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7.0

丹道至尊

导演:许鞍华

年代:2017 

地区:大陆 

类型:德国 美国 合集 美国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8:49

原标题:长江干流已实现全Ⅱ类水体

“九州共贯、多元一体的大一统传统”在中国历史上对维护国家统一、社会安定、民族团结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大一统”一词始出《春秋公羊传》,其深层的要求就是安天下之民。“大一统”带来的安定的社会环境,为生产的兴盛、人口的繁衍、财富的积累、民族的交融、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社会安定、民族和谐是实现各族人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前提和基础。

“修齐治平、兴亡有责的家国情怀”是流淌于中华民族血脉里的文化基因。《礼记·大学》说:“身修而后家齐越狱1,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中国人注重个人道德修养,并将个人修养与家庭伦理扩展为心怀家国天下、以国家和天下为己任的责任意识,将追求国家利益与社会整体和谐作为实现个体追求的价值目标,而国家又为个人权利的实现提供坚强保障。

“富民厚生、义利兼顾的经济伦理”体现了中国古人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导向和原则。“富民厚生”强调必须正视民众对利和富的追求越狱1,“义利兼顾”表明在社会活动中既重视道义公义,又重视个人利益。也就是说,既保障民众正常财富的获得和保有,同时又要防范私利对社会公义的侵害和破坏。中国人对“富民厚生”的最终追求是共同富裕。《荀子·富国》提出“上下俱富,交无所藏之”的共同富裕发展目标,并将其作为“国计之极”。

“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生态理念”渗透在古代诸多经典之中,如《老子》讲“人法地越狱1,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庄子·齐物论》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前提条件,环境权益是人权的重要内容。古人认为天地运行自有其规律,人们的活动应顺应自然规律,与自然相互协调、和谐共生。

“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的交往之道”既是人与人相处的原则,也是群体与群体相处的原则,反映的是中华民族和平、和睦、和谐的理念,倡导的是互尊互信、友好合作的交往之道。在这样的社会中,每个人的人格和权利得到尊重,不同民族、地域、文化的人们和睦相处,不会受到歧视和排斥。在这样的世界,人人生活在和平之中越狱1,各国和平共处,通过和平手段解决国际冲突,共谋和平发展。

《礼记·礼运》中的“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关注普遍的社会保障;“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则关注特定人群的基本权利。中华典籍中关注和扶助特定群体的主张很多,如《尚书·盘庚》“汝无侮老成人,无弱孤有幼”,《尚书·无逸》“怀保小民,惠鲜鳏寡”等。汉武帝还曾派遣大臣“分循行天下,存问鳏寡废疾,无以自振业者贷与之”。这些既有对人格的尊重,也有施以救济的措施,是中国古代人道主义思想的鲜明体现。

“民为邦本”是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核心原则。先秦以降历代思想家大多认同“民为邦本”,如《孟子·尽心下》讲“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管子·牧民》讲“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越狱1,在逆民心”。《左传·哀公元年》的“视民如伤”、《孟子·梁惠王上》的“省刑罚越狱1,薄税敛”、《论语·学而》的“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都体现了爱民恤民,重视民众生命,体恤民众疾苦的思想。《墨子·兼爱下》的“饥则食之,寒则衣之,疾病侍养之,死丧葬埋之”强调要给民众提供维持生活生产的基本保障;《尚书·皋陶谟》的“安民则惠,黎民怀之”、《淮南子·诠言训》“安民之本,在于足用”,则要求惠民富民,只有做到惠民富民才能真正实现保民安民。

郑任钊: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优秀的文化传统,五千多年思想的传承与经验的积累是弥足珍贵的历史财富。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中全面促进人权发展进步,构建中国人权话语,深度参与全球人权治理,为全球人权事业作出中国贡献,必然需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寻找根基与资源,汲取历史经验,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首届世界古典学大会刚在北京落幕,习近平主席在贺信中向学者们提出了“担负起古典学研究的使命,为促进文明传承发展、推动文明交流互鉴作出更大贡献”的希望。中华古代典籍是古典学的重要研究对象,承载着中华民族的价值观念、人文精神与历史智慧,数千年来照亮了中华文明饱经风雨却始终生生不息、愈发壮大的历程,也照亮了人类文明的星空。中华典籍不仅是厚重的历史积淀,更要面向当下、面向未来、面向世界。深入挖掘中华典籍中蕴含的“人权”理念,不仅对构建中国人权话语及全球人权事业有重大意义,对推动中华文明与世界其他文明交流互鉴、建设更加美好世界亦有着重大意义。(完)

原标题:《新闻1+1》 20241029 生育友好型社会,怎么建?

对于这项政策,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邓勇表示,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慢性病患者增多和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对护理服务的需求将更加旺盛。“免陪照护服务”的推出,为多样化的护理服务需求提供了新解决方案,有助于构建更加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此外,该项政策是对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一次重要补充和完善,努力缓解“一人住院,全家奔波”的社会难题,减轻患者家庭矛盾和负担。同时,这也有助于降低因家属陪护带来的医院管理难度和安全风险。

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保研究院院长助理蒋昌松表示,当前,住院患者在生活照护需求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家属照料越狱1,但家属往往缺乏专业技能,由于工作原因,无法24小时守候在患者床旁;二是请护工,但这给部分患者家属增加了经济压力;三是依赖护士,但护士数量不足,工作内容偏向于医疗技术操作,无法充分满足患者照护需要。

邓勇表示,国家医保局新设“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且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有重要意义。首先,专业的医疗护理员提供全天候、专业的生活照护服务,能更好地满足患者的护理需求,有助于患者康复,尤其是重症或术后恢复期的病人。其次,“免陪照护服务”不仅能减轻患者家属的陪护压力,政府指导价管理还可以使服务价格更加透明、合理,可以减轻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避免因市场不规范导致乱收费、高收费等问题,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明确“免陪照护服务”的适用范围和价格标准,能够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护理资源,避免资源的浪费或不合理使用,确保有限的护理服务资源能够得到有效利用。此外,该政策推动调价结果向护士薪酬水平传导越狱1,有利于吸引并稳定更多人才从事护理工作,引导医疗机构持续提高护理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护理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中国中医科学院老年医院研究所所长徐凤芹介绍,所谓“无陪护病房”是指由医疗机构的专业医疗护理员,为住院患者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生活照护服务,不再依赖患者家属亲自陪护。从工作性质和范围上,“免陪照护服务”与一些地方推出的“无陪护”病房差不多,更多是生活上的照护,但两者也有差异,且无陪护病房推广起来可能难度更大。

邓勇解释,在工作内容上,“免陪照护服务”和“无陪护”病房差异不大,但在服务提供主体方面,具有一定差异。首先,“免陪照护服务”强调由医疗机构的专业医疗护理员提供服务,这些护理员是医疗机构的一部分,其岗位职责相对固定,在医疗机构的管理和指导下开展工作。“无陪护”病房的护理员可能是医疗机构自行聘用和管理,也可能是与医院有合作的第三方公司提供。在一些地区试点中,存在多种服务提供主体的情况。其次,服务规范程度不同。“免陪照护服务”是国家医保局出台的护理类立项指南和价格政策通知,对服务价格、适用范围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有规范性和统一性。虽然各地也在不断探索和完善“无陪护”病房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标准,但在国家层面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指导,不同地区、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服务标准和质量可能存在差异。

邓勇说,医保政策支持不同。目前,“免陪照护服务”暂不纳入医保,患者需要自行承担费用。未来,“免陪照护服务”可能根据改革的推进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而部分地方在“无陪护”病房试点中,在费用分担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比如,福建省曾提出财政、医保、患者各负担一点的原则,但医保的支持力度和方式在不同地区会有所不同。

蒋昌松介绍,在2024年前,各省对接落实立项指南后,试点地区“免陪照护服务”收费将有据可依。同时,为避免新项目被滥用,挤占有限的护理服务资源,国家医保局明确现阶段“免陪照护服务”仅适用于特级、Ⅰ级护理患者,并且暂不纳入医保,患者或患者家属可自主选择由医疗机构提供的“免陪照护服务”,也可选择社会化、市场定价的护工服务。

蒋昌松说越狱1,此外,通过组织专家研究论证,系统梳理原有护理价格项目,国家医保局以临床需要为导向,在广泛听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意见建议基础上,将各省份名称和内涵不一致的护理价格项目统一分类,包括分级护理、专科护理、专项护理三大类,整合为22项价格项目,要求全国护理价格项目年内规范统一。国家医保局还明确,统一指导各省份规范护理价格项目,逐步优化价格水平。同时,支持符合调价启动条件、医保基金运行平衡的统筹地区逐步调整优化护理服务价格,更好体现护理技术劳务价值,推动调价结果向护士薪酬水平传导。

邓勇表示,“免陪照护服务”模式推广具有一定可行性。首先,国家医保局的政策指导为“免陪照护服务”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方向,各省份将根据政策要求对接落实,这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模式和标准。其次,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家庭结构小型化,子女照顾老人压力增大,对于专业的住院陪护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免陪照护服务”能够满足这一社会需求,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在试点经验上,此前天津、浙江、福建等地已经陆续开展了“无陪护”病房试点,并取得较好成效,为更大范围地推广提供了实践经验和借鉴。

“‘免陪照护服务’在推广中可能面临一些困难。”邓勇说,首先是费用分担问题。虽然政府指导价管理越狱1,对于经济困难家庭来说,“免陪照护服务”费用可能还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其次是专业人才短缺。“免陪照护服务”需要大量专业医疗护理员,目前,我国专业护理人员数量相对不足,人才培养体系还不够完善。另外,是监督管理难度大。在“免陪照护服务”中,患者家属不在场,外部监督相对缺失,服务场所比较隐蔽,容易出现服务质量不达标、虚假服务等问题。

王初阳说,“免陪照护服务”模式是我国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更好满足老百姓需求的表现,值得推广。但是,护理员的培训、服务质量和队伍建设能否跟得上,这是一个渐进过程。比如越狱1,“免陪照护服务”模式可能带来更多医疗护理员岗位,而一些护工可以成为“免陪照护服务”的护理员,但可能要先获得培训过的资质证书。同时,专门的培训机构、护理类的大专院校会被激活,这个发展过程里相应的生态要素需要逐步生长、优化。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姚淮芳表示,随着社会发展,护工可能将纳入医院统一管理,其雇佣关系可能会发生改变,医院护工的工作时间也会发生改变,可能更适合年轻人。她认为,高等卫生职业技术院校可开设护工专业,经过相关医学知识专业学习和临床实习,护理员将是有资质证书、组织管理制度、适合各年龄段的一种工作。