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2.0

丹道至尊

导演:王新民

年代:2010 

地区:日本 

类型:逆袭 日本 重生 美国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1:51

原标题:影业下一步:“走出”春节档丨消费跃龙门

在这两个化工厂,记者看到地上、地下有许多储存罐,里面装满了工业盐酸。这些盐酸是从哪里购买的呢?他们提供的三份购销合同显示,文龙除垢化工厂从辽宁华祥新材料有限公司购买了500吨工业盐酸佐里奈,从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1500吨工业盐酸,从内蒙古普力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550吨工业盐酸,价格都是1元一吨,总共才花了2550元。这两家规模不大的化工厂为什么要进这么多工业盐酸呢?

盐酸属于易制毒化学品佐里奈,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有严格的管理。记者来到凌海市公安局佐里奈,通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平台查到,文龙除垢化工厂2022年1月至2024年10月,一共申请购买四万多吨盐酸,截至2024年10月就有一万多吨盐酸入库。洪武化工试剂厂2024年1月至10月,购买了2200多吨盐酸。从2022年算起,这两家化工厂就可以获得几百万元的运输费。而且几年来,它们从周边几十家化工企业购进工业盐酸,它们又是怎么处理这几万吨工业盐酸的呢?

那么,剩下的盐酸去哪了呢?盐酸运输必须用危险品运输车,而危险品运输车都有卫星定位系统。记者来到交通部门,查询他们这两辆危险品运输车的行驶轨迹。经过查询后发现,2024年3月至6月,车号为蒙D46377的危险品运输车,经常往返于辽宁华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和锦州市建业镇建业村,并长时间在这里停留,有上百次之多。这个地方周边都是农田,危险品运输车为什么要频繁光顾?

除了这个地点,这辆危险品运输车还经常来到一个名为裕隆长盛机械加工厂的地方。在采访时,附近的村民给记者提供了一段视频,视频显示这辆挂车车号为蒙DV068的危险品运输车,直接把车上的液体灌入了地上一个白色的管道里。但记者来到这个厂区时,视频中白色的管道已经不见了,上面新铺了砖。记者找到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挖了不一会,视频中的白色管道就露出来了。

据高洪文介绍,他们另外还在两个垃圾填埋场偷排了几千吨的工业盐酸。这几年来,一些化工企业以支付运输费的方式,把难以处理的工业盐酸让文龙除垢化工厂和洪武化工试剂厂等厂家拉走。文龙除垢化工厂和洪武化工试剂厂以获取运输费为目的,大量运回工业盐酸,一部分自己偷排掉,另一部分再付费给他人,由他人偷排掉,他人也从中获利。对于这种长时间、大量偷排盐酸的行为,相关部门表示之前压根就不知道这个企业,对这些情况也不了解。

目前,当地正在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这些数量巨大的盐酸,经过层层倒手,未经处理就被直接排放掉,无疑会对环境造成损害。当地也表示,将检测酸性土壤开展生态修复工作佐里奈,依法追究涉事人员法律责任。这一事件也表明佐里奈,在化工副产品的去向和处理等监管方面,还存在漏洞。如何杜绝此类事件发生佐里奈,保障生态环境安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

原标题:济南高新区加大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民事纠纷案。某员工经中介A公司安排看房后,却通过中介B公司就同一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交易,中介A公司发现后认为其行为属于“跳单”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未获支持。某公司因办公需要承租房屋,其员工在中介A公司的带领下到案涉房屋现场实地看房。当日该员工在《看房确认书》上签字,确认书载明:“甲方(某公司)委托乙方(中介A公司)进行商业办公室选址及租赁业务。委托期限自看房之日起六个月。乙方在带甲方看房期间不收取费用。甲方义务:甲方通过乙方所看房屋,由乙方负责洽谈并协助甲方签订租赁合同,甲方不得与乙方所介绍项目的业主方、物业方、代理商出租房屋的转租方自行联系成交或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机会,另行委托他人居间成交,否则构成违约,应支付第六条标注的一个月房租金额标准作为违约金……”中介A公司亦在该《看房确认书》上盖章。后续该公司员工通过微信与中介A公司就租赁涉案房屋事宜进行磋商,双方一直未能就价格等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一个月后,该公司通过案外中介B公司与涉诉房屋业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还约定中介费由出租人承担。本案中,业主并未独家委托中介A公司出租房屋佐里奈,某公司亦未独家委托中介A公司租赁房屋。中介A公司认为某公司与其签订的《看房确认书》系有效的,其另找中介签约同一套房屋的行为是违约,某公司并未证明他是通过其他公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涉案房源信息,也没有证据证明案外中介B公司比中介A公司更早满足承租公司的租赁条件、并提供了更好的中介服务。某公司的“跳单”行为,导致中介A公司无法向业主收取中介费用,某公司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法院表示,本案争议的核心在于某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跳单”违约。关于“跳单”行为的认定,应重点审查承租人是否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根据在案证据,首先,涉案房屋并未委托中介A公司独家代理,中介A公司对于房源信息的掌握不存在唯一性;其次,根据某公司与两家中介分别沟通的情况及最终签订合同、支付定金的情况来看佐里奈,能够证明某公司是通过其他中介公司所提供的中介服务,就房租金额、租赁时间、装修改装等问题与业主达成一致,中介A公司并未能够给予某公司同等租赁条件,中介A公司主张某公司存在“跳单”违约行为,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编辑 甘浩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