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6.0

丹道至尊

导演: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

年代:2012 

地区:欧洲 

类型:英国 印度 法国 美国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30日 12:36

原标题:03版要闻 - 既是换车好时机,也是回收新机遇(子夜走笔)

按照超低排放指标要求,钢铁企业要同步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落实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大宗物料和产品采取清洁方式运输、鼓励高炉、转炉长流程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通过工艺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水泥产业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坚决遏制违规新增产能,新改扩建(含搬迁)水泥项目按超低排放水平建设,通过综合手段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引导能耗高、排放强度大的低效产能有序退出;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涉及备煤、炼焦、煤气净化、化学产品深加工等全生产环节,其物料产品储存运输的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及运输过程均要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宁夏将对积极推进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水泥焦化行业企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实施差异化环保管理。其中,按照环境保护税法有关条款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应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宁夏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落实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将钢铁、水泥、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纳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库争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给予适当补助;鼓励银行机构给予企业信贷支持用于超低排放改造,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进行直接融资,募集资金用于超低排放改造等领域。

原标题:潘展乐温暖回应战士的敬意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上买猫引发的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恶魔阿萨,此案中,买家在宠物猫发货前申请退货退款,但卖家以已注明“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款”为由拒绝。最终,四中院维持一审判决,判令卖家向消费者退还货款。2023年3月16日,李某在某平台上的宠物店购买了1只英国短毛矮脚猫。该宠物猫销售详情页标注,“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一旦付款拒绝一切退款要求,敬请谅解!”“特别注意由于非宠物问题发生不想购买的原因,私人原因(例如不想养了,家里不能饲养活体等)都不给予退款,望理解”。付款下单后当晚,李某认为宠物质保时间仅有15天过短、想延长到一个月被卖家拒绝,遂申请退款。卖家则表示,质保时间已提前告知、涉案宠物已出库送检、体检完成后即会发货,并拒绝了李某的请求。随后,卖家给李某留言,告知李某涉案宠物即将完成体检,询问是否发货。李某回复“我早就取消订单了,全额退款。”宠物体检完成后,卖家仍旧发货并通知李某。李某再次表示“你这是强卖”“肯定会拒收的”。2023年3月26日,涉案宠物送抵李某所在的城市,李某拒收,认为卖家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且构成欺诈,遂向一审法院起诉要求卖家退还货款并进行三倍赔偿。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鲜活易腐等特殊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但该条款并非全然否定消费者通过电子商务市场购买前述特殊商品时的单方解除权。在销售者发货之前恶魔阿萨,尤其在销售者尚未开始为履行发货义务做准备之前,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此时,如因消费者行使单方解除权给销售者造成损失,销售者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本案中,虽然涉案宠物猫系活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该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商品发货之后,如运输成本较高、退货导致活物死亡的风险较高等。而在发货之前,此类商品的特殊性并不突出。李某在下单后十小时内即申请退款,彼时涉案商品尚未发货,其并不存在滥用解除权的情形。因此,依据前述法律规定,李某有权解除合同。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之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如前所述恶魔阿萨,李某依法享有在合理期间解除合同的权利。而涉案商品详情页面中的“一旦付款拒绝一切退款要求”等表述,则完全排除了李某所享有的单方解除权,故该格式条款应属无效。本案中,李某于2023年3月16日通过申请退款的方式通知卖家解除合同,双方的合同已于当日解除恶魔阿萨,卖家应向李某退还货款。关于李某要求卖家赔偿三倍货款的请求,因李某未能举证证明卖家存在欺诈行为,法院未予支持。一审判决作出后,卖家不服恶魔阿萨,提起上诉,北京四中院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编辑 甘浩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