇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涉嫌使用伪造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情形。经查,当事人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厂区内有叉车3台,2021年3月经他人介绍通过微信购买了3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并使用,此3本证件均无法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到数据信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古田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本案中当事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通过正规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启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报告老板第一集,将制售假证的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报告老板第一集,追溯源头,全链条打击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

2024年6月20日,琅琊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中,发现当事人利用微信公众号“滁州金腾达职业教育”发布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报名广告,广告中含有“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特种工、电工等随报名,本人配合2次考试机会,提供内部精准题库”和“市场监管局(原质监局)特种工VIP随报名,目前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工有3种报名模式……(2)VIP班:本人简单配合1次外地考试通过率100%;(3)SVIP班:配合提供证件即可省路费模式通过率100%”等内容。当事人广告中提供的服务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并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九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琅琊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持续火热,不少教育培训机构为了招收更多考生,宣称有内部资料、保证通过率,甚至借用国家机关名义发布虚假广告,不仅欺骗和误导公众,还严重损害了接受教育培训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严肃查处此类违法行为,净化培训市场环境,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助推特种设备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2024年6月7日,吴江区市场监管局接苏州市市场监管局交办的举报线索后,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案件查办。经查,王某辉、熊某伟合伙开办贵州禾锐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专门负责安排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以替考的方式帮助他人通过叉车证理论考试,获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并从中获利。其中,熊某伟负责考试考场安排、管理考场秩序等工作,何某花负责上门接待或者网上联系考证人,然后将相关资料邮寄给在贵州的王某辉,由其准备工作证明等并安排替考报告老板第一集,待证办出来后再邮寄回苏州市。2022年至2023年期间,该团伙通过替考的方式帮助17人次获取叉车证,其中张某顺多次替其员工购买假证。上述四名人员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涉嫌构成犯罪,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管局、贵港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贺州市平桂区众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盛英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2024年8月17日,贵港市市场监管局撤销了104名相关人员的证书报告老板第一集,2024年5月7日报告老板第一集,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管局撤销了27名相关人员的证书,对使用作弊程序通过考试但未领取证书的其他人员记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证档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取消相关2家考试机构资格。

2023年7月6日报告老板第一集,贺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局对贺州市平桂区众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中存在作弊行为,当场抓获李某祥、陶某铭以及考生领队卢某存等人,控制考生50余人,查封用于考试的电脑60余台。经查,李某祥、陶某铭等人在广西贺州、贵港先后成立贺州市平桂区众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贺州考点)、贵港市盛英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港考点),通过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电脑中网络数据包的方式进行考试作弊,自2023年5月至7月6日,在贺州考点、贵港考点分别有80名、104名考生使用作弊程序通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李某祥等人非法获利人民币12.5万元。2024年4月,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对相关犯罪嫌疑人作出一审判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针对使用作弊程序通过考试并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违法行为,广西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罚。

2024年3月22日,临朐县市场监管局对临朐县建来金属制品销售经营部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提供该叉车检验报告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无法提供车间内叉车驾驶员张某某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对当事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限期办理叉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严禁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2024年4月30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未在责任期限内办理叉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当事人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临朐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